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干货】股权投资的7大退出方式 你知道多少?

【绝对干货】股权投资的7大退出方式 你知道多少?
2016年12月14日 10:35 明星私募网

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中国股权投资历经20余年的蓬勃发展,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超过5万亿元,每年投资项目数量近万个,投资金额超4500亿元。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清算等,下面一起来看下吧。

一、IPO退出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PublicOffering),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上市主要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等。IPO退出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

在证券市场杠杆的作用下,IPO原始股解禁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IPO退出也是投资人最乐意、最希望的退出方式。

二、借壳上市,另类的IPO退出

由于IPO的审批时间漫长,且IPO已经有上千家公司在排队等着上市,与其排队等IPO批文,买壳上市或者借壳上市也是一种另类的IPO退出方式。

买壳上市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再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买壳上市的企业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当非上市公司准备进行买壳或借壳上市时,首先碰到的问题便是如何挑选理想的壳公司,一般来说,壳公司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具体主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以利于对其进行收购控股。

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

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相对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在所有资质都合格的情况下,半年内就能走完整个审批流程,借壳的成本方面也少了庞大的律师费用,而且无需公开企业的各项指标。

三、新三板股转转让

如果不能通过IPO或者买壳上市,退而求其次可以在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目前,新三板的转让方式有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协议转让是指在股转系统主持下,买卖双方通过洽谈协商,达成股权交易;而做市转让则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再添加一个居间者“做市商”。

近两年来,新三板挂牌数和交易量突飞猛进,呈现井喷之势,至2016年底,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接近1万家。新三板已经成为了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最便利的市场。对企业来说,鉴于新三板市场带来的融资功能和可能带来的并购预期,广告效应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中小企业一个比较好的融资选择;对机构来说,相对主板门槛更低的进入壁垒及其灵活的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制度,能更快实现退出。

四、股权转让

由于公司上市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风险企业难以达到首次公开上市的标准,许多风险资本家就会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投资。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份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即四板)公开挂牌转让等。就股权转让而言,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虽然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但是在股权转让时,复杂的内部决策过程、繁琐的法律程序都成为一个影响股转成功的因素。而且转让的价格也远远低于二级市场退出的价格。

五、并购退出

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正向并购是指为了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快速提升,将并购双方对价合并,投资机构股份被稀释之后继续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并购直接就是以投资退出为目标的并购,也就是主观上要兑现投资收益的行为。

通过并购退出的优点在于不受IPO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复杂性较低、花费时间较少的特点,同时可选择灵活多样的并购方式,适合于创业企业业绩逐步上升,被兼并的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共享对方的资源与渠道,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运转效率。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及首次公开上市,但是风险资金能够很快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退出,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

六、回购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MBO)和股东回购,是指企业经营者或所有者从直投机构回购股份。总体而言,企业回购方式的退出回报率低但是稳定。

回购退出,对于企业而言,可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因创业资本的退出给企业运营造成大的震动,企业家可以由此获得已经壮大了的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同时交易复杂性较低,成本也较低。通常此种方式适用于那些经营日趋稳定但上市无望的企业。

七、清算

对于已确认项目失败的创业资本应尽早采用清算方式退回以尽可能多地收回残留资本,其操作方式分为亏损清偿和亏损注销两种。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

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优点是尚能收回部分投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意味着本项目的投资亏损,资金收益率为负数。这也是投资人最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总体而言,各种退出方式各有优缺点,具体方式的选择还要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进行决定。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最重要的还是关注团队的整体实力、投资理念及投资项目,才能获得最满意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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