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贷网拆分网贷业务 或计划A股上市

团贷网拆分网贷业务 或计划A股上市
2017年05月04日 17:35 P2P日报

文/零壹财经 东东

昨日晚间,团贷网发布公告称原“团贷网”网贷平台名称变更为“团贷网丨网贷投资”,将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沿用现域名tuandai.com,并由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继续运营。 

其集团母公司派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派生集团”)则另行开发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域名为tdw.cn,该平台沿用“团贷网”商标,由派生集团运营。集团层面的综合金服平台将在5月4日正式上线运营。 

无独有偶,人人贷在上月也对其网贷业务进行了独立,另行开发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人人贷WE理财|网贷理财”,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与人人贷不同的是,团贷网在公告中明确指出将开发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此举或表明团贷网将会向“集团化”进行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1月26日,团贷网母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光影侠发布公告表示,拟申请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当时有消息人士表示,光影侠主动摘牌是为了分拆业务谋A股上市,而非监管意见。网贷之家消息称,有团贷网消息人士透露,本次对网贷业务进行拆分是为了分步在港股或A股上市。 

自2016年8月24日网贷监管细则发布以来,多家网贷平台先后宣布“集团化”对网贷业务进行独立分拆,包括积木盒子、爱钱进、团贷网、开鑫贷等。甚至陆金所也将其P2P网贷业务进行独立,变更经营主体为“陆金服”以符合监管规定。  

网贷平台集团化的行为,很大原因可追溯到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的禁止混业经营原则,在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的第十条中表述为:禁止“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禁止“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禁止“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这一负面清单下,网贷平台混业经营如代理基金销售、代销银行理财产品等成为违规模式。并且,“穿透式”监管原则已确立,即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业务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监管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这一原则下,已不存在网贷平台不承认自己为网贷平台即可免于被监管的情况。这意味原有混业经营模式需要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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