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户籍制度没有放开,忽悠“租售同权”很缺德

马光远:户籍制度没有放开,忽悠“租售同权”很缺德
2017年08月02日 07:08 马光远

关于前不久广州热炒的“租售同权”,我写了《“租售同权”会成为压倒房价的稻草吗?》一文,认为广州的“租售同权”是个伪概念,在户籍管制、教育资源短缺和大城市人口仍然在快速流入的情况下,“租售”最终是不可能同权的。

在我看来,在政策细节难以落实的情况下,任何看起来很美的政策背后都有种种的陷阱。我很少鼓励年轻人在当前情况下租房子,因为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这种选择很害人。

但是,很遗憾,我的文章的本意被很多人扭曲,以为我反对“租售同权”。不客气地讲,我是国内最早提出租售同权主张的人之一。

在之前分析中国租赁市场之所以一直萎缩的时候,我抨击最多的:

一是公共政策对租房市场的冷落,鼓励租房的措施很多都是隔靴搔痒,沦为空洞的口号。每年政策似乎不断在喊着鼓励大家租房,但到实际操作层面,几乎所有的政策都无法落地。

二是认为在住房和租房市场搞“权利不平等”租房的和买房的比,包括在孩子入学等公共福利资源方面低人一等,这是残酷的事实。

我在过去一直呼吁,要创造条件使居民在买房和租房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把房子与孩子的前途脱钩。然而,我也很清楚问题的症结以及实施“租售同权”的难度。在很多制度障碍,特别是户籍制度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谈“租售同权”,说得坦率点,就是忽悠人。

和广州根本不可能实施的“租售同权”比,我倒更赞赏无锡的租房落户政策。说到孩子入学,在大城市,落户是关键。广州的“租售同权”避开落户问题谈平等,等于把租房的关在城门外,然后承诺给他们居民的权利。而无锡在这个问题上的突破我认为,其制度建设和突破的意义远大于广州的政策。无锡市规定,凡在无锡市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无锡城镇社会保险、申领《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条件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我为什么更赞赏无锡的政策?

因为,中国城镇化的症结就在于户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的近40年,中国城镇化实质上进展迟缓,除了我们的城镇化思路和战略有问题之外,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大城市的户籍坚冰不仅毫无松动的迹象,反而越来越紧。一个存在户籍界限,并且在户籍下面又衍生出各种五花八门不平等福利待遇的城镇化,不是真正的城镇化。

农民进入城市,在城市里工作、生活,但却又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无法真正实现农民的市民化,这种城镇化本质上是一种假城镇化、夹生子城镇化、掠夺式的城镇化,其本质上是维持以前城乡二元结构下的等级区分,从而人为制造社会的割裂。

而这一切的根子,都在于难以打破的户籍制度。因此,中国新型城镇化本质上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改革问题,通过推动包括户籍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实现农民的真正市民化。城镇化要解决的,不仅仅是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市民,而是打破这种身份的严格界限,废除身份等级,使中国社会从一个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这是城镇化的关键和核心所在。特别是大城市,热点城市,户籍更是成为屏蔽很多人的最有力的利器。没有户籍,租房买房,其实都很尴尬,孩子也上不了学。

在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收紧的情况下,讲“租售同权”,要么只对户籍人口讲“同权”,要么又会设置诸多苛刻的条件,最终的目的就是继续让“租售”不同权。这就是真正的现实。而且,就路径选择而言,中国的“租售同权”在大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推动的难度是最大的,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搞租售同权,就必须把户籍的门槛一降再降,而如果真的降了,则意味着在教育资源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争夺优质教育资源的人大大增加,除了让房租暴涨,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倒是非常看好无锡的举措,中国的“租售同权”,其实真的可以按照无锡这种模式来推进更现实,选择无锡这样经济发展程度相对高,又处于国家级城市圈的周边,通过户籍制度的突破,为下一步大城市特大城市推动真正的“租售同权”探索宝贵的经验。各位记住,在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没有松动的情况下,任何鼓吹“租售同权”的举措的都是耍流氓。

 本文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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