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蓄谋已久”的大业务被证监会抢了先

保险业“蓄谋已久”的大业务被证监会抢了先
2017年05月23日 14:28 慧保天下

飘呀飘,摇呀摇……最近保险业不说风雨飘摇,也有点内外交困,市场产品监管都在艰难转型。不想,一个“蓄谋已久”的大业务还被证监会抢了先。

证监会瞄上了商业养老这块大蛋糕

5月17日,证监会下发了《养老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初稿,开始征求部分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意见。

养老、健康,应该说是以后国人的头等大事,也是保险业未来的蓝海,是最有前途、最能体现技术含量的领域伴随着日益严峻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不断降低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挑战,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之外,构建以个人自主养老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个决定金融行业资产和地位再分配的大事。保监会推动税延型养老保险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但临门一脚晚了点。

打眼一看,证监会发布《养老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这么两个特点:

一是奔着居民长期金融资产去的。“养老型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目前金融市场居民几乎没有长期资产可以配置,存款储蓄最多五年,适合居民购买的国债也就三年期、五年期,所以居民才会频繁倒腾手里的这点金融资产,就为了高一两个点的收益率,也从一个角度解释了中短期万能险火爆的原因。

二是准入上采取严格把控。未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公募基金产品,不得使用“养老型”字样。也就是说,养老型基金是一个全新的公募基金品种,根本目的是瞄准养老金市场化改革这块大蛋糕。

保险业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一开始,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前景是美好的……

政策支持十分给力。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纲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45条,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提到“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单独把商业保险拎出来,作为唯一的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并列的市场化金融产品,圣恩正隆。

保险业也热火朝天。早在2010年,就有消息透露,为了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个人税延型保险试点方案,上海市政府成立了由上海市金融办、上海保监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税局共同成立的项目小组,一旦初步的试点有关政策明确之后,保险业将抓紧落实产品平台等有关事项,保证试点方案的实施。

2012年,项俊波在陆家嘴论坛提到,下一步保监会将推行个人税延型的保险制度。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明确要求在2015年启动。

之后,几乎是每一年都有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新闻,但却迟迟没有落地,最新的消息则是有望在2017年落地。

什么原因呢?太复杂!

基金业隔空喊话保险业

5月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主办了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提到,第三支柱养老金应以个人账户为核心,讲的洋洋洒洒,但字里行间对保险业还有点小情绪,有点隔空喊话的意思。

比如,应当搭建一个无歧视的、有税收优惠激励的个人账户平台,充分尊重个人选择权,推动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在公平的税优激励和个人选择权约束下充分竞争。

意思就是,税收优惠是国家财政统一安排,应该一碗水端平,不能只给某一类金融产品,叫保险也好,叫基金也罢,大家可以互相竞争嘛。

比如,在顶层机制层面,应当坚持以个人账户为核心,避免第三支柱沦为部分机构、部分金融产品寻求政策保护甚至政策垄断的工具。

也就是说,税收优惠是针对个人账户的,不是针对产品的,个人可以利用税优后的资金去买某类产品,但不能说优惠是专门给税优型商业保险产品的,尴尬了。

比如,在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方面,应当坚持生命周期和养老风险管理要求,避免短期理财产品混淆养老属性。

养老金融产品嘛,最起码还不得十五二十年的,保险公司一窝蜂推出的三年期、五年期的一些年金产品属不属于这个范畴,值得商榷。

比如,引入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公众监督,避免个人养老资产脱离投资人利益,沦为投机者谋取个人不当利益的提款机。

提款机,这个就是坚决反对利用公众资金搞资本运作的意思吧?土豪妖精害人精的翻版。

毕竟,第三支柱这么大的金融资产,这么重要的定位,基金业想来掺和一把,利益均沾,也是可以理解的。

基金将在三大领域火拼保险:争税优额度、夺居民储蓄、拼养老替代率

证监会做的过分了吗?非也,我国改革处处对标美国,先来看看美国是怎么做的。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s,简称IRA)是由政府提供税收支持、个人自愿参与的退休储蓄计划。

作为美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IRA成为近30年来美国养老金资产持续增长的最主要来源。IRA的主要优势在于,享有税收延递或免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IRA参与者每年可将一定免税额度的资金存入账户,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喜好,自主、灵活地配置资产;投资收益免税,退休领取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美国个人养老账户的运作,是政府提供税优额度,居民根据自己需要进行配置资产,选择权在居民手里。当然是谁做的好,就选择谁了。

基金业当然有着自己的心理优势和技术优势,目前已经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的养老金资产中,包括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及部分基本养老金,其中约60%由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可以说公募基金始终是养老金最重要的投资管理人之一。

目前看来,基金业和保险业至少有三个方面进行交叉火拼。

一是税优额度,税优政策是轻易动不得,财政部国税总局不可能任由税收递延,影响当期税收收入,两个行业只能竞争。

二是居民储蓄,老百姓口袋里的储蓄也是有限的,房市加杠杆占据了大头,剩下的买基金还是买保险,选择谁放弃谁,一番苦战。

三是替代率。要达到60%-70%左右的总体替代率水平,除去正常的一二支柱50%左右,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的目标替代率应设定在10~20%,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第三支柱替代率水平远远低于国际上的平均水平,也就是只能在10%的空间里争夺,就看谁的投资本领高了。

还好,一切才刚刚开始

回顾以往,保险业推进税优型养老保险的历史进程,可谓难,难于上青天。

税优的规模、涉及人群、产品的吸引力、投资管理、系统设计、准入条件,等等,太复杂,流程长,环节多,出力不讨好。好在,根据近期新闻报道出来的消息,2017年至少大有进展。

保险业的优势在于:

一是保险业在税优型健康保险的运行上,可谓积累了不少经验,对税优优惠有着清晰的认识和共识。这比证监会的征求意见可是进步了一大步,基金业征求意见,大张旗鼓,但对税优却是一句没提,估计没敢去和财政部啃硬骨头,就是先造势放风,算盘是以后财政部出政策再追认。

二是保险业有天然的优势,单独账户,精算基础,死亡率,历史经验数据,长期资产负债配置……等等,都是保险业的拿手好戏,保险业也是最适合干养老这个事的,舍我其谁?

干点专业的活儿吧,一切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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