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发布:新旧亮点重点对比解读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发布:新旧亮点重点对比解读
2017年04月14日 10:28 傻瓜理财网

商务部定于4月14日(周五)上午就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召开专题发布会,这也意味着《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据之前媒体报道,此次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推动建立健康的零供关系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新办法中的重点小编已经筛选出:

一,取消授权备案制,允许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时存在。

旧办法曾规定经营方式为:单一品牌授权模式,建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备案制度,无授权期限规定。新办法现规定:经营方式允许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事存在,取消备案制。授权期限规定:一般不低于三年,首次授权期限不低于5年。

解读:新办法并不是取消授权模式,而是取消单一授权模式。

二,销售和售后分离,供应商不得限制

旧办法曾规定,供应商安排销售和售后服务。新办法现规定: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要求同事具备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功能,供应商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提供配件及售后服务。

解读:销售和售后分离实际上是在鼓励多种经营形式的出现,同事也意在破除垄断,让原厂配件可以在授权和非授权体系中自由流通。

三,限制供应商干涉经销商——销售数量,搭售,压库,转售

旧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强制规定销售数量,供应商不得进行品牌搭售。

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不得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不得对经销商搭售未订购的汽车,汽车配件和用品等商品,不得限制经营本企业汽车产品的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解读:新规定让经销商有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四,鼓励共享型,节约型经济——城乡一体,电商,新能源汽车

此内容旧办法无规定,新办法规定: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城乡一体的销售和售后网络,大力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解读: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为未来汽车行业发展指出了方向。

五,信息明示——车型数据,售后信息等

此内容旧办法无规定,新办法规定: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

解读:如今,我国汽车产业已经走向卖方市场,强调信息明示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从新老《办法》的对比中不难看出,政策变化的背后,是两个不同时期流通行业在广度、深度、容量等方面的变化,是由买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从2005年至今,时代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可期的未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影响汽车业的整个生态。但也必须看到《办法》只是一个行业政策,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推进落地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依政而行。

即将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有可能改变这种营销模式,并约束车企的管理权限,同时给予经销商一定的权利。比如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等等。另外,该办法还放开了汽车销售的非授权经营方式,给予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平行进口车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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