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一年内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一年内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2017年07月28日 22:31 财富新媒体
  1. 万得通讯社报道,7月28日晚间,国海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

  2. 决定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资产管理部门协助证券承销部门销售债券,员工管理混乱,激励约束机制失衡;二是未严格落实合规审查和隔离墙等制度,风险监控未全面有效覆盖;三是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不规范,代签名、代盖章现象严重,投资主办人与实际管理人不一致,产品发生重大变更未及时告知客户,资产管理产品与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信托产品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行为;四是张杨等员工假冒公司名义对外大量开展债券代持交易;五是深南大道营业部副总经理姚芳违规借用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与他人之间提供融资中介服务;六是对清溢光电等企业首发上市保荐项目未作充分尽职调查。

  3.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以下监督管理措施:

  4. 一、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已受理的文件按规定继续办理),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5. 二、责令处分燕文波、王者旻、邓卫中、陈嘉斌、耿聪等有关责任人员,并向我会报告结果;

  6. 三、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在一年内对公司开展全面内部合规检查,并每季度向我会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同时,你公司应当聘请我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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