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又到一月月末时。
每当这时,蜜姐都很开心,因为要发工资了。
可是拿到工资条,蜜姐就没那么开心了。看看税前税后,七扣八扣,感觉真是白领了工资。
没办法,谁让中国税收有举世罕见的45%最高边际税率呢。跟周边比,中国香港只有15%,新加坡为22%;跟发展中国家比,俄罗斯只有13%,巴西为27.5%;跟发达国家比,加拿大为33%,美国为39.6%。
而发工资之后单位团建,听到老板无意间泄露的秘密,蜜姐就更不开心了。
其实老板们交的税,要比员工交的税少得多!
简直五雷轰顶有木有!
其实,在中国,富人占据了社会近一半以上的财富,但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个税总额的十分之一。
而中产阶级则是交税的主力军,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工薪收入者占全部工薪收入者的比重仅有5.3%,而缴纳税款占总税款比重达到了77.3%!
而在美国,年收入11.3万美元以上的人只占美国纳税人的10%,但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总额的7成以上。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现象:
富人们拿着大把的钱,却通过各种各样的花招来少交税。他们要么合理避税(如到香港纳税)、要么逃税(走费用)、要么被优惠。
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拿着“一元工资”的老板们,看似颇有情怀,其实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避税。
1000
这样“劫贫济富”的税收乱象,简直就是在扼杀中国的中产阶级。
二、
相信朋友们都很困惑,不是一直在说个税改革吗?那么改了这么多年,为毛还是这么不公平呢?
因为,现在的个税改革,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
中国税收最根本的,就是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在这种制度下,只要不拿劳务报酬,只要收入不通过工资发放,即使年收入百万,可以交的税也一样很少。
而综合税制,虽然在实施中不一定严格到所有收入一视同仁,但大体上要让所有收入来源的都缴税。
其实问题很清楚了,改革税收制度就可以了。然而官方一直在强调很难,还在研究中,问题是就连越南现在都在实行综合税制了,蜜姐不懂我们还要研究多久。
而现在推行的个税改革,都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调节级差税率之类的表面方子。
而就算是这样的表面方子,也并不给力。因为即使提高后的个税起征点,也实在是太低了。
中国最初的起征点是800元,后来从调整到1600、2000、3500。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而中国人均月薪却有4234元。
董小姐说,要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万才行。
然而在蜜姐看来,提高到30万也不为过。
2016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这样平均下来每月不到2000元,而1980年的全国职工平均月收入才63.6元,要想达到1980年月入800元的起征标准,那么现在我们的月起征标准应该是800/63.5*2000=25196元,算下来,一年就是30多万。
前几年福布斯杂志说,中国税收痛苦指数世界第二,有关专家表示反对。蜜姐也表示反对,应该是第一才对。
三、
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我大天朝的税收制度,就有两个这样的“中国特色”。
首先,一般情况下,一国税收要么以商品劳务税为主,要么以所得税为主。而我大天朝这两类却旗鼓相当。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我们都说要振兴实体经济,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可是在这样的制度下,企业怎么发展?
去年我们都在痛斥曹德旺跑了,可是情况若是不改变,跑路的企业家恐怕会越来越多。
二是政府要想取得高税收,就要承担高福利。
那么现实情况呢?
中国的福利支出占GDP的比重在2005年是5%,到了2015年是8%。再看看其他国家,,瑞典38.2%,丹麦37.9%,法国34.9%;挪威33.2%,德国27.6%,英国25.9%,加拿大23.1%,澳大利亚22.5%,美国21%,日本18.6%。
在这样的制度下,税收的作用可是一点都没发挥出来。
税收要调节收入差距,可是蜜姐怎么感觉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了?
高收入者,一是有高福利的垄断部门员工,个人所得税解决不了垄断部门的高福利;二是在资本市场等获得高收益的人。资本市场的过高收入,个税也不收;三是有灰色黑色收入的部分有权力的人,灰色黑色收入根本就不能征税,因为税只能来自合法收入。
中国的基尼系数在中国一直是一个迷之存在,官方口径和民间测算一直天差地别,而就算是官方数据,也显示中国贫富差距八年最大——2016年在连续八年上升之后,首次上升。
相比于过去,我们的收入虽然在增加,但是为什么感到越来越不幸福呢?
房价、税收、医疗、教育......我们的负担越来越沉重,相对财富,在一步步地缩水。就像那首歌唱的一样。
“该不该搁下重重的壳,寻找到底哪里有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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