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0家网贷平台如何“称呼”收益率?(名单)

这50家网贷平台如何“称呼”收益率?(名单)
2017年11月17日 15:00 网贷之家

网贷之家讯 11月初,据深圳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信息,包括珠宝贷等在内的4家公司,因违反互联网金融广告法遭监管部门罚款或罚没所得。(点击【详情】查看相关报道)

其中,珠宝贷、金海贷(已于11月15日宣布停止运营)两家P2P平台分别因网站发布的金融产品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年化收益”、“本息有保障”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收益的内容,分别被处罚款10万元、罚款12000元。

网贷之家注意到,有媒体援引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余杭的观点表示,上述处罚依据《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作出,即:

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网贷之家专栏作者、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认为,对于“预期收益率”表述,监管机构认为其涉嫌保证性承诺,因为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消费者来说,是否购买产品就是以收益率来判断。

不过,也有报道称,有监管人士表示,在实际执法中,单纯出现“预期年化收益”等字眼并不会被认定违规,前提是一定要进行风险提示,要在醒目位置配上“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等提示语。

网贷之家注意到,上述受罚平台之一的珠宝贷,其关于利率的表述目前已更改为“往期年化收益率”。另一家受罚平台——金海贷已于本周三(11月15日)宣布停止运营,据媒体此前报道,在停运前,其官网有关收益的描述已经看不到“年化收益”的字样,但仍可以看到“预期年利润率”、“预期年化收益率”等字样。

实际上,关于禁止平台标的产品出现“预期收益率”的信息,早在今年三月传出的北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就有所提及,彼时的细则称,“禁止:网页和平台上有理财字样、预期收益率等理财产品特征的信息”。

而在当前监管层反复提及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延长的背景下,尽管上述处罚涉及的金额不算大,但其中所传达的信息,对P2P平台而言有着不小的警示意义。

那么,如果不能用“预期年化收益率”、“年化收益”等之类的字眼,平台该如何表述发标时展示的利率呢?

对此,余杭律师指出,从法律上来讲,当借款人在平台上发标时,该行为为要约,即: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投资人在平台上点击确认投资时,其实就是一个接受借款人给出的借款条件,双方形成借贷的合意。

余杭认为,从上述意义上来定义网贷平台在发标时展示的利率的话,准确的用语是:借款人拟支付利率或者借贷双方约定利率。

余杭还指出,诸如历史收益率、综合年化收益、期望年化利率等也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

刘新宇律师则表示,建议平台不使用“到期还本”“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率”“稳健收益”“收益高达X%” “收益可至X%”等措辞。

刘新宇认为,平台可考虑使用“同类型项目历史年化收益率”或“同类型项目近X月收益率”表达,并明确“同类型项目”的具体所指,“历史”、“近X月”所指向的具体的“期间”,同时附上风险提示。此外,也可考虑使用“协议约定借款利率”表达,并明确“协议”在何处可供查询阅读,同时附上风险提示。

有了律师的建议,我们再来看一下当前行业的现状。由于行业平台数量较多,网贷之家选取了2017年10月发展指数评级TOP50平台作为样本平台,梳理了这50家平台对标的产品(包含理财计划、散标)利率的表述(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50家中,有24家平台关于收益率(包含理财计划、散标)的表述包含“预期”、“预计”内容,另有3家平台的表述包含“期待”、“期望”内容。

此外,有7家平台的表述中包含了“约定”内容,此种表述在上文所述的两位律师的建议当中,均有提及。有11家平台关于收益率的表述包含了“历史”、“往期”内容,此类表述在刘新宇律师的建议中有所提及。

从样本平台的情况来看,超半数平台对收益率的描述依然包含“预期”或与之意思相近的内容,存在“保证性承诺”之嫌疑。尽管目前在行业,尚未有关于收益率“称谓”的明确规定出台,但随着行业合规整改的全面推进,宣传方面合规也要引起平台的足够重视,别因为表述上的“不当”遭到监管处罚,影响整个平台的口碑。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