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人了,出了事故,车主能免责吗?

车借人了,出了事故,车主能免责吗?
2016年11月10日 18:08 保险那点事儿

假如真有这么巧,你车借人了,后来发生交通事故,你作为车主,要担责吗?什么情况下才能免责呢?

这就得查查相关的法律条文了。

先看《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意思是说,车借人后出了事故,车的第一责任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车主对车子的损坏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车主要有过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什么情况下车主属于有过错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有三种情形车主属于有过错:

1、机动车有缺陷

车主借出的轿车存在缺陷,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的危险,而且这种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2. 借车者驾驶资格缺陷

车主将车借给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使用。在实际中,无驾驶资格的具体情形主要有:①未取得驾驶证;②参加了驾驶证考试但尚未核发驾驶证;③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④持有驾驶证件且在有效期,但是丢失、毁损的;⑤驾驶证被暂扣;⑥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等情形;⑦持有驾驶证,但是准驾车型不符;等等。

3.借车者驾驶能力缺陷

车主将车借给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人使用。

综上,车主借人车辆,出了事故,若想不担责,事前得保证不犯以上3个错误,做到以下3件事:

1、对自己的爱车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保证出借车辆性能完好,不存在缺陷;

2、看借用人是否有适合的驾驶证件;

3、看看借用人是否处于适驾状态,保证出借时对方无喝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等妨碍驾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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