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一个巨大的陷阱等着你!

现在买房:一个巨大的陷阱等着你!
2017年08月16日 10:33 深圳看房团

作者:端五

银行“议价”模式开启后,“陷阱”也随影而来。

8月14日,看房团在广州日报上看到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事关买房贷款,篇幅小但信息量大,并且这个案例告诉了我们:现在买房,风险已经越来越大。

先描述下这个新闻的逻辑:

A小姐是一位换房族,手下有一套自住房(市价超260万)。现在想买一套大的,需要首付款却不想卖掉第一套,理由是怕卖了没地方住,要等搬进新房了再卖,怎么办?贷款。

但二套房首付要7成,成本太高,不是谁都能承担的起,另外,国内很多银行二套房已经停贷或额度紧张。(另外,“A小姐”现在只获得了125万消费贷款,这笔钱明显是不够的。因此这只是第一笔贷款。

A小姐选择了抵押类消费贷,通过了某按揭公司向某银行抵押,按揭公司称可以贷到125万,利息在基准利率上浮20%,达到5.88%。

本以为可以很快拿到贷款,但中间却一波三折,一等就是4个月(从今年5月到8月),银行仍然迟迟不肯放款,现在按揭公司告知,要接受30%的上浮利率,银行才能放款,A小姐觉得自己被银行或者按揭公司坑了,想申诉,但手上只有和银行的空白合同以及按揭公司的服务费收据,损失将自己承担。

现在A小姐只剩下三条路:继续等(基本没用),接受利率上浮30%或者放弃,去房管部门撤押。

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是“A小姐”。

换房成功、或正在换房的朋友应该知道,抵押类消费贷是常见的换房手段,房贷额度收紧后,这也是银行主打的贷款产品,很多银行也明白,购房者利用这一灰色地带,用抵押的方式,获取消费贷作为二套房的首付贷。

看似平常的操作手段,却隐藏了很多陷阱。

第一个风险:

新闻已经说了,“A小姐”等了4个月,并且如果不接受利率上浮,还要继续等。银行如果拒贷或放款太慢,购房者无力支付二套房的放款,只能违约或者另寻银行。也就是说,购房者对卖家、按揭公司支付的定金、服务费很可能会打水漂。

很多购房损失的可不仅仅是现金,是买房时机或者可遇不可求的笋盘。

并且新闻里还提到一点,“A小姐”手上有的法律凭证只有按揭公司的服务费收据,以及银行的“空白”抵押贷款合同。

这意味着什么?很多责任要购房者自担,主动权在银行和按揭公司一边,就算是申诉,A小姐已经处于不利的状态。钻空子、投机实际上风险是很大的,普通人在资本市场,交智商税是家常便饭。

另外,抵押消费贷买房是违规操作,银行有权利拒贷,骗贷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有处罚。抵押消费贷的用途,银行规定只能是购车、旅游、留学、耐用品消费等,但不含购房。

因此“抵押消费贷买房”首先面临的风险是违规,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拒贷。我们先了解这一背景。

但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有没有突破的手段?有。

我们都知道,贷款未结清是不能直接做抵押贷的,但是需要做垫资结案,先找担保公司垫资,加上在银行(或按揭公司)做的按揭贷款,然后到房管局取一个新的产权证,就可以做抵押贷款的。这时,按揭公司就充当购房者“曲线”买房的媒介,可以让房屋二次抵押。并且,她已经质押成功了。

我们从文中也看出来了,只要“A小姐”接受利率上浮30%,就可以拿到贷款。

但“A小姐”手上有房贷。抵押消费贷的款额,最高是被抵押物估值的70%左右,“A小姐”通过按揭公司只能拿到48%的折扣价,原价260万的房产因为贷款被重估,只能拿到125万。

“A小姐”获得贷款后,应该会去申请真正的房贷款了,也就是第三笔贷款。这个时候真正的风险也就开始了。

第二个风险:

首先,“A小姐”接受上浮,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了,“A小姐”只有125万的贷款项目,但因为上浮30%,成本已经提高。

最重要的是,“A小姐”手上还有一套房产是有房贷的,银行即便初审通过,但通过抵押贷获得的资金,仍然在银行的监控下。

“A小姐”如果要继续贷款买第二套房,银行会再次评估贷款人的还款能力,重复计算她的收入房贷比,如果两笔贷款月供超过收入一半,银行仍然可以拒绝贷款。

另外最致命的一点是:银行如果严格按规定走程序,会查“A小姐”的贷款资金流向。如果用来支付二套房的首付款,银行查出来自上文中的抵押消费贷,银行可以拒绝给她首付贷,甚至追回首次批款。

就算是支付给了第三方,但银行只要愿意,仍然可以查到,这一点也不需要怀疑。银行有权追回放给购房者的贷款。

(最近几天银行违规被处罚的新闻)

尤其在今年中央主导的调控大潮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也在发生改变,目前的情况是,银监会不断发力,处罚了很多违规银行,因此银行现在很规矩、也很谨慎。这样一来,很多购房者都有几率遇到这样的情况,甚至更惨。对于银行来说,现在额度、资金、仕途比什么都重要。

借用原新闻中“A小姐”的开头语:现在买房,犹如赌命。

也就是说,想拿这笔“高价款”基本上是层层关卡,做金融的,在降低风险上都会做极致,银行绝不会吃亏。

第三个风险:

就算“A小姐”冲出重重关卡,260万的房产,现在只有125万贷款,“价值”已经大幅度缩水,加上后续“二套房房贷”,银行如果拖延发放贷款,发放贷款额不足,其实都带有资金上的风险。而“A小姐”的目标是搬入新家后才会卖掉第一套房子,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房子能及时变现吗?

恐怕不能,因为现阶段银行普遍额度收紧、利率上调。比如深圳的首套房已经回归基准利率,广州首套房全面上浮5%。因此房子也没有那么好卖,很多人在等放款的时候,最先等到的是“利率上浮”,资金收紧。

并且被抵押的首套房也不能用于出租或其他方式解决一部分收益。这时候,“A小姐”相当于要有两套房要养。一来二去,资金压力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小,如果只是单纯的“杠杆玩家”,没有过硬的资本实力,断供的风险是很大的。

另外:坚持银行的高价“毒合同”(30%上浮可不是小数,总价越高风险越大)其实得不偿失,采取这种操作手段,一定要量力而行。

因此,很多购房者要明白的是:第一,在政策收紧的情况,投机钻空子的行为要尽量避免,“今时不同往日”,逆市而为不可取,买房不仅要买合法的房子,在贷款上也应该万无一失,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如果杠杆过高、或者都不能借助杠杆了,这个时候其实要考虑量力而行了,很多人只看重楼市的收益,却选择性忽视风险,要知道,有时候风险降临的速度可比房价涨幅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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