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黑社会”叫做“职业打假人”

有一种“黑社会”叫做“职业打假人”
2016年09月26日 15:34 苦行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市场开始变得鱼龙混杂,真真假假,开始无法分清,因法律程序需要时间处理,所以就算最后的到处理也是很长时间以后了,最终受到损失的依旧是消费者,那么这个时候一种特殊的职业出现了,“打假人”当时确实起到了不少的作用,不过随着时间的演变,在利益和名利的驱使下,打假好像不是那样的存粹了。

 新消法征求意见阶段,关于“职业打假人”的争议成为热点。部分商超企业每年要面对数千起职业打假和索赔,支付上百万元的赔偿金。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协会联合主办的座谈会上,数十家商超企业集体炮轰“职业打假人”。

 近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发布,第二条规定显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条例引发关注。 中国连锁协会副秘书长楚东表示,职业索赔人为一己之私,损害品牌声誉,通过媒体对行政机关施压,败坏了社会风气。

 据了解,职业打假已形成系统行业。北京尚左律师事务所毛伟旗律师透露,至少有1500职业索赔人活跃在北京,组织化极强,包括法律从业者和专业技术人员,部分成员专业水准超过执法人员。

 最令企业头疼的问题是,职业打假人经常不惜作假来敲诈企业。家乐福方面表示,有的职业打假人抹掉商品包装上的日期喷码,以未标明生产日期为由要求索赔。大润发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发生约2000起职业索赔事件,平均每天就7起,尤其近期频率增高,集中在单价3-4元的商品,索赔者分别购买10次以上,每次索赔1000元,一天能获上万元,公司每年支付上百万的索赔金。此外,阿里巴巴法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无质量问题,但宣传标识存在问题,也被赔偿3倍。华润万家质量管理部总监江红称,有的工作人员为息事宁人,选择向职业打假人妥协并支付“保护费”;拒绝赔偿则被告到法院,应对诉讼,但即便赢了官司,当时下架的商品也已造成损失。

 生产商、品牌方也有不小的压力。帝亚吉欧(上海)洋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透露,案件处理要经历数月甚至更久,期间商品全部下架,就算最终胜诉,也造成了极大浪费和损失。

 本人认为这其实都是一些企业自己种下的恶果,在没出现打假这一职业是,永远都只是消费者吃亏,再怎么投诉都是爱理不理的,所以说打假也是受时代要求应运而生,而打假最大的优势就是舆论,能够让媒体帮助宣传,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就是这个道理吧,不过职业打假人这一职业该约束的还是约束,没有约束的打假人就是穿着合法衣服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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