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四条——房产税最明确表态(昨天)

黄四条——房产税最明确表态(昨天)
2017年11月17日 21:45 老晋房产观

11月16日(昨天)财新峰会上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黄奇帆(原重庆市长)就开征房产税的好处,时间,困难等给出了如下几点明确表态。

第一,开征房产税,可以使得中国的税务体制由间接税和直接税形成完整的系统。

翻译一下:

当前中国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很少,开征房产税这类直接税对税务体系的完整有好处。参考

第二,房产税能抑制房地产炒作。

抑制房地产炒作,不能完全靠房产税,它还涉及到金融和土地等其他各种因素,但房产税是房产价值越高,收税越高,对于拥有房产的人来说,他们会受到房产税影响,房产增值过快炒得过高,持有成本会同步增高。

解释一下:

所有的税收无一例外都会抬高成本,剪羊毛谁见过把羊剪死的?

从全世界征收房产税的国家来看,刚开征的前一两年,市场调整,两年之后,市场免疫。

毫无疑问,房产税会抬高刚需的准入门槛,宏观上推高房子成本,进而推高所有纳入征税范围城市的房价。

参考:房产税吓的我又去买了一套房

第三,会促进房地产的资源优化配置,使闲置的房子,真正的能够使用起来,能租出去,出租的收入能弥补持有房产的税务成本。

解释一下:

前面有文章已经讲到,对投资客而言,租金本身是个无关紧要的东西,这里不赘述。

我想说的是,产证在手,房屋闲置与否,与你何干?

指手画脚,典型的不讲道理,此处讲的如此自然。

第四,房产税的增长,会使得整个房地产系统的税务结构发生变化。在征收房地产税之后,税务结构就会发生调整,甚至说房地产税征收以后,对于土地批租收入比如土地收费等也会有所调整。

翻译一下:

房产税涉及到每一个人,中国房地产领域的税收复杂程度已经世界第一(现在房地产的税收,从印花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各种增值税,包括以前已经征收的营业税),开征房产税做整体调整是肯定的,整体税赋很重的情况下,必须做取舍。

昨天,发改委发展金融司司长徐林的补充,房产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直接税,也就是直接从老百姓身上收的税,会增加大家的税负,所以会做相应的制度安排,会在其他的地方,把税负降下去。让总体税负保持平稳不上升的态势。

看法,按照徐司长的补充,整体税负保持平稳不上升,停止土地财政,地方Z府还是转不动。例如重庆3年房产税征收总额9000万,北京2017年卖地3000亿……,卖地和收税是天壤之别。

如果税率高到可以替代土地财政的水平,瞬间崩溃则不可避免。

还有,房产税开征的一个巨大前提条件,房价要保持高位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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