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深圳工伤伤残津贴又涨了!

涨了!深圳工伤伤残津贴又涨了!
2017年10月09日 10:56 欢雀薪酬福利

最近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了

工伤伤残津贴涨了

科普了这么久的社保知识

是不是对工伤伤残津贴不怎么了解呢?

其实呢

工伤伤残津贴是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生活保障

根据《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5%左右确定,本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适当倾斜特定人群。

 此次调整采取两个结合原则: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

01

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2017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 

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月标准时,同时按《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发放。 

02

普遍调整

每人每月定额加发71元。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再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的3.2%予以加发。 

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再按本人依法核定伤残津贴月标准的3.2%予以加发。 

03

倾斜调整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 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

增加的伤残津贴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伤残津贴年度调整基数。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军转干部,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伤残津贴标准计发。 

根据以上普遍调整、倾斜调整的办法调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伤残津贴仍低于2486元/月的,按照2486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内首次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核定的伤残津贴仍低于2486元/月的,按照2486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也就是说

如果你是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

你每月最低可领取2486元

没缴工伤保险的可以找欢雀小保帮你代缴哟

这可是比深圳最低月工资标准

还要高整整356元哟~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其伤残津贴在2016年伤残津贴计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5%,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而且呀

这个津贴从2017年1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补发了

如果你还没领到也别着急

最晚9月底前是可以完成调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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