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魅族专利诉讼的四次过招

高通魅族专利诉讼的四次过招
2016年07月05日 12:54 科技杂谈

文/何梓

一场具有产业转折意义的专利大战,正在持续发酵。

在过去一周,高通与魅族两家公司,已就专利费纠纷,多次来回过招。

虽然只是两家公司之间的官司,但在各方利益的裹挟中,此事已演变为行业焦点,甚至成为牵动中国手机产业与知识产权环境的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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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双方的博弈已经历四个回合。

第一回:6月24日,高通宣布,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对魅族的起诉状。高通表示,魅族长期利用高通的创新拓展自身业务,却拒绝向高通支付相应的专利费用,并希望法院支持以下请求:

(1)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高通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

(2)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高通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高通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

第二回:6月28日,魅族在北京召开媒体沟通会。魅族科技副总裁李楠在会上承认使用了高通的专利技术,表示魅族一定会向高通付清专利费,但前提条件是高通的收费标准必须公平、合理、非歧视,而高通的专利费沟通机制是不透明的“黑盒子”,无法保证市场的公平和公正,“所以难以简单接受高通单方面的条件”。

他同时表示,“高通作为一家美国公司,利用其自身在通信行业相关专利和产品的垄断地位,所提出的有关专利许可条件和专利费计算方法,只是高通单方面的商业要约,不具备强制性。”

第三回:6月30日,高通在北京和上海的知识产权法院对魅族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其中包括17项指控,称魅族侵犯了高通覆盖智能手机多种功能和技术的多项专利,包括与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

第四回:7月1日下午,李楠在知乎专栏发表署名文章《这是高通和魅族的事儿?too young too simple》,指称高通起诉魅族的真实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动作,探测行政,司法和行业的最低底线,由此获取最高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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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双方应对此事的手段,可谓风格迥异。

高通的着力点,重在讲理。

从北京起诉,到魅族强硬表态后的连环诉讼,高通都一直希望通过理性、法律的手段解决此事。

这也是国际公司的通行做法:只要规则明确,合乎法规,就必须按规则来。

魅族的着力点,重在讲情。

无论是媒体沟通会,还是署名文章,魅族打的都是“公关战”,试图通过舆论对事件进程形成影响。

这是某些中国公司的习惯手段,不管吃没吃到奶,都要先哭三声,先取舆论声势。不管你以前有甚规则,我都要集合力量,试图把棋盘直接推倒,尝试碾压规则以求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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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会中,魅族曾引述此前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案例,以此强调高通的垄断与不合理。

该调查始于2013年11月,并于2015年2月公布调查结果。发改委给出整改方案,其后高通支付了9.75亿美元的罚款,接受一揽子整改措施,最终达成和解。

在高通整改后,国家发改委网站文章表示,“高通提交的一揽子整改措施,满足了本机关决定和整改的要求。高通公司同时表示,将继续加大在我国的投资,谋求更好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在我国持续投资表示欢迎,并支持高通公司对使用其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收取合理的专利费。”

而在以上和解达成的过程中,包括魅族在内,没有中国企业就此表示异议。而此后1年多的时间里,高通已与100多家中国手机公司达成专利许可协议。

但据魅族自己说,魅族至今仍未支付的高通任何专利使用费,可上溯至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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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的纠葛,归根结底还是商业和规则问题。

中国当前正在倡导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本质也就是希望通过加强本土产业的技术优势,从而获得更强的产业主导权,迈向价值链的上游。

高通的技术优势,本身就是真金白银砸出来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里杀出来的,它每年都有超过20%的营收投入研发,目前累计研发投入已超过410亿美元(折合2700亿人民币)。无论是研发投入的总量、还是研发投入占总营收的比率,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非常领先的。这一点应该值得中国企业注意和借鉴。

而对于魅族来讲,过去7年一直无偿使用高通的专利获利,尽可能地拖延专利费给付时间,降低专利费金额,甚至把自家被告这件事,上升到行业问题,以求获得舆论、同行乃至用户支持,这就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了。

在商言商,这些都是其商业策略。只不过,这种不尊重创新的态度,即迟早会让它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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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两地法院的判罚,将是本案关键。而此案如何判罚,也将具有标志意义。

此案件的权衡,当然要看法理,以及国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的坚决意志。

更多的背景,决定此案的审理与判决将更加影响深远:

(1)中国手机市场争夺进入整合期,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手机品牌越来越少,而拥有技术、供应、渠道与品牌优势的大公司,占据的市场比例则越来越高。专利诉讼越来越多地成为各家公司之间的博弈手段。华为、中兴等专利大户也会利用自身的专利积累和优势来推进自身业务的发展。

(2)中国正在从一个技术消费国,向一个技术生产和输出国转型。包括国产智能手机在内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将自己的技术和产品输送向海外,而且海外市场的份额比例还在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走出国门开拓海外市场都需要专利制度来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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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说几句。

(1)有一些人用高通和魅族的利润率作对比,说明高通的垄断,这样的做法并不科学。创新技术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利润率,本身是不具有可比性的,创新和技术领先优势是需要利润率来保证可持续发展的。真要比的话,您跟苹果比一比?您光看见人家挣钱了,为啥没有看见为了研发和专利技术开发人家投了多少银子进去?

(2)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中国企业从一隅走向全球的必补之课,也是中国制造升级为向中国创造的必经之路。如果此案法院处理得当,有望如同当年的3Q大战一般,会成为促进中国科技生态积极进化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契机。唯由此,“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才不至于仅仅成为一句口号和空谈。

(3)此次暴露出专利薄弱缺陷的魅族,或许还将成为其他巨头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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