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如何实现“封闭循环”?

共有产权房如何实现“封闭循环”?
2017年10月20日 13:16 家财管加

经适房、两限房这些保障房在住满5年后可以转化为普通商品房上市,等于购房人以保障房的资金投资了楼市,名义上是保障房,最终还是成了投资房。直到最近共有产权房的出台,保障房才有了保障的意义。共有产权住房是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虽然共有产权房在住满一定期限后可以上市,但政府所占份额不得出售,保证房子在内部循环。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出资一部分,购房人出资一部分,如果购房人要出售房子,只能出售自己部分的产权,其性质也是商品房,只是购房人没有完全产权。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从根本上杜绝投机炒作的机会。于是,共有产权住房创新了出租、回购、再上市以及后期监管办法,不再走以往保障房的路子,要求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循环使用”。

如何实现“封闭管理、循环使用”。根据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如果取证满5年的,共有产权房依然被允许上市,可按市场价格转让购房人所购房屋产权的份额,但要么是同等价格条件下被代持机构优先购买,要么是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不能占有政府部分的份额。

共有产权房永远都是共有产权房,购房人的个人份额无论出售给谁,政府持有的部分份额都不得出售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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