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落实证监会政策,要求新三板中介机构大范围自查

股转落实证监会政策,要求新三板中介机构大范围自查
2016年08月18日 20:27 读懂新三板

昨日,股转系统为落实证监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给主办券商下发自查通知,要求三类对象需重点核查五个方面的内容:挂牌申报虚假陈述;资金占用、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财报的检查整改情况;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私募债等问题的风控措施及整改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投资者适当管理等。

读懂君获悉,以下三类对象需要自查:

1、涉及资金占用的新三板企业,涉及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的主办券商以及检查2015年年报和2016年中报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2、2015年以来有过负面记录的相关市场主体(比如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

3、负责落实投资者教育制度的券商。

主要有5个重点事项需要自查:

1、挂牌公司的申报材料是否存在造假、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2、资金占用、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2015年年报和2016年中报的检查、整改及落实情况。

3、挂牌公司2015年以来出现的股权质押、私募债、持续经营能力、媒体质疑等不规范问题,所采取的风控措施及整改情况。

4、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比如是否进行投资股票投资。

5、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比如不合格投资的清理。

股转在文件中说明,本次的自查结果的相关报告要在8月31号之前发送股转系统。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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