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梅大股东达成妥协 保壳之路依旧难行

*ST新梅大股东达成妥协 保壳之路依旧难行
2016年08月08日 11:37 红刊财经

作者:赵康杰

7月25日,已经一只脚踏上退市红线的*ST新梅披露了《关于签订恢复上市工作组备忘录的公告》,根据《备忘录》的要求,*ST新梅成立保壳工作组,在2016年9月18日之前,*ST新梅各大股东之间应搁置争议,共同选择第三方优质资产推动上市公司重组,从而实现*ST新梅恢复上市的目标。

  不过,成立工作组之后的*ST新梅的保壳之路依旧荆棘密布。此外,红刊财经记者发现,监管部门近期下发的“史上最严重组新规”也或将对*ST新梅的借壳重组造成重大影响。业内人士表示,公司的退市风险犹在。

  从互相指责到暂时言和

  7月25日晚间,*ST新梅披露了《关于签订恢复上市工作组备忘录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兴盛集团”)、上海开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开南账户组,以下称“开南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浦东科投”)、北京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源基金”)等四大股东为推动*ST新梅尽快恢复上市达成共识,各方于7月18日确定共同签署《备忘录》,成立恢复上市工作组。《备忘录》还约定,至2016年9月18日,如无可操作恢复上市方案,除签约各方一致同意外,恢复上市工作组即予解散。

  在*ST新梅经历了长达三年的股权斗争之后,这份《备忘录》的签订意味着大股东兴盛集团和举牌方“开南系”首次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恢复上市工作组”的成立更让被逼到退市悬崖边上的*ST新梅出现一定转机。

  结束股权分歧,相互妥协保上市,新梅股东之间的这种应急性做法也被写进了《备忘录》。在《备忘录》披露后,有中小股东第一时间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份《备忘录》的亮点很多,其中,兴盛集团放弃控股权是最大的看点,可以说这份《备忘录》是各方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结果。”*ST新梅中小股东“七人征集小组”代表成员戚梦捷更是直白地表示,“兴盛集团转做财务投资者了。”

  记者查阅《备忘录》后发现,在“各方诉求与保证”一项中,大股东兴盛集团承诺,在恢复上市涉及重组借壳等方案可行且符合市场规则的情况下,兴盛集团同意让渡上海新梅控制权。

  保壳之路艰难退市风险犹在

  随着《备忘录》的签订以及恢复上市工作组的成立,*ST新梅保壳之路出现转机,如何跑赢时间成为最大问题。“开南系”一方的瑞南集团总裁曾德雄承认,“时间确实比较紧张”。不过他同时对记者表示:“《备忘录中》还有一句话,各方一致同意,如果到了9月18日,恢复上市的工作比较顺利,我们不会仅仅因为时间问题就解散工作组。”

  但是,即便各大股东可以在9月18日到来之际避免解散工作组,*ST新梅也只剩不到半年的保壳时间,在目前重组标的等一切未知的现实情况下,留给*ST新梅的时间已经不多。

  此外,监管部门近期下发的多份政策新规或将对*ST新梅的借壳重组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下发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和《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做出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应不超过3个月”的明确规定。而6月17日,证监会更是发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重组新规”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稿),受监管趋严的影响,在新规发布至今,市场上就有超过40家上市公司终止了重组计划。

  对于志在引入第三方优质资产的*ST新梅来说,重组新规也或对其重组产生影响。红刊财经记者发现,新修办法中取消了借壳上市配套募资,非借壳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这意味着对于*ST新梅潜在借壳方的资金实力要求大幅提高。

  同时记者发现,依据《备忘录》中的相关规定,此份《备忘录》属于表示各方合作意愿的非约束性约定,并不构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换言之,目前各方为恢复上市所做出的努力仅凭诚意,而并不具有法律的约束效力。那么,仅凭这样一份分非约束性的约定,能否会让代表不同股权利益的各大股东为*ST新梅恢复上市勠力同心?

  对此,曾德雄认为,虽然各方没有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还是相信各方有合作的诚意。“如果一方出现违约的话,它是很难面对其他股东和监管机构的。”而长源基金的基金经理张建房则对红刊财经表示,目前来看,《备忘录》是协调各方关系最重要的成果,希望各方都遵照《备忘录》中的规定,以相应的诚意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长源不愿意看到毁约的结果出现,我们也不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其他股东。一旦一方毁约,新梅很有可能会退市,这也是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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