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重组新规出炉!金力泰收购银橙传媒再添变数

史上最严重组新规出炉!金力泰收购银橙传媒再添变数
2016年06月22日 11:27 读懂新三板

上周五,证监会公布了号称史上最严重组新规的《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估计会让一些人睡不着了。

不过,读懂君更关心的是,对于那些想通过借壳进入A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来说,重组新政对它们会有什么影响,创业板公司金力泰收购银橙传媒一事会不会因为新规而被定性为“借壳”?

在重组新规中,划定借壳标准的财务指标增加到4项,在之前资产总额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新增发股份这四方面的规定。

根据重组新规,不仅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将构成借壳,而且, 购买的资产在最近的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也将构成借壳。

金力泰间接收购银橙传媒交易作价99141.78万元,约占金力泰2015年资产总额的92.53%,不构成借壳。但本次收购后,金力泰将间接持有银橙传媒股份数量8608.6668万股,占银橙传媒股份总数的63.57%。

2015年,银橙传媒营业收入35985万元,净利润5617万元;金力泰2015年营业收入16278万元,净利润1577万元。

银橙传媒2015年营业收入的63.57%约为22875万元,是金力泰2015年营业收入的140.53%,超过金力泰2015年营收的100%;银橙传媒2015年净利润的63.57%约为3570万元,是金力泰2015年净利润的226.43%,同样超过金力泰2015年净利润的100%。

因此,按照重组新规的上述标准,此次金力泰收购银橙传媒就是实质上的借壳了,违反了创业板禁止借壳上市的规定,将会被监管部门否决。

当然,在规则适用方面,《重组办法》的过渡期安排将以股东大会为界新老划断,即: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发布生效时,重组上市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原则上按照原规定进行披露、审核,其他按照新规定执行。

那么,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金力泰和银橙传媒是否能在新修订的《重组管理办法》正式生效之前,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其重组方案。如果能在生效之前在股东大会上通过该事项,则金力泰收购银橙传媒还比较可能成功;如果不能,则将因为重组新规中新增加的借壳标准而构成借壳,最终被监管层否决。

事实上,原本金力泰是要在昨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组事项,但因为6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重组问询函,公司正就此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因而延期召开,具体时间还在未定之中。

在13日收到的深交所重组问询函中,问询的核心是银橙传媒大股东隋恒举等7人是否是一致行动人。如果是,则隋恒举等7人合计将持有金力泰26.43%的股权,超过了原实际控制人吴国政的持股比例,金力泰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而且,如果隋恒举等7人在金力泰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可以支配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那么也将被视为金力泰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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