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绿色数字金融联盟成立

首个绿色数字金融联盟成立
2017年02月06日 14:31 东方金诚—东方资产

首个绿色数字金融联盟成立 自然资源资产建立有偿使用制度

东方金诚绿色金融周报

20170116-20170122

作者 / 绿色金融团队 方怡向 李睿 闫娜

本期周报要点:

  • 金融租赁行业绿色金融债破冰,明确在1年内投放募集资金到绿色产业项目

  • 中国企业发起全球首个绿色数字金融联盟,金融科技引导绿色消费和绿色投资理念

  • 自然资源资产建立完善有偿使用制度促进环境外部性内生化,垫定绿色发展基础

  • 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出炉,放宽全产业链准入,深化油气改革

一、一级绿色债券市场

1. 新发行绿色债券

金融租赁行业首单绿色金融债“17河北租赁绿色金融01”发行

1月19日,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了金融租赁行业的首单绿色金融债券“17河北租赁绿色金融01”。债券期限三年,发行规模1亿元,票面利率5.0%,成为2017年首单“贴标”绿色债券。中诚信评定债券债项/主体评级为AA+/AA+。据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将在一年内全部用于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主要面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工业节能等行业。据安永出具的第三方认证报告,目前储备的7个项目中,有光伏电站和公交车采购2个直租项目,其中光伏电站项目预计每年将节约标准煤2.15万吨、减少CO2排放4.89万吨、减少SO2排放190吨,公交车采购项目将减少能源消耗和CO2排放;另外5个为回租项目,租赁标的类别为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

评论

“17河北租赁绿色金融01”募集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放表述中,增加了“一年内”实现投放的时间限定。东方金诚认为,由于绿色金融债的特殊性质,募集资金投放的项目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明确资金投放期限对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具有两方面的益处:一是推动发行人信守承诺,尽快落实绿色债券资金的落地投放,提高绿色效益;二是为投资者提供资金投放至绿色项目时间预期,提高对发行人绿色信任度。

2. 绿色债券发行预告

云南水务将非公开发行18亿元可续期绿色公司债

1月17日,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发出的无异议函,对其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亿元的可续期绿色公司债无异议。公告显示,此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集团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产业项目的银行贷款。此前,云南水务发布公告称,发改委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5亿元绿色债券,债券期限10年,募集资金中2.41亿元用于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0.36亿元用于大理污水厂二期工程,2.7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云南水务是云南省政府授权的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两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投融资主体,主营业务包括污水处理、供水、固废处理、建造及设备销售等服务。2015年5月,实现H股上市,成为云南省第一家在香港联交所单独上市的国有控股企业。

二、二级绿色债券市场

1. 绿色债券现券交易额大幅回落

受春节临近等因素影响,第3周(1.16-1.22)绿色债券整体二级市场现券交易额规模大幅回落,总现券交易额为4.7亿元,环比下降78.9%(见图1)。第3周中仅5只绿色债券发生了现券交易,包括1只绿色中期票据“16北控水务GN001”、1只绿色公司债“G16北控1”、3只绿色金融债(“16江西银行绿色金融04”、“16浦发绿色金融债03”、“16交行绿色金融债02”),且各类债券平均现券交易额环比也有所下降。

截至1月22日,2017年1月绿色债券二级市场现券交易规模累计达39.7亿元(见图2)。

2. 各类型绿色债券周交易活跃度均有所下降

2017年第3周发生交易的绿色债券占总上市绿色债券数量的10%,较上周下降15个百分点,处于近10周内的最低水平(见图3),绿色企业债券未发生现券交易,其他类别绿色债券交易数量均有所下降。截至1月22日,1月共有17只绿色债券发生了现券交易,占总上市绿色债券数量的比重达35%(见图4)。

三、绿色金融要闻评论

1. 本周要闻回顾

(1)2017年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法兰克福举行

1月16日至17日,二十国集团(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会议在德国法兰克福举行了德国接任G20主席国后主办的第一次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会议。在中国的倡议下,G20于2016年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议题,并取得了在全球推动发展绿色金融的共识。该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担任共同主席,会议研究了如何推进金融业环境风险分析和改善环境数据的可获得性等议题。与会代表对建立环境风险分析的知识共享平台和环境数据指南等选项展开了热烈讨论。

评论

绿色金融的核心是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引导长期资金投向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环境治理与修复等具有环境正效益的项目。实现绿色金融在绿色发展领域的资源配置作用需要构建将环境风险纳入投资分析、决策的绿色投资体系,在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时全面评估项目所面临的环境风险。东方金诚认为,建立统一环境数据指南以及互通共享的环境数据共享平台,增加环境数据的可获得性是金融部门准确、全面评估项目的环境风险的前提和保障。随着企业环境征信、绿色信用评价体系以及环境信用数据库的完善,金融业环境风险分析有望全面推行和落实。

东方金诚作为绿色金融的倡导者和践行者,积极致力于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开展绿色债券评级、认证评估以及企业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了绿色债券评级方法、绿色债券认证框架以及企业绿色信用评价指标。

