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申请不是“护身符” 因多项违规仍被追责

摘牌申请不是“护身符” 因多项违规仍被追责
2017年06月22日 10:30 金色光

截至2017年6月19日,新三板市场上的挂牌企业已经达到了11309家,然而随着挂牌企业数量增多,新三板违规事件也随之增多,即使是那些想逃离新三板的企业,虽早已提出摘牌申请,也被罚难逃。新虹伟便是其中一例。

6月19日,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虹伟 证券代码:833501.OC)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及多项违规操作,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新虹伟及董事长袁伟、董事会秘书陈媚采取采取了带警示函的自律监管处罚。

多处事项信披不及时 引得股转系统瞩目

新虹伟公司到底是怎么一步步“惹怒”股转系统的呢?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新虹伟共存在4处重要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分别为:1、股东股权冻结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2、偶发性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3、对外投资未及时审议并披露;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未及时披露。

具体违规内容为,新虹伟与上海运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围绕股权回购事项存在诉讼,董事长袁伟、董事会秘书陈媚所持有的新虹伟合计1648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然而如此大额的股东股权冻结公告却并未及时披露;

新虹伟向实际控制人袁伟借款113.70万元、在2016年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累计金额不超过9300万元,上述事项发生时均未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除此以外,新虹伟更换会计事务所的信息披露也是延迟了一月有余。

对于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股转系统认为董事长袁伟、董事会秘书陈媚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新虹伟及董事长袁伟、董事会秘书陈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12月8日新虹伟便因为上述信披不及时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届时新虹伟方面便承诺了将积极主动组织公司高管和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监管。

然而时隔半年之后,股转系统又再次发出警示函,新虹伟公司对于此次处罚决定并无反驳,并承诺接受处罚决定,积极主动配合整改,然而具体整改结果还是要看接下来的表现。

2016年报迟迟未披露 公司早已申请主动摘牌

据公开资料显示,新虹伟是一家专业从事为行业用户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及服务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移动警务信息应用 系统、治安信息管理系统、智慧交通系统和云计算平台。

新虹伟2016年11月2日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便公告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而根据其主办券商东海证券发布的年报未披露风险提示公告,由于公司正在进行摘牌流程,因此2016年年报也将计划不再披露。

然而新虹伟公司发布的2016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4.6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1.17%,然而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亏损了421.02万元,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额度少了一半有余。

新虹伟方面解释称由于公司致力于为政府、公安行业领域内提供客户服务,行业内具有季节性,主要采购行为都集中于下半年,因此导致了出现这一亏损情况。

而且根据新虹伟披露的2015年的整年财报,公司在2015年上半年公司的净利润也是处于亏损状态,而在2015年底公司净利润却是达到了2.5亿元左右。因此,虽然新虹伟的2016年报未曾披露,但根据其主营业务来看,2016年的业绩应该也不会差。

由于新虹伟公司已经向股转系统递交了主动摘牌申请,并且已经在审查当中,因此从短期来看,股转给予的处罚似乎并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但是这一处罚决定也基本断绝了新虹伟想要在短时期内上市的可能。

毕竟半年内连遭证监会和股转系统同时点名,有如此“不良记录”想必是很难通过证监会审查那一关的。

文/S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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