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消息,中国银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河北银监局分别批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筹建河北雄安分行。
根据批复要求,筹建工作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期内不得开办金融业务。如不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各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河北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工行批复)
(农行批复)
(中行批复)
(建行批复)
本文编辑:张琳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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