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接受调查,或曾打击报复举报人

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接受调查,或曾打击报复举报人
2017年11月28日 19:45 钱涨贵

近日,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已失联传言,这一消息获得了多个独立信源的证实。今天传言坐实,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山东省政府秘书长王华任恒丰银行临时党委书记,山东省中行行长王锡峰拟任董事长,王晓森被免去恒丰银行纪委书记职务。

涉高管私分巨款疑云

背后高层管理宫斗不断

自2016年5月“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公款”被举报信曝光以来,媒体对于恒丰银行以及蔡国华本人的负面新闻一直不断。

2016年9月,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承认参与私分公款,拿到了2100万元,后又实名举报董事长蔡国华“侵吞公款3800万元、违规运作员工股权激励机制,违规控制恒丰银行”。恒丰银行高层随后召开董事会,要求全体1.1万名员工举报前行长栾永泰,并要求全员降薪50%。恒丰银行员工表示,确实要求在举报信上签字,而且不许拍照不许自留,而全员降薪50%,在媒体曝光后,并未实际开展。

9月20日,栾永泰通过律师发布公开信和律师函,称恒丰银行《致党和政府的公开信》失实,是对栾永泰进行人身攻击与安全威胁,是一出“闹剧”。(文章附在文末)

2016年12月9日,恒丰银行发布公告称,免去林治洪行长职务。事件发生后,当天网上出现了一篇充满了阴谋论的文章,认为这是“野蛮人”民生系董氏围猎恒丰银行失手,认为董文标企图利用向平安银行和恒丰银行输出高管来控制这两家银行。值得注意的是,12月10日零时12分,巨人网络董事长、民生银行重要股东之一的史玉柱在其名为“史玉柱大闲人”的微博上怒骂道:“不造谣你会死啊?开除自己的行长,还要炮制一篇惊悚小说,拉民生银行、中民投、平安银行、董文标、邵平来躺枪。”

此后,“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巨款”事件告一段落,蔡国华一直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行长职位一直空缺,并由副行长毕继繁主持工作。

从“赤脚医生”到“一行之首”

资料显示,蔡国华,1965年出生,13岁就读了德州医专西医专业,16岁就在阳信县阳信镇医院当医生,随后更是以跨界升迁的方式担任了共青团阳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阳信县委宣传部部长、共青团阳信县委副书记等职务。

此后,2003年12月蔡国华担任了中共沾化县委副书记。从2003年12月到2007年12月,蔡国华历任沾化县的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这个不足40万人口的欠发达县被爆出有15名县长助理。而作为县委书记的蔡国华于同年12月升任烟台市副市长。

2009年11月开始,蔡国华还兼任了烟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13年12月,蔡国华开始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还是工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长江商学院EMBA。

1978.09—1981.07 德州医专西医专业学生

1981.07—1984.11 阳信县阳信镇医院医生

1984.11—1989.05 共青团阳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部长(其间:1986.09—1988.06在山东师范大学干部专修科青年干部班学习)

1989.05—1991.09 共青团阳信县委副书记(其间:1990.10—1991.09任阳信县委驻雷家乡包村工作组组长、乡党委副书记)

1991.09—1994.11 滨州地委台办副科级干部、宣传科副科长(其间:1991.08-1993.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4.11—1997.03 滨州地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宣传科科长、秘书科科长

1997.03—2000.08 共青团滨州地委副书记(其间:1997.09-2000.06在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学习)

2000.08—2003.12 共青团滨州市委书记

2003.12—2004.01 沾化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4.01—2005.12 沾化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2.03—2005.09在西北工业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5.12—2006.01 沾化县委书记

2006.01—2007.12 沾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12—2009.11 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9.11—2012.02 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2012.02— 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府党组副书记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2013.12— 恒丰银行董事长。

连接:

【栾永泰《致恒丰银行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

致恒丰银行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

恒丰银行的各位同事:

你们好!

