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债券,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财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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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2日 19:55 新三板论坛

近日,新三板公司树业环保(430462)计划发行2亿元绿色债券,这是新三板公司首单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指资金用途具有明确的"绿色"属性,与改善气候、保护环境相关的债券。本周,论坛君在新三板投资交流群和群友们讨论了"绿色债券"的相关内容。

绿色债券的基本概念

绿色债券发端于西方,是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兴起的一种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

就发行主体而言,可分为绿色市政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等品种。具体到我国,目前活跃在资本市场上的主要有金融机构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企业发行的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

就基本要素与业务流程而言,绿色债券同普通债券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其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募集资金应投资于绿色产业项目;二是债券期限多为中长期;三是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格,往往需要第三方认证,即绿色债券"贴标";四是更容易获得政策支持,降低了融资门槛。

一般来讲,绿色债券并不用于解决企业的日常财务问题,而是强调专款专用,非绿色项目不得借绿色债券之名进行融资。

作为一种创新型融资工具,绿色债券具有清洁绿色、成本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特性,能够有效提高绿色项目的融资可得性。

对于金融机构,绿色债券能够以更低的融资成本为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资提供资金来源,减少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风险;对于绿色企业,绿色债券能够突破普通债券发行要求较高的局限,丰富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和灵活度,进而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对于投资者,绿色债券为其投资决策提供了新的资产类别,有助于分散风险,满足投资偏好。

当然,绿色债券也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主要有:

一是发行者的偿付和信用风险。即发行者专业技术不成熟,经营业绩不佳,到期无法支付足额本息,以及将募集资金用于非绿色业务,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二是投资者的认可风险。绿色项目前期投资较大且收益率不高,对于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吸引力有限。

三是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专业能力风险。一旦对"绿色"的认定不够明确,极有可能造成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

国内绿色债券发行实践

(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体系

国内现有的绿色债券标准主要包括央行2015年年底出台的《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简称《公告》)和配套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简称《目录》)、国家发改委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简称《指引》)、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绿色债券相关准则以及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这些政策确立了绿色债券的定义、绿色产业范围、发行审批、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等相关制度框架。其中,《公告》界定了绿色金融债券及发行要求;《目录》提供了绿色产业项目的分类标准;《指引》明确了绿色企业债券的含义及支持领域;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了绿色公司债券的管理规则。

另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3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绿色公司债券,鼓励投资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证监会将对绿色公司债即报即审。

(二)国内绿色债券的发行概况与特点

从广义上看,国内绿色债券实践案例早已出现。如2014年京投公司轨道交通项目债券、2015年沣西新城综合管沟项目收益债券、中广核风电首单"碳债券"等。

随着相关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我国迎来了绿色债券的黄金期。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境内"贴标"绿色债券(不含绿色资产支持债券)共计发行49只,发行规模1 985.3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158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182.4亿元、绿色企业债券140.9亿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82亿元。

就目前来看,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行主体以国有控股银行和大型国有企业为主,主体范围逐步扩大;

二是产业项目覆盖各支持领域,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类项目为主要发行标的;

三是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三箭齐发,绿色金融债券发行总额最大;

四是发行期限各期均有分布,中长期绿色债券占比明显。

各类绿色债券的发行要点

不同类型的绿色债券受到不同部门的监管,在产业政策、关注重点、适用对象等方面均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各类绿色债券的发行侧重点亦存在差异。

1.绿色金融债券

绿色金融债券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公告》和《目录》。根据《公告》定义,绿色金融债券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绿色金融债券受到央行监管,按照《目录》执行,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大宗交易,因此业务流程较为规范,发行效率较高。

但由于绿色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会通过贷款的形式间接投放到绿色项目,发行机构需要一定的绿色信贷业务支撑,并根据绿色储备项目与拟投放贷款的匹配关系确定发行规模,这势必会导致资金的分散投资,可能产生一系列附加成本和资金闲置状况。

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要在《公告》和《目录》的框架下做好绿色项目前期储备、绿色项目评估筛选、绿色债券存续期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其环境效益定期披露、绿色认证等工作。

2.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

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都是有融资需求的绿色企业直接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融资方式。其中,绿色企业债券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监管要求,在《指引》支持的项目范围内,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进行交易。

绿色公司债券则由证监会审批,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主要的规范性文件是上交所、深交所制定的管理规则。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者直接面向市场,能够较好地把握产业政策,对募集资金投向和投放进度进行动态管控,因此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在发行方案上,发行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融资需要,就利率、期限、担保、发行方式等与承销商协定,在满足个性化融资需求的同时容易以更低的利率募集到长期资金。

不足之处在于,绿色企业债券的申报条件较高,对于一般民营企业来说发行难度较大;绿色公司债券尽管发行主体更加多元化,更适于中小型企业进行融资,但单一企业往往信用评级不高,可能面临较高的融资成本。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债券,国家发改委对绿色企业债券的审批要求做了大幅简化,在具体流程上对募集资金管理和第三方认证的要求也较为宽松。上交所、深交所开辟了专门的"绿色审核通道",但在发行流程上仍然要求发行者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加强存续期管理和环境效益评估,鼓励绿色认证。

整体上,绿色公司债券对发行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同时进行自我约束和接受外部约束,从融资角度来看优势并不明显,但发行者更看好绿色市场的后续发展,包括政策支持和社会认可等带来的附加收益。

总之,发行者能否根据项目特征、资金需求、企业性质、自身经验、政策红利等因素合理选择发债方式和类型是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的关键。

3.其他类型绿色债券

除上述三种基本类型外,国内金融市场上的绿色债券还包括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绿色结构融资类工具等。这些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更加宽泛,可供选择的发行方式和类型更加多样,在发行流程上也更加灵活。

(以上内容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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