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创新层红利?先给“北交所”纳上你的投名状!

想要创新层红利?先给“北交所”纳上你的投名状!
2016年11月08日 21:40 三板富

今日,股转一反常态,在交易日通过证券日报放出重磅消息,新三板创新层制度供给方案将会在年底前出台!富姐帮大家概括消息要点:

  1. 优化创新层交易机制,包括优化协议转让、推出盘后大宗交易等;

  2. 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适当引入价格竞争机制;

  3. 挂牌同时定增可以突破35人,并制订“小IPO”业务规定;

  4. 针对创新层的改革方案不会引起创新层剧烈变动,创新层公司不会大幅变动。

大体都不出之前股转对市场放风铺垫的情况,但有一点,或许是特意对昨天晚上其他媒体抢发爆料时出现的“误读”进行辟谣:创新层暂时不会被大清洗。

本来嘛!老乡们好不容易上个创新层,有义务而无权利,熬了这么久总算快看到配套的制度红利了。这时候就算真需要对这些企业进行调整,至少也要让人家喝口肉汤再走呀。

这就叫执政智慧,监管层的信用很重要呀。某些媒体啊,还是要学习一番,不要老是想搞个大新闻。

富姐认为,这次股转的政策本身不如释放出来的信号重要:

  1. 监管层此次表态,步子还是迈得比较谨慎。主要“抓手”,还只是通过放宽定增的35人限制,来促进股权分散,再配合交易制度改革来促进流动性。

  2. “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适当引入价格竞争机制”,这条引人注目,但股转从措辞上特意规避“竞价”一词,可能是为了争取模糊空间,推测监管层并不是想直接在创新层上再分竞价层。即便未来实施竞价交易,预计也将是跟新三板流动性较差的情况相适应的、特殊的竞价交易。

  3. 股转此次特别强调要通过种种措施加强促进股权分散,未来确实可能会以这个指标来要求创新层企业,但应该会给予现在创新层的企业一定时间来过渡。如果大股东一直“捂盘惜售”,也不适宜再留在创新层。股转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是希望从优化市场定价功能和调整企业自身预期两个方向,来促进市场的活跃。

未来可行的股权分散度指标:股东户数>200?

股东人数的多少代表了挂牌公司公众性的强弱,是股权分散程度的最直观指标。

并且,这个指标有益于平滑基础层企业向创新层过渡的门槛:只要挂牌后交易活跃,将会自然达到创新层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股转系统2015年11月24日发布的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就曾设置了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的标准,这一条对股东人数的要求是200人以上。

创新层81.5%企业的股东户数达不到2015年标准一

三板富研究中心统计发现,目前953家创新层企业,平均股东户数才129户,仅有176家企业达到2015年征求意见时标准一的要求,达标率仅18.5%。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达标”的777家创新层企业中,竟有498家是做市转让的,在全部创新层企业中占比52%。

看起来高大上的创新层+做市,居然一半“不达标”!

而反过来看,股东户数≥200的176家创新层企业,其中五分之四是做市转让,自6月24日分层方案公布以来,这些企业平均涨幅24.9%,区间日均换手率0.34%,区间日均成交额427万。

这个表现,远远优于大盘。6月24日以来,三板成指下跌了约4%,而东财创新层指数几乎没变;创新层区间日均成交额约3.7亿,平均到953家企业头上,每天还不到40万。

200户股东跟IPO红线撞车,股转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实际上,上面的数据虽然很难看,但未必就是简单的“二八定律”,不是说约20%的“达标”创新层企业就是优质企业,而剩下的就不是。

众所周知,我国企业都有IPO的梦想,而IPO有一个硬性要求是股东不能超过200户。因此,许多优质的新三板企业,都会有意识控制股东人数,以免未来要IPO时付出太高成本。

而股转系统,并不是想把自己仅仅作为企业上A股的跳板。业界也一直有呼声,希望股转系统可以发展成“北交所”。

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股转考虑将200户股东作为分层标准,现在又重提股权分散程度,或许真的就是 “胡萝卜+大棒”,有意识地让创新层企业跟新三板“绑定”,而股转一直许诺的政策红利,当然也要优先给予这些选择跟着未来的“北交所”的企业。

各位创新层的董事长们,北京、上海、深圳,你们将会选择哪一座城市、哪一个交易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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