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课堂】新三板交易新规科普,啥是集合竞价?

【财经课堂】新三板交易新规科普,啥是集合竞价?
2017年12月30日 19:25 新三板论坛

2018年1月15日,新三板就要启用新的交易模式了,集合竞价将登上舞台。作为新三板投资者,需要提前熟悉交易规则,才能更好地适应交易新规。本期财经分享,小新和大家一起学习新三板交易新规,尤其是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有关知识。

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并发布了多项重磅文件,完善了分层和交易制度,其中交易制度改革主要有3项,即引入集合竞价、优化协议转让、巩固做市转让,新交易制度将自2018年1月15日起实施。

根据股转公司说法,本次交易制度改革,旨在解决现行协议转让方式定价不公允、市场不认可、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完善新三板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为持续改善市场流动性奠定基础。

先来看一张图,这就是调整后,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汇总。

引入集合竞价方式后,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将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对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每日收盘时段1次集合竞价,创新层每小时撮合1次,每天共5次。

被取代的协议转让方式,并不是彻底消失了,此次交易制度改革,提供了盘后协议转让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

符合一定数量、金额及相应价格限制的协议转让,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在盘中申报、盘后成交;收购、对赌履约、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转让等合理的特殊转让需求,可以在线下通过申请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根据股转公司规定,协议转让中的“一定数量、金额”是指: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做市转让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巩固,并进行适当调整完善。股转公司表示,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在完善做市转让收盘价形成机制的同时,协议转让方式一并适用于做市转让的挂牌股票,这点值得注意。

何为集合竞价转让?

做市转让已经在新三板运行超过3年,大家比较熟悉,那即将引入的集合竞价转让方式是什么?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确定股票价格的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有3点: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到低和卖出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将委托一一对应,当委托买入价格高于委托卖出价格时,系统自动以满足双方交易需求的中间价格,完成交易。

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由于案例复杂,小新做成了图片形式,大家有空可以研究。

按照股转公司的规定,采取集合竞价转让的基础层股票,每个转让日的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创新层股票于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进行集中撮合。当然,根据市场需要,后期撮合频次存在调整的可能。

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至200%;没有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集合竞价并非新鲜事物,在A股集合竞价早已应用。沪深交易所每天开盘前的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深交所每天收盘的最后三分钟(14:57-15:00)也是集合竞价时间。

两网及退市企业(即“老三板”企业)也一直在采用集合竞价的交易模式。老三板股票名称结尾的1、3、5分别代表每周的交易天数,如“二重5”即每周交易5天。

老三板股票价格每个交易日揭示17次,时间分别是10:30、11:30、14:00,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投资者可以根据揭示的最有可能成交的价格,来确定自己的申报买入或卖出的价格,但交易系统只在收盘时进行集中撮合。

新三板引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效果如何,1月15日后咱们就知道了。

集合竞价有何影响

说了这么多,集合竞价到底会给新三板带来什么改变?目前大家的看法并不统一。小新总结的投资者对集合竞价的积极看法,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在宏观层面,有机构投资者预计,未来集合竞价将成为新三板主流的交易方式,有利于提高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新三板的“二八效应”有望形成,市场资金会加速向20%的优质企业聚集。

集合竞价能有效改善当前三板交易模式中,隐含的操控股价等风险。盘中协议转让的取消,带来的是新三板成交价格的公允以及市场的认可,可以避免出现0.01元成交的怪相。

在大家最关心的流动性上,目前协议转让较难寻找交易对手、做市转让下价格与数量都受到限制,集合竞价有助于解决这两个问题,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市场整体流动性。

对集合竞价不看好的人认为,新的交易制度仅仅改变了市场存量资金的游戏规则,在无更多增量资金入市,没有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参与的情况下,市场短期流动性预计难以实际改善,尤其是非连续集合竞价,效果可能会更有限。

对此,有投资者希望,下一步能将个人投资门槛降低,并增加当日的交易次数。

另外,对于部分企业,尤其是基础层企业来说,每天一次的集合竞价频率,可能不足以满足其流动性要求,其流动性甚至会弱于采用协议转让时期。这可能会使能够连续交易的做市转让的吸引力提高,未来采用做市转让的企业可能会增加。

不过,多数人认为,无论新交易制度是否能有效提高流动性,对于新三板来说这都算利好消息。新三板正在逐渐完善和成熟中,2018年的新三板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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