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P2P平台的建议,这4个比较中肯

选P2P平台的建议,这4个比较中肯
2017年09月04日 19:00 P2P圈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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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 

作者:许莉芸

8月25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简称“信披指引”),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与去年银监会等部门陆续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简称“备案指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简称“存管指引”)一起,标志着网贷行业“1个办法3个指引”的“1+3”制度框架基本完成,进一步明确了网贷行业基本准则。 

对投资人而言,政策逐渐落地的过程中,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政策解读 

《暂行办法》:影响最大的是“限额令” 

从去年8月24日开始,网贷行业整改大幕开启。一点通CEO肖清源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暂行办法》中对于平台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限额令”,即同一自然人在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元,同一法人单位在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而此前专注于大额借贷的深圳老牌平台红岭创投就宣布三年内清盘退出P2P行业。 

不少平台开始转型小额借贷资产,比如车贷、消费金融等领域。但小额借贷无论是从业务模式还是风控体系而言,都是完全两套体系,要想短时间内转型成功也并非易事。 

“3” 《备案指引》:落地难点是缺乏统一标准 

去年底,银监会下发了《备案指引》,其中备案登记对新老平台区分管理,对已经设立并开展营业的平台,需根据P2P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结果做相应安排;还规定了办理备案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网贷机构基本信息(如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股权结构、合规经营承诺书等。此外,还提到备案不作为增信,这就让地方金融办打消了“备案就增信”的担忧。 

不过,已经过去了半年多,各地方金融办也尚未开始备案。新联在线COO陈智诚此前表示,存量平台在备案指引出台后依然无法马上申请备案,需要等待当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上门排查、分类完成且属于合规类的机构才可以申请。不过,该指引想要落地还有一个难点,果树财富CEO吴复申表示,由于各家平台要到地方金融办备案,而地方金融办如何理解此事还缺乏统一标准,每个城市的平台数量多寡不一,金融办对政策理解和专业程度不同,具体执行在每个城市上会有很大差异。 

《存管指引》:仅四成平台上线银行存管系统 

今年初,银监会下发《存管指引》,规定需由商业银行为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并且网贷平台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也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银行”的联合存管模式被否定。此外,针对网贷借银行存管进行营销宣传的现象,《指引》中指出,“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 

因此,银行存管成为不少网贷平台合规的第一道门槛。据融360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20日,全国共有420家平台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仅占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比例为40.90%。 

《信披指引》:首次明确统一平台逾期计算口径 

作为监管制度中最后出台的《信披指引》,明确了在网贷业务活动中应当披露的信息内容,比如各家网贷平台需要披露的情况涵盖了网贷机构基本信息、网贷机构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投诉渠道信息等网贷业务活动全过程应当披露的信息。 

此前,行业中零坏账、零逾期屡见不鲜。《信披指引》首次明确统一了网贷平台多个逾期数据计算口径,并要求网贷机构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及笔数、逾期金额以及笔数、累计代偿金额及笔数等经营信息。 

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信披指引》还规定,对于借款人在借款前6个月的征信报告中披露逾期情况,并且披露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但是此条则难以落地,由于没有统一的征信体系,各家网贷平台各自为营,难以信息共享,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条可以寄希望于行业协会成立一个征信共享系统。 

投资建议 

1 整改期间业务增长快的平台慎投 

从《暂行办法》开始,网贷平台的资产就已经定调为小微借贷。尤其近日,大连、上海和广州各地平台均收到监管要求在互联网金融整治期间业务规模不能增长,以6月底为基准。有业内人士建议,此时投资网贷平台对于业务猛增的平台需要慎重,对于超大体量的平台则应该适当减仓。 

2 投资的平台要上线银行存管系统 

关于资金存管的流程,投资人需要充分了解其流程,比如投资人充值→银行存管账户(个人)→发送充值信息给平台→平台确认信息,在会员账户中显示充值数额。 

再以平台标的满标后为例,平台发送信息给银行(额度、对应投资金额)→银行确认资金在多个投资人开始归集→银行存管账户借款人→借款人相应账户(可以是对公、可以是银行卡)。 

3 网贷平台上的活期产品要减仓 

最早从《暂行办法》开始,监管就划定“红线”,禁止平台售卖活期理财产品。近日,广东监管口头通知平台禁止一切债转,《信披指引》中也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出借人确认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前向出借人披露。”这些规定都意味着此类理财计划不符合要求。 

事实上,活期产品最大的风险考量,便在于涉嫌资金池。此类业务通过一揽子自动投标和自动转让设置,以资金池/资产池的方式实现资金与项目的错配。在操作流程上,投资人往往是先投资,随后方看到平台提供的投资列表。《信披指引》是从借款人信息披露角度否定类似产品的合规性。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就表示,部分平台可能需要调整相关产品的结构甚至资产类别。比如当前不少分期产品,期限为2~3年,但金额非常低(如小于1万),这类产品若非通过理财计划的方式形成资金池/资产池一揽子进行投资和流转,普通投资人很少会选择(一笔几千块的投资,投资几年,每月分期还款)。这意味着目前采取类似模式的平台需要进行产品调整。因此,建议投资人对此类产品要适当减仓。 

4 按时间节点看平台的信息披露 

《信披指引》中对于网贷机构应该披露的信息从时间节点来看,一是每年1月10日前需要披露备案信息和组织信息,包括工商信息、股东信息、组织架构和分支机构信息等等;二是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平台审核信息,包括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合规性审查报告等;三是平台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披露截至于上一月末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撮合交易的如下信息:累计借贷金额及笔数;借贷余额及笔数;累计出借人数量、累计借款人数量;当期出借人数量、当期借款人数量;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逾期金额及笔数;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及笔数等。 

按照不同时间点披露不同的信息这意味着信息披露不再是一个“形象工程”,而是要按照要求,按照时间进行有序的披露。对于投资人而言,要记清楚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的时间,什么时间披露什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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