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

最高院: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
2017年08月10日 20:45 防骗大数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意见》要求,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要遵循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价值本源,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

对于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护。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对于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上,《意见》要求,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对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不予保护,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的方式,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依法审理证券、期货民商事纠纷案件,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引导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准确适用保险法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

《意见》对互联网金融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意见》规定,依法认定互联网金融所涉具体法律关系,据此确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或者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和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非法集资行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惩治非法集资行为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意见》要求,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波及面广、行业和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加强与职能机关、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提升处置效果,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地方交易场所未经许可或者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意见》规定,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对于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资产管理等新类型金融交易纠纷案件,《意见》要求,要加强新类型金融案件的研究和应对,准确适用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等法律规范,确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发布指导性案例,通过类案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无金融资质的国有企业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成为贷款通道的问题,《意见》要求,对其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应当依法否定其放贷行为的法律效力,并通过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遏制其通道业务,引导其回归实体经济。

在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方面,《意见》要求,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提高审判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对金融不良债权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意见》要求,要统一裁判标准,促进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进程。

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泡沫和潜在的金融风险,《意见》要求,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传导与冲击,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

在规范整治资本市场方面,《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惩治证券犯罪行为,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意见》还对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外部金融风险的防范应对、依法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司法研究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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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融办:个别交易所违规开展业务,影响恶劣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金融办发布关于对部分交易场所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今年以来,湖南省认真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各部门通力协作,加大处置力度,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有个别交易场所不执行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要求,在清理整顿期间,未执行“五停止”(停止开新户、停止开新仓、停止上市新品种、停止增会员、停止业务宣传)要求,违规开展业务,影响极其恶劣。(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对此,湖南省金融办责令这类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该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对部分交易场所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

今年以来,我省严格按照国务院清整联办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各部门通力协作,加大处置力度,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交易场所不执行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要求,在清理整顿期间,未执行“五停止”(停止开新户、停止开新仓、停止上市新品种、停止增会员、停止业务宣传)要求,违规开展业务,影响极其恶劣,对此,我们责令这类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省整治办将对相关企业保持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国务院清整联办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我省清理整顿工作统一部署,开展分类处置工作。同时郑重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凡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交易场所金融活动的行为,请社会公众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督机构举报。

特此公告。

湖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虽然这次的风险提示并未对“部分交易场所”进行点名,但这些交易场所应该在此前曾提示风险的企业名单之列。

此前,5月19日,湖南省整治办发布《关于对我省部分交易场所风险企业提示的公告》,公布的风险企业名单中,包括19家商品类交易场所、7家文化类交易场所。

内容来源:防骗大数据(FPData)综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长沙打非专线,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白茂生、花魁、不知火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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