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拉网络二次闯关未果,今日上会企业全部被否

博拉网络二次闯关未果,今日上会企业全部被否
2017年11月29日 22:30 新三板+

【新三板+】11月29日讯,证监会于今日召开2017年第56发审会工作会议,上会的三家公司全部被否,首次出现0通过率。而这三家企业均申请创业板IPO,其中,包括前新三板公司博拉网络。

这是博拉网络第二次上会。一个月前的10月25日,博拉网络的首发申请遭发审委暂缓表决,对此发审委当时并未提出任何询问问题。由于博拉网络先是选择在新三板退市,清理三类股东后再上会。所以,公司能否首发成功,也是备受市场关注。

目前,多家IPO的新三板企业因为三类股东的问题被搁置许久,而博拉网络从2016年4月29日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受理以来, IPO排队时长也已超过500天,而从此次的审核结果来看,困扰企业的三类股东问题依旧无解。

净利润刚触“红线”,三类股东依旧无解

博拉网络于2015年11月30日挂牌新三板,2015年12月18日开始接受申万宏源IPO辅导,2016年4月29日IPO申请获证监会受理,今年9月18日正式摘牌。

公司曾经于2016年4月21日首次报送招股说明书,在今年的9月29日,公司报送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而在这新旧两份说明书中需引人关注的是,股东名册中的两家三类股东——勤晟泓鹏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勤晟泓鹏”)和联合基金1号新三板基金,从股东名单上消失。

在最新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说明:2017年9月18日,公司股东之间发生过两起股份转让行为,其中:联合基金1号新三板基金将所持有的50万股发行人股份转让给尤启明;勤晟泓鹏所持有的19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重庆龙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尤启明)。

也就是说,博拉网络9月18日的这一次股权变动,采用的是老股东受让股份的方式,既清理了三类股东,又保障了两支契约型基金的投资收益。关于这两只基金,是通过2016年3月的定增,以10元/股的价格进入公司的,分别持有190万股和50万股,合计占比2.73%,持股比例并不大。

2017年上半年,博拉网络实现营收7883万元,同比增长23.35%;扣非后净利润为1556万元,同比增长55.91%。而其2014年-2016年扣非后的净利润为1881.27万元、2926.93万元、3563.93万元。也就是说,直到去年,公司的业绩才刚刚到达上市的“净利润3000万”红线。

拟募资3.2亿元,比总资产多出将近9000万

(博拉网络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统计)

据本次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资3.20亿元,用于公司全国区域城市网络渠道拓展项目、博拉E2C大数据云平台(BEP)升级改造项目和总部的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全国区域城市网络渠道拓展项目的项目,投入超过1.5亿元,计划将全国业务分为西南、华北、华东和华南四个片区,根据业务量和侧重点,将公司业务网络划分成四类区域市场,实现四类市场业务辐射超过50个区域城市的布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博拉网络2016年的所有者权益为21670.1万元,加上负债,其总资产为23077.91万元。而此次募资,竟比总资产还多出了将近9000万元。

 证监会反馈意见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2017年9月18日,勤晟鸿鹏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向重庆龙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190万股与联合基金1号新三板基金向尤启明转让50万股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2)尤启明、重庆龙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世玉、王麟丽、钟小宁、孙杰及其他历次增资的股东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3)尤启明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背景,其出资152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借款且还款方式均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期限均为2019年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对赌等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业务模式和技术。

(1)发行人首次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主营业务为数字商业平台服务,后修改为数字营销及运营和技术开发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两项业务的关系,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关于“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规定。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客户黏性较强,但从实际情况看,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业务,近几年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也存在较大波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客户黏性较强的切实理由。

(3)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互联网技术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发行人提供的互联网服务主要是通过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技术产品来实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拥有的互联网技术是否难以被复制或研发,发行人是否能够持续保持相关的技术优势。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显著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2)本次公开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是否存在净资产收益率进一步大幅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汽车行业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快速消费品行业收入占比持续上升,2016年新增加互联网游戏行业收入。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快速消费品行业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导致其占比大幅上涨的原因;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3)游戏行业业务的获取方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同业竞争。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人均薪酬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当地互联网IT企业的平均薪酬进行对比分析的情况,是否明显低于当地互联网IT企业的平均薪酬,是否存在通过压低人工成本调节利润的问题。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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