    我是恒丰银行前任行长栾永泰。据媒体9月19日公开报道,9月13日以来,在蔡国华董事长的部署下,恒丰银行在内部展开了一场针对我个人的所谓签名闹剧,要求银行全体1.1万名员工揭发我栾永泰所谓罪行,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认清栾永泰团伙的本质”、“栾永泰及利益团伙目的就是想将恒丰银行据为己有,成为私人财产”等内容,对我本人名誉造成极大伤害。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特就此发表一封致全行员工的公开信。

 一、今年五月以来,一些媒体在报纸和网络上反映了我行职工入股未获批准、总行高管私分上亿公款等问题,我在此说明一下。今年八月份《南方都市报》记者三番五次的打电话给我,要求采访我,开始均被我以退休、不了解情况拒绝了,后来他又打电话说手里有我分钱的证据,称我是分钱的主要当事人。无奈的情况下,我便接受了他的采访,他拿出一份东亚银行的对账单给我看,从数额上看确实是蔡国华董事长给我的东亚银行银行卡明细。我不会撒谎,也不能撒谎,便向他说明了前后经过和我对这个事情的一些看法和观点。要特别说明的是,自五月份以来媒体关于我行的负面报道,其爆料均与我无关。在此,我建议:行里应该正确面对媒体披露的私分公款问题,明确回应“分了还是没分”,“分的依据又是什么”,这涉及恒丰银行声誉及是否违法犯罪等问题,应该向广大员工和社会大众解释清楚。如果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我行就应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恒丰银行的合法权益,以正视听,而捏造事实的人也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二、目前行里的一些做法不利于行里的稳定和问题的解决。一是说我捏造事端、伪造证据、恶意诽谤、干扰司法程序、破坏金融秩序,说这些话是要有事实依据的,凭主观臆断就下结论,会造成事实上的误判。二是说以我为首的利益集团以不可告人的目的,牟取巨大非法利益。这项指控,证据又何在呢?我和谁结成了团伙,要谋取什么巨大的非法利益呢?

三、说我贪赃枉法,拒不退还350万元非法所得。在此,我要向同事们解释一下,当时购买的恒丰银行股权是总行会议商定的,目的是为提振恒丰银行股东信心,我们是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合理的支付了对价。结论怎么能说是非法所得。具体数额是348万元出售股票收入。烟台市纪委的同志曾打电话说让我把348万元资金交回来,理由是其他同志都没卖,只有我卖了。由于当时我实在没有现钱便向纪委的同志说,反正我的股权投入也不止348万元,假如要我们退股,就从我的退股资金中扣除吧,之后他们再也没有催过我。后来蔡国华董事长对我说,你卖股票的钱不用退了,他已经和纪委说好了。怎么就定性为拒不退还非法所得呢?

四、说我的目的是要控制恒丰银行,把银行搞成以我为首的利益集团的银行,依据又是什么呢?事实是:我在2014年12月份由于身体健康的原因,怕耽误工作就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去恒丰银行行长、董事的申请,2015年4月份恒丰银行董事会批准了我的辞职申请,2015年6月份我办理了退休手续。如此情况下,我怎么去控制恒丰银行,有什么手段把银行据为我的团伙所有。

五、当时行里分给我的2100余万元钱,我是被动接受的。当时蔡国华董事长对我说,你要退休了,说我曾经为恒丰银行做出了巨大贡献。2009年至2013年副行长主持经营管理层工作期间,我的薪酬和其他的高管是一样的,说每年要奖励我300-400万元。因此我的2100余万元就是2009年至2013年的奖励、2014年全年和2015年上半年绩效工资的总和。这是事实。媒体在调查报道此事时采访过我,我如实说明了上述情况。

我是2009年2月份开始副行长主持恒丰银行经营管理层工作的,五年来进行了执行力建设、效益管理、内控建设、风险管理等一系列主题年活动,使恒丰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益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从2008年末的存款600多亿元上升到7000多亿元,总资产1000多亿元上升到7700多亿元,利税从十几个亿元到2013年达到133亿元。2013年全行人均资产、人均利润、网均资产、网均利润都是全国的第一名,不良资产拨备率达到378%,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达到1000%多,拨贷比达到3.18%。以上数据是在2013年末将全部逾期欠息贷款划为不良贷款后的结果。我当时只是想蔡国华董事长和毕继繁行长刚到恒丰银行,一是为了留点家底以便以丰补歉,二是为他们开展工作打个基础。我真的很爱这个银行,所以在我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提出了辞去行长的职务,主要是怕耽误工作。

说实话,我是很爱这个银行的,她毕竟有我27年的奋斗和心血,我无论在任何场合见到恒丰银行的在岗员工,都会对他们说,一定要在组织领导下努力工作,发扬恒丰银行的优良传统,把恒丰银行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但是,现在把恒丰银行经营效益下滑、职工降薪和对我个人的诽谤、诬陷和诸多的不实之词强加到我身上,我是不会答应的。我也会向党委、政府说明情况,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已经委托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代为处理。 

                               栾永泰

                        二0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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