(2)中国企业发起全球首个绿色数字金融联盟,发挥科技在绿色消费和投资的引领作用

1月19日,中国企业蚂蚁金服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正式启动绿色数字金融联盟,吸纳全球金融科技伙伴加入,共同寻求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这是联合国环境署成立45年来,第一次携手中国企业发起的国际性联盟,也是全球范围内首个绿色数字金融联盟。绿色数字金融联盟将集结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企业,在联合国的平台上针对全球范围内的重大环境问题和挑战,最大限度调动资源,结合最新的突破性技术,寻求环境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绿色数字金融联盟”的应运而生是国际和国内绿色金融政策的具体体现。2016年8月,蚂蚁金服在支付宝平台推出了全球最大的“碳账户”平台(首期被设计为“蚂蚁森林”公益行动),让4.5亿用户有机会看到并记录自己的碳排放情况。

评论

东方金诚认为,“绿色数字金融联盟”是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通过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的整合,可借助互联网科技,引导大众绿色消费、培育绿色投资理念;同时,通过互联网的共享连接,可有效积累环境数据、扩大绿色项目信息传播范围并推动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和质量,促进需求端与供给端的有效沟通,进一步发挥并提高绿色金融在“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解决环境项目的融资和运营效率问题。

(3)环保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

1月20日,环境保护部举行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6年环境监测及“大气十条”工作进展情况,并透露了环保部2017年将采取的措施。2016年,环保部全面完成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全面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积极推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就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实施后,环保、公安加强联动执法,开展联动执法1.7万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6500余个。刘炳江透露,2017年,将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继续开展《大气十条》实施情况和约束性指标年度考核,对空气质量恶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地区及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完成既定目标。推动未达标城市编制限期达标规划,切实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

评论

2016年9月,全国环保垂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河北重庆率先开展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垂改)。通过垂改来实现省级环保部门职能职责的提升,明确地方政府各部门的环保职责。环保垂改试点、中央环保督查方案以及目标责任制的建立等一系列措施都将有效地减少因为地方保护主义而导致的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上的不作为,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东方金诚认为,环保职责的明晰以及环境监察的有效落实,将有效增加环境违规行为的曝光,大大提高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倒逼企业绿色转型。

2. 绿色监管动态

(1)国务院印发《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海域海岛等6类国有自然资源不同特点和情况,分别提出了建立完善有偿使用制度的重点任务,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务监管作用,维护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显著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

评论

产权明晰是实现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的基础和前提。东方金诚认为,《意见》对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公有—公用—公营”环保运营范式,在“公用”和“公营”环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解决政府“垄断”管理公有自然资源的委托失灵和代理失灵,同时加强对自然资源使用者的约束和限制,改变“人人皆有变成人人皆无”的市场无效率境况,形成公私产权混合模式和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资源经营制度,实现环境外部性的内生化,为自然资源保护、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的发展垫定基础条件,促进社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2)工信部要求生产企业为新能源汽车建档跟踪,加强安全管理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准入要求有所提高,并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要求,建立“叫停”制度。该《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针对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问题,《规定》特别提出建立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制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规定》还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评论

近年来在政策扶持和企业自身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规模全球领先,连续两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1],但是技术薄弱、缺乏创新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东方金诚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有序发展需要从根本上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突破,建立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制度,强化产品安全性能。在新能源汽车政策补贴将逐步取消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企业可积极利用绿色金融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创新,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3)《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发布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实行终身责任制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办法》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办法》要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对具有高风险的污染地块优先开展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评论

东方金诚认为,《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并实行终生责任制,明确了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以及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责任,有效地推动环境污染成本的“外部性”通过制度的设计实现内生化。此外,《办法》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风险管控方案等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或将有效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环境监管的透明度,敦促企业环境治理措施的落实。

(4)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出炉,深化油气改革

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加强勘探开发增加国内资源供给,加快油气储备能力建设。《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年均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0亿吨左右,到2020年国内石油产量超2亿吨,构建开放条件下的多元石油供应安全体系,保障国内5.9亿吨的石油消费水平。《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到2020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超过1万亿立方米,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3600亿立方米以上。

在油气改革方面,规划提出,将总结和发展新疆、川渝、鄂尔多斯盆地等地区常规油气、页岩气、致密气勘探开发企地合作、合资混改、引入竞争等创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开展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在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天然气管网运输和销售分离,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油气企业发展股权多元化和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

评论

能源的安全供给关系国家的战略安全,两份规划体现了国家以增加国内油气自给能力和油气储备能力建设为核心,打造国家能源安全屏障的战略构想。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在油气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可以有效拓宽油气勘探,深度开发、储运等领域投资的资金渠道,提升我国油气供给能力和油气储备能力。东方金诚认为,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转型战略的实施和油气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油气市场的投资主体将进一步多元化,油气企业或可借助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专项基金等多维度的绿色金融手段引导长期资本在油气的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项目上的配置,实现油气行业的绿色转型,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

注:

[1] 数据来源为中国汽车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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