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创新层企业或将调至基础层 祸起关联方占用资金

首家创新层企业或将调至基础层 祸起关联方占用资金
2016年09月14日 14:49 易三板

进入创新层并非一劳永逸,创新层企业米米乐(833048)因涉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可能被调整至基础层,这在新三板尚属首例。

9月12日,创新层企业米米乐的主办券商东兴证券发布一则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米米乐于2016年8月26日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开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因此可能由创新层调整至基础层。

为此,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了解,公司于2015年、2016年1月至3月期间,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文太,公司股东、财务总监宋幼玲,成都瑞海电脑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构成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其中,2015年1月至3月,公司向成都瑞海电脑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累计发生额440.31万元;2015年,公司向刘文太、宋幼玲拆借资金累计发生额1.43亿元;截止2015年年末,形成刘文太占用公司资金年末余额1332.10万元。

2016年1月至3月,公司向刘文太、宋幼玲拆借资金累计发生额4547.28万元,公司在此期间收回了前期被占用的所有资金。此次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股转系统分层管理制度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出现四种情况之一,将在该情形认定之日起20个转让日内直接调整至基础层:

一、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导致财务指标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

二、挂牌公司被认定存在财务造假或者市场操纵等情形,导致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

三、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分层办法第十二条也规定了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满足最近12个月不存在“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米米乐于2015年8月7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营业务为通过运营维护互联网购物平台米米乐网上商城,借以B2B、B2C等模式对各类商品进行采购及销售。

据其半年报显示,2016年上半年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3.0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7.6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5.58万元,同比下降3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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