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没被刷过的脸会变得不美好?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没被刷过的脸会变得不美好?
2017年09月15日 07:25 冰川思想库

在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在提供和暴露个人信息,同时又在收集和使用信息,形成了信息提供和使用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关系。因此,在生活、工作中提供自己的部分信息其实是一种权利让渡,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和舒适。

冰川思想库特约撰稿 | 张田勘

近日,苹果公司推出iPhone X后,革命性的人脸识别解锁再度引发了人们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个人隐私的关注。

不知不觉,我们早就进入信息社会了。无数加班到深夜的白领会点外卖,同样的,众多深夜打游戏到第二天中午才起床的宅男宅女也会点外卖,这些数据被相关机构收集,并汇集到一起,就形成了大数据。

一个想要做大做强的餐馆,会从庞杂的订餐者所提供的数据背后挖掘、分析食客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设计、研发和生产出更符合食客口味的饭菜(产品),并结合用户需求有针对性地调整和优化自身(降低成本、减少食客等待时间)。

这便是大数据的价值所在。

人人都需要大数据

大数据的价值当然不止是体现在人们的物质消费中,而是事无巨细都离不开数据。

例如美国孟山都公司首先发起了“绿色数据革命”,利用收集的庞大数据指导农民种植。佛罗里达州的一位叫做乔治的农民只需在播种时,在拖拉机的驾驶室里拿出平板电脑,收集种子监视器传来的数据,然后将其上传给到孟山都数据库,该公司就会把相应的匹配种子的化肥配方发送给乔治,指导他如何播种。

即便是个人,也同样可以收集和使用大数据为自己服务。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数学教授迪米特里斯·伯特西马斯就是个人成功收集和使用大数据的典范。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数学教授迪米特里斯·伯特西马斯

2007年,伯特西马斯的父亲诊断为非转移性胃癌,已经无法手术,唯一的治疗方案是化疗。为了让父亲尽可能延长生命和提高生活质量,伯特西马斯收集和研究了全美五大医院的常规化疗方案,结果惊得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每家医院使用的化疗方法都不同。

伯特西马斯对各家医院的临床治疗数据进行计算,并画了一张简单的图,横坐标代表药物毒性,纵坐标代表患者的生存率。根据这一曲线,伯特西马斯选取了一个他认为的最优策略对其父亲治疗。结果他的父亲在确诊胃癌后存活了2年,比医生的预期翻了一番。

今天,大数据无处不在,也无处不起作用。以往我们说“知识就是力量”,如今甚至可以说“数据就是力量”“数据就是生产力”。

谈隐私保护无须扩大化

大数据的无处不在和使用,在给社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让不少人产生隐忧,即公众的隐私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被暴露,轻则让公众不堪骚扰,重则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这就在于,大数据的收集使用既有利于人类社会,也可能对社会造成负作用,归根结底,这还是技术发明和应用的两面性。

其实,在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在提供和暴露个人信息,同时又在收集和使用信息,形成了信息提供和使用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关系。因此,在生活、工作中提供自己的部分信息其实是一种权利让渡,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和舒适。

比如苹果这次推出的人脸识别技术,为用户提供了许多便利和乐趣。人们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解锁、支付,还可以自制好玩的动画表情。人脸识别技术的背后,也会用到大数据收集和挖掘。而实际上,人们在启动这一功能的同时,就表示同意提供部分个人信息给苹果公司。

▲现场演示iPhone X人脸识别技术

如果不想让渡自己的这部分隐私,用户也可以选择不使用相关功能。但相信选择关闭这些功能的人很少,更多人会选择拥抱技术革新,而不是相反。你会为了不被刷脸,而拒绝享受iPhone X等新产品带来的各种美好?你会为了拒绝刷脸支付,而宁可不要新技术赋予的高科技快感?

换句话说,大数据的收集使用和个人隐私保护是共生共存的关系,而非相互伤害和对抗的关系。大数据的使用和隐私保护可以做到共赢和多赢,没有必要过度将隐私扩大化。没有人会拒绝美好的事物,刷脸或不刷脸,很快将不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今后,大数据的运用将越来越广泛,人工智能在生活中将无处不在,人脸识别、刷脸支付只不过开启了这个大时代的一个开端。既不想让渡必要的个人信息,又想要享受信息技术进步的福利,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隐私保护的法律原则

不过,人们在一开始就认识到,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与传统技术的两面性有不同。对于信息技术对社会产生的可能后果,例如隐私的泄露,现代人一开始就意识到了,并希望通过法律、管理、技术(以技术来控制技术)等来保护人类。

当199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启动之时,伦理和个人隐私保护就作为一个专项研发内容列入该计划中。也就是说,在研究过程中采集人类基因信息可以,但是必须经过患者同意,必须保密,患者也有权拒绝。

美国早在1974年就通过了《隐私法案》,2015年3月美国白宫又公布了《2015年消费者隐私权法案》草案,对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有了细致和明确的规定。

眼下,中国有多部法规涉及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如《刑法》《侵权责任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

但这些法律法规也有所不足,例如可操作细节不强(框架化),对违法者的惩处太轻,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不科学、不合理,个人维权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企业守法成本高等诸多问题。

从保护个人隐私来看,中国需要尽快制定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让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的法律条款有更高的地位,确保这一法律既规范、调整现有社会关系,也保证信息技术对未来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在法律和管理上下功夫,可以较好地保护个人隐私。

以技术保护个人隐私

除了法律和管理,以技术来监管技术,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公众隐私泄露。

无论是什么公司或企业,一旦有权收集和利用公众的个人信息,必须从管理和运营上建立自己的监控制度。

企业对数据库的严格管理其实在《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中也体现出来。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加工、转移和删除四个主要环节,针对这四个环节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使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等8项原则。

现在,很多IT企业正在探索以技术来监管技术,防止数据泄密。对于法律授权可以收集个人数据的企业来说,必须研发和采用一系列技术来保护所获得的个人信息,这种保护技术甚至比信息收集技术更为重要。

▲淘宝等电商平台修订隐私条款:用户可删除个人信息

有一点要相信,越是大公司对用户信息的收集与使用越不敢随意对待,因为有公众目光的高度关注和监管部门的严格管理。

有人开玩笑说,苹果公司推出刷脸支付为抢劫犯提供了便利,其实,如果苹果公司没有充分考虑到技术使用的安全性,不能充分保障用户的隐私,它的股价将很快变得一文不值;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最近联合召开“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针对淘宝、支付宝和高德这样的国民app进行隐私权政策审核,在主管部门如此聚光灯的审查下,这些互联网大公司还敢滥用用户个人信息么?

当然,个人无论是在购物、消费以及上网和下载App时,也需要仔细阅读隐私协议,充分理解其定义和含义。同时,合法收集公众大数据并拥有数据库的机构,如银行、互联网公司等还面临防范黑客入侵,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的重任。

隐私得到必要的保护,大数据的使用就有了安全性和合理性,这样也就能推动大数据造福于个人和社会。

(投稿邮箱:622007913@qq.com)

(实习编辑 莫子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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