P2P平台借钱最多只能借20万?大家有意见!

P2P平台借钱最多只能借20万?大家有意见!
2016年08月23日 18:35 这才是互联网金融

最近,网贷之家和澎湃新闻都报道了一个重磅消息:传说中的《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即将横空出世!P2P平台,终于“有规可循”了。 

在这暂行办法中,有一条规定,备受瞩目。这规定是这么说的: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简单说,就是:个人最多只能在一个平台上借20万,在多个平台上累计最多能借100万;企业或机构最多只能在一个平台上借100万,在多个平台上累计最多能借500万。

对于这个重磅消息,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一起来看看。 

愤青派:屁股决定脑袋,无法理解

网友们

 江南愤青-陈宇死理性派:出发点挺好,效果咋样未知某P2P平台总经理:其实这样的规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互联网金融的定位就是和传统金融有所区别的,监管层的目的就是让其做“普惠金融”,而不是和银行去竞争,如果去做银行现在做的事情,这个新兴事物就没有意义了。 不过,真按这个规定,现在的很多业务都做不了了,比如赎楼、房贷抵押以及部分车辆抵押等,很有可能会超过这个限额。此外,很多的小额企业业务可能也做不了。(每日经济新闻)

肖飒律师:暂行办法是遵循征求意见稿小额分散的安排。 梅臻律师(法大大首席法务官):这项规定的目的在于控制单一借款主体在网贷平台的借款额度上限,防范和控制大规模的金融风险。但实施这项规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所有网贷平台已完成备案;2、所有网贷平台的借款人信息处于共享或可查询的状态。上述两个条件的实现就现实情况来看,都需要较长的时间;没有上述两个前提条件,新规将流于形式,没有实施的条件。

另外,就借款人而言,也可能会采取一些规避新规的办法来突破借款额度的限制,比如借款时以自己妻子、儿女等亲属的名义借款或者成立多家公司作为借款人,以规避暂行办法的规定。总之,暂行办的实施效果有待实践检验。

薛洪言(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院):监管层的考量,应该是引导行业回归小微融资和普惠金融的道路上来,目前很多平台都是靠大额资产支撑的,涉足基础设施建设和过剩产能行业融资等,偏离了网贷行业定位,这也积累了不少潜在风险。因此,暂行办法如果发布,可能对专注大额资产的平台带来很大冲击,很可能带来行业结构的重大洗牌。

以上是小金子搜集到的对这条规定的看法。对于这个重磅消息,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最近,七部委联手封杀首付贷,楼市去杠杆的决心很大。当下,不少人是从P2P平台借款买房的,这个限额可能是监管层给想通过P2P平台借钱买房的人设置的又一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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