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贷论坛发帖说明 不存在自融问题

人人贷论坛发帖说明 不存在自融问题
2017年03月16日 13:17 网贷之家

网贷之家讯 3月15日上午,人人贷网站论坛管理员“人人贷金妞妞”在投友交流发帖,首度回应日前自媒体曝光的多篇有关人人贷涉嫌自融等负面报道。帖中强调,“文章内容本身有较强的误导性,且部分内容严重失实。”

在此前自媒体的报道中,曾多次提到人人贷WE理财平台上的金融交易所产品涉嫌自融,具体指向其为武金交发行的坤鹏租赁项目(借款方)与人人贷自身有着密切关联,人人贷创始人兼CEO张适时曾出现在坤鹏租赁公司的董事名单中。

针对以上指控,帖中具体例证几点以说明人人贷不存在自融问题:

1、坤鹏租赁项目并不是虚构的项目,运转正常。并且这是一款地方金融交易所的产品,不是网贷产品,只是在WE理财平台上完成导流;

2、坤鹏并不是人人贷或人人贷股东所实际控制的企业。人人贷所属人人友信集团实际持有的坤鹏股权远低于10%,且集团股东也并不持有坤鹏的股权,远构不成控制企业;

3、对坤鹏的资产情况、企业情况更了解,才选择其作为定期理财产品的合作伙伴。另,以类似方式支持被投企业发展是行业内较为常见的做法,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均有类似合作先例。

值得一提的是,15日深夜,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亦在上述帖子评论区“现身”,其回复称自2010年成立,人人贷给大家的印象一直是偏保守、稳健,“虽然有人觉得我们的步子有点慢,但我们宁愿慢一些,把事情做扎实,也不能让用户来为我们的冒进买单……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人人贷此次风波再次让“自融/变相自融”问题成为业内人士及投友们备受关注的焦点。怎么定义“自融”,违规的边界在哪,怎么判断平台是否存在自融等问题亦在网贷之家专栏文章中有不少的讨论。

网贷之家专栏作者“信贷大王”认为在去年8月24日网贷监管细则颁布以来,自融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网贷平台发布关联企业借款信息的行为不再被视为自融。也就是说现在,如果你想要证明一家网贷平台涉嫌自融,应该找到这样的证据——投资人的钱被平台或者平台的子公司用掉了。从公司财务独立的角度来看,8.24网贷监管细则不禁止关联企业融资并无不妥。只是应该明示关联关系,让投资人心里有底,对平台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而对于怎样判断P2P平台自融及发假标这一问题,网贷之家专栏作者“麦芽糖”指出,可以从平台标的去分析:1)标的是否真实;2)借款企业或个人是否与平台关联;3)单个或几个借款主体是否大额、频繁、反复借款。

具体如何操作呢?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细细查看借款企业,另需查询借款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此同时,可对比查询网贷平台所在公司(全称)的工商信息,对照查看平台与借款企业两者的法人、股东情况。对于第三点:单个或几个借款主体是否大额、频繁、反复借款。这个相对容易。在平台查询标的的融资信息即可,看到很多标的融资描述信息,借款人描述信息都是一致的。那基本可以判断是同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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