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证监会发红包了!

重磅!证监会发红包了!
2017年05月27日 17:45 优品财富

周五晚间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发了三个大红包:

拟修改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相关规定

核发IPO批文情况,本周共核发7家,筹资总金额不超过23亿元

可转债承销商可向单一网下投资者收取50万保证金 

规范大股东清仓式减持

证监会表示将修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向市场传递了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问:市场反映,少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影响力的股东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对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一定的冲击。对此,证监会有何评论?

答:对此,我会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研究评估。近期,在总结前一段实践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我会将修改《若干规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完善相应的交易规则,引导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行为规范有序进行。

减持是让市场又爱又恨的行为,股东们爱,这是套现的最好方式;多数投资者恨,因为减持会影响一般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拉抬股价套现后,往往一地鸡毛,给股民造成巨大损失。

有投资者乐观地认为,这是不逊于降低印花税和暂停IPO的利好消息。对于某学者提出的“要防止孤注一掷套现冲击市场”,网友们的怒怼也是蛮专业的:大股东减持是要提前预告的,下周看谁敢预告减持?

时隔16月将再修订减持规范

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次喊话恶意减持、清仓式减持的行为。1月20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就市场最担心的大股东减持问题给予的回答是“股份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法合规,在不影响市场秩序的前提下进行。”

大股东减持的规范可能是证券市场修订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了。

2015年7月,面对股市异常波动,证监会出台了“18号文”,明确暂停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行为。效力仅为半年。

在该公告时间到期、市场由剧烈异常波动逐步趋向常态化波动的情况下,2016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这也是目前针对减持的主要监管措施。

《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受限范围不包括其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同时,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不受影响。董监高减持股份,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规定》还明确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由于《规定》为大股东、董监高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其仍可按照前述方式“曲线减持”,在短期内大幅减持,甚至进行清仓式抛售。

哪些国际通行做法值得借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修改《规定》将在总结前一段实践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

记者梳理发现,美国、中国香港地区等境外发达证券市场,在锁定期和信息披露上要求严格。

对应到中国资本市场,A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借鉴,譬如可尝试针对一些大宗交易减持量较大或对二级市场股价构成较大影响的限售股减持行为进行提前信息披露等。

真会有孤注一掷套现冲击市场?

“清仓式减持”是近年才出现的新名词。在IPO新常态下,今年A股市场将面临大量的限售解禁。

考虑到既往的案例,清仓式减持多为财务投资者。不可否认,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投资者在帮助企业发展上作出了很大贡献,也承担了极大风险。当企业上市后,有权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卖出股票。

但同时也看到,类似“清仓式减持”这样的行为,的确也给市场带来冲击。鉴于此,在已有的现行制度基础上,增加一些规范要求,“疏堵结合”既避免“清仓式减持”的大量出现,也维护了大股东、董监高的正当权益的举措正当其时。

对于证监会此举是否是为大股东减持“留时间”。多位接受记者咨询的券商人士告诉记者,针对这种问题,从经验来看,监管部门一定会有所考虑,可以拭目以待。

同时,根据现行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下周三也不可能出现集中减持的情况。

今日IPO核发家数与金额有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昨晚间证监会例行发布的IPO批文有了新的变化:

证监会核发了7家企业IPO批文,筹资总额不超过23亿元。不管是核发家数,还是筹资总额都是年内最低点。

今年以来,证监会每周五(节假日除外)都会公布新股核发批文,单周核发IPO批文数量除了1月6日14家,2月10日及2月17日12家外,其余每周核发数量均维持在10家。年初至今,证监会已核发19批新股,筹资总额合计不超999亿元。

A股涨跌与IPO发行多寡相关性有多大呢?

对于IPO的质疑声,是随着股指的涨跌波动的,A股一片红时,埋怨IPO常态化发行的声音寥寥,但凡A股出现绿油油情形,投资者对于IPO发行的质疑声就会此起彼伏。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一直以来,每当股市大跌,证监会就会采用行政命令、关闭一级市场;一旦股市走好,证监会又会命令“重启IPO”。这样做,不仅是政府对股市涨跌的直接管制与过度干预,而且更为严重、更为糟糕的后果是:它形成了强烈的市场预期与过度依赖。

市场人士指出,为防范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从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提振市场信心的角度考虑,可以适当根据市场运行发展情况对IPO节奏和规模进行微调,以避免造成风险,但这绝不意味着监管放松或者转向。

经济学家韩志国近日在微博回复网友有关与证监会主席吃饭达成的共识有哪些,他表示:1、停止对个股与板块的打压;2、大幅减少新股发行数量。3、尽快推出大小非减持新规,这个已经启动。

IPO审核趋严

2017年以来,IPO发行速度明显加快,同时审核趋严也成为业内共识。证监会并不希望提速的同时降低IPO发行的门槛,推出了包括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的组合拳,严防企业“带病闯关”。

据统计,截至本周五前,证监会已经审核了226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189家获通过,26家被否,其他11家则为暂缓表决、取消审核等情形,过会率83.63%。

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发行方式

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就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由于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了较大资金供给问题,证监会拟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同步启动证券交易结算系统技术改造工作。从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此外,承销商可根据发行规模设置合理的申购上限。

对于网下投资者,承销商不再按照申购金额比例收取保证金。基于管理承销风险的考虑,可向网下单一账户收取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约定网下投资者违约时申购保证金的处理方式。可交换债网上发行由现行时间优先与可转债相同的摇号中签方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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