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权之争反思录之三 管理团队必须对大股东唯命是从吗?

万科股权之争反思录之三 管理团队必须对大股东唯命是从吗?
2016年07月07日 15:37 红刊财经

红刊财经特约作者 陈绍霞

管理层是否必须对大股东唯命是从?大股东的意志就是圣旨吗?

万科股权之争爆发以来,尤其是万科与大股东华润矛盾公开化以来,万科管理团队与大股东抗争,常常被一些人指责为不遵守规则。个人认为,直到目前为止,万科股权之争的各方都是在规则之内行事。万科的大股东有权提出议案,罢免现任董事会成员,而万科现任董事是由万科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维护万科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万科管理团队与大股东意见不合,以此为由指责万科管理团队不遵守规则,是缺乏常识的表现。

只要大股东不是绝对控股,对于大股东提出的方案,如果管理团队认为有损公司利益,理论上来说,管理团队都可以表示反对。对于公众上市公司而言,即使大股东已经绝对控股,如果大股东的行为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管理团队仍有权利、也有义务站出来反对。典型的案例是当年格力电器与其母公司格力集团之争:

针对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当时持有格力电器50%以上股权)虚假宣传、侵害上市公司格力电器合法权益, 2003年11月,以朱江洪、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发表《严正声明》称,某些媒体的“格力电器进军小家电、厨具市场”等报道“内容纯属捏造,严重误导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 

格力电器与其母公司格力集团之间矛盾由此公开化,最终,这起纠纷由珠海市国资局出面协调,更换了格力集团的董事长,平息了这场风波。

个人认为,公众上市公司的管理团队应该以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为重,而不应唯大股东马首是瞻。目前宝能系持有万科25.0%的股权,是万科的第一大股东,华润持有万科15.24%的股权,为第二大股东,前两大股东宝能系与华润合计持有万科40.24%的股权。虽然宝能系和华润是万科的大股东,但仍然仅持有万科少数股权,59.76%的股权由其他中小股东持有。只要现任管理团队尚未被罢免,就应依法履职,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下,大股东的旨意绝非是圣旨,神圣不可侵犯。即便是在“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皇权时代,也不乏一些大臣敢于违逆圣意、以死谏抗争。当蒙古铁蹄踏平南宋、被俘的南宋皇帝劝文天祥投降时,文天祥出于民族大义而抗旨不遵、拒绝向蒙元投降,难道这就是大逆不道吗?

万科管理团队以其30多年的绩效表现证明了万科企业文化的优秀,面对宝能系恶意收购,万科管理团队奋起反击,捍卫的是万科的企业文化,捍卫的也是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即便原第一大股东华润反戈一击、与宝能系结盟,也不意味着万科管理层就应听命于华润、缴械投降,他们仍然有权利捍卫万科的企业文化。如果中小投资者不领情,认为万科管理团队捍卫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千万年薪,当然也可以与大股东一道通过股东大会把他们赶下台。但是,只要他们还没有被罢免,他们仍然是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的董事,他们仍然有权利、也有义务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需要一个噤若寒蝉的万科董事会吗?

在半年多来的万科股权之争中,我们之所以能够听到万科管理团队与其大股东发出不同的声音,除了各方意见相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万科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和独特的董事会构成。

万科股权较为分散,董事会现有董事11人,其中万科方面的执行董事3人,华润方面的董事3人,由华润提名的独立董事1人,其他3名独立董事和1名外部董事则得到万科大股东华润和万科管理团队的认可,由此形成了由大股东代表、管理团队代表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三方相互制衡的董事会架构。相互制衡的董事会架构,决定了大股东或管理层都不能为所欲为,由此也不难看出,华润和宝能系指责万科内部人控制问题,并不能成立。个人认为,这种董事会架构,要显著优于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也正是万科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没有强势股东)和相互制衡的董事会,才确保了万科长期稳定的优秀业绩表现。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是A股市场的痼疾,上市公司的利益屡屡因此受到大股东的侵害。由于中国股市大股东一股独大较为普遍,2000年以后的一段时期里,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通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成为A股市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众多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掏空。为了拯救当时陷入困境的A股市场,证监会展开了一场系统的清理行动,严厉打击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此后,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虽然有所收敛,但仍然时有发生。

以笔者近二十年来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观察,当上市公司利益受到大股东侵害、甚至被大股东掏空,绝大数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管理团队沉默以对,噤若寒蝉,市场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听到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独立的声音。敢于站出来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只有笔者前文提到的以朱江洪、董明珠为代表的格力电器管理团队。

如果未来万科成为华润的控股子公司,华润一股独大,或与宝能两股独大,并改组万科董事会,万科董事会很可能成为大股东的一言堂。倘如此,对于万科的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绝非福音;当万科成为央企华润的附庸,万科的企业文化还能得以传承吗?一个噤若寒蝉的万科董事会符合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吗?

(本文作者系深圳紫金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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