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国土部明确表态,这种房子不能投资!

注意!国土部明确表态,这种房子不能投资!
2017年10月05日 08:18 美房

9月20日,国土部官网公布《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强调“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该通知是由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于9月11日下发的,直到9月20日才向社会公开。 

日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了上海、广州、杭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消息一出,房产界关于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说法甚嚣尘上,购买小产权房的人看到了房子升值的“曙光”。

马上,相关部门就有辟谣,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并不意味小产权房合法化,但很多人还是抱有幻想,这份通知一出,彻底打破了所有人的幻想。

我们捋一捋小产权房的核心问题。我国《宪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两类:城市建设用地是国有土地,农村是集体所有用地。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时先由政府征地,然后通过拍卖、划拨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用地机构。政府在这征地、卖地、建房、卖房,获得了大量的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这部分收入在国家财政里占了极大的比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财政”

“小产权房”就是没有经过政府征地或许可,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子或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非法建筑。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这意味着土地不经过上级部门的统一征地拍卖,直接开发使用。这就和“小产权房”有很大类似,所以很多人从中解读出“小产权房将和合法化”

但我们要明白,小产权房的核心问题在于避过了征地环节,没有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和相关税费等,政府收入因之减少。虽然近年来社会对“土地财政”诟病不断,但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卖地获得的财政收入支持。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居住刚需问题不得不让利支持的,但小产权房说实在点是和政府争利,往大了说就是享受政府投入、国家快速发展带来的利好,但却没为享受的服务付出应付的代价。

其实,不动产登记制度很大程度上就是促进高效征税,提高国家税收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小产权房更不可能获得国家支持了。这样的房子也是没投资价值的。

最后,我们再简述《通知》的其他重要规定:

大家都知道,我们买房,2015年3月1日之前,由住建部门登记核发“房产证”;2015年3月1日之后,由国土部门登记核发“不动产证”,但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等各项工作仍由住建部门负责。这就产生了两个部门的衔接问题,所以,就有了这次《通知》,对有关问题做了细化规定,“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要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要通过网络实时共享。而小产权房没有进入这一环节,相当于没有交“保护费”,无法得到官方认可,没有被炒高的价值基础,所以也就没有投资价值。

作者:mksz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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