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悦财经:超级富豪和香港群众避税方法各不同

慧悦财经:超级富豪和香港群众避税方法各不同
2017年10月27日 09:32 慧悦财经

一. 索罗斯捐赠财富避税

 近日,有消息称金融大鳄乔治-索罗斯将大部分个人财富转入其创立的慈善组织开放社会基金会(Open Society Foundations),规模达180亿美元,相当于其总财富的近80%,也相当于阿富汗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目前这一捐赠直接使得开放社会基金会成为美国第二富有的非政府机构,仅次于拥有400亿美元资产的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此外,美国税务改革组织(American Tax Reform)创办人和主席Grover Norquist指出,将巨额资产转入慈善基金会,是索罗斯想要避免缴纳遗产税的手段。据估计,像索罗斯这样的货币经纪人,可能会被征以最高的联邦所得税39.6%,外加国家和城市的税款。年底将至,货币经理人要对从自离岸基金投资人和延期付款所获得的手续费纳税,因而采用慈善捐款的方式─包括自己旗下的基金会,以帮助抵销到期的税款。

 世界范围内,巨额避税是个让监管部门头痛的事,法律不太可能真正的完美无缺无漏洞可钻。在富豪层面,避税的财富可以达到相当巨额的数值,缺乏道义上的支撑,令群众深感不公,间接导致了一些社会失衡。避税产生不少矛盾,因为它让资源更加在少数人手中集中,但是对于普通人,合理避税可以开源节流,便于减少不必要的税费。也可以看到,富豪避税是要藏匿财富,群众避税是要减轻负担,性质本不同。

二. 富豪避税方法多

 说到富豪避税,经常能联想到捐赠、慈善,但是避税方法远不止这一种,毕竟每年有成千上万的聪明脑袋从事律师行业想方设法的合理躲过部分(甚至全部)税收负担。那么避暑机制是怎样的?举个例子,有一位大型企业的总裁及股东:富商A,他想把一亿欧元汇到避税天堂瑞士,需要做:先在一个控管机制非常宽松的地方设立一个空壳公司,再以空壳公司的名义在日内瓦开一个银行账户,最后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向空壳公司购买一些服务(虚假交易),再付款到日内瓦的银行账户中。简单几步,真实操作起来只需要几个小时,表面上几乎没缺口,监管机构很难从每天几百万项汇款交易中抽丝剥茧发现异常。

 了解大概了机制,避税方法大抵就是以下这些:

在避税港设立公司

 离岸公司的设立手续一般可在24小时内完成,开个离岸公司转移个人资产最多不过1000美元,且离岸公司的信息,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百慕大、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是中国公司最喜欢的注册地,离岸公司不仅可以帮助富人群体减少纳税额度,还不受外汇管制,使其的海外投资、转移财富计划更为隐蔽和自由。

借助私人银行转移资金到避税港

 作为全球最大的私人银行和外汇交易商,瑞银集团在1713年的日内瓦会议上就制定了“禁止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其他人“的银行法,由此变成世界金融避难所和避税者天堂。在私人银行的帮助下,富豪通过离岸公司转移个人财产,全球有32万亿美元以上的资金流向瑞士这样的避税港。

设立家族信托避税

 通过家族信托,委托人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在法律上,纳入信托的财产已不归属委托人所有,因此不属遗产范畴,所以不用缴纳遗产税。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向受益人所支付的资金,来源于信托财产的增值,不属于投资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所以也没有缴纳所得税等问题。

通过慈善避税

 按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遗产给子女,政府会从中抽掉过半的遗产税,于是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规避遗产税。数据资料显示:盖茨基金利润率高达15%左右,这比许多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利润率还要高,而盖茨基金会每年只要将总资产的5%用于捐赠就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税收,另外95%的资产则被用于投资。

购买保险转移资产

 在法律上保险权是高于债权的,很多担心遗产税的富豪们纷纷前往香港购买巨额的保险保单,给自己保高额的寿险,将受益人设为子女,把大笔财富放在保险之中,如此来避免可能出现的遗产税,类似香港保诚保险公司储蓄保障计划是不设上限的。

放弃国籍避税

 为了逃避本国的赋税,干脆就入籍了地税或则无税的国家,如:瑞士、摩纳哥、新加坡、列支敦士登等。

临时离境避税

采用临时离境方式来避免达到法定居住天数的避税方法。

三. 香港人如何避税

 除开富豪避税,群众也有合理避税需求,尤其是普通上班族,避税可以省下一部分不小的开支。香港上班族要合理避税,一个是争取最大的免税额度,一个还可以通过合理手段争取豁免征税。

公司提供福利来代替薪酬

 上班族的薪水到手后,要按全部的收入来征税,但是如果公司负责了房子租金、日常交通费、膳食费用、礼券甚至旅行津贴,薪水少发这一部分,最后上班族缴税的基本额会减少,但是生活质量没有随着薪水减少而受到影响,反而还相对之前有了更多盈余。

 举个例子:小明薪资是100万元,其中40万元要支付房租、交通、日常伙食等费用,自由支配的收入是60万元左右,由此缴税时要按100万来算税费,按照标准税率来算,小明要交15万左右的税费。但现在若公司把40万元以公司福利的形式支持小明生活,小明到手薪水变成60万,按照税率来算,小明需缴60*0.15=9万元,这样小明就少缴税费5万元左右,且生活质量没有受影响,反而有了更多薪水余下。

转售认购权

 很多公司现在都用股权激励员工,用股票留住人才,一荣俱荣,雇主和雇员利益息息相关。但其实,员工在买卖、转让或者行使公司股票的认购权获利时,需要缴纳薪俸税。按理:利润=股票卖出价-认购权成本,如果认购权成本不变,降低股票卖出价,就可以降低利润,于是员工在行使这个权利前,可以低价把权利转让给亲朋好友,由这个亲友行使权利来帮助降低税费。

支持公益

 做慈善、行使公益不止是富豪的避税手段,对于普通人同样有效。平时如若经常支持公益,有捐款行为且不少于100元,保存好收据可在报税时候将捐款数申请扣除,总额度可以达到应评税入息或者利润的35%(具体情况有不同)。

部分跨境工作可免税

一般情况下,大陆和港两地跨境工作的话,所得全部入息需要在港缴纳税费。但若是“非香港受雇工作”的话,只针对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得的入息征收薪俸税,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服务所得的入息可豁免征税。

 对于豁免征税的入息额,一般按照逗留时间分摊,例如:小明年薪100万,在课税年度逗留香港100天,则需缴税费为100*100/365=27.4万元。若是小明在香港逗留天数(课税年度内)不超过60天的话,所得的入息可全部豁免征税。

其它

 除了以上避税方式外,扣免还有一些人性化的设计。例如:继续学业深造进修等,每年可申请最多8万元的进修费用扣免;持有专业资格证入职的朋友,可申请扣除专业资格相关的会员费用等;必须穿制服上班的工作者,可申请减免“制服清洗费”。

四. 富豪和群众避税的不同在哪?

 由上文可看出,富豪和香港群众避税,表面上是大吃大和小吃小的不同,性质上是社会资源如何合理再分配的问题:一个占有强势社会资源,一个社会基础群体,两者避税难以平衡直接导致马太效应——富人会越来越富。富豪想要逃避巨额财富的税费,要做的动作较大和付出的成本也不小:跨境注册公司、雇佣专业会计、律师等,还要想办法让高额的关联交易隐形。即使是做慈善,也往往被媒体热切关注,捐出来大量财富,一不小心被扣上伪善的帽子,毕竟逃掉的税费是更大量的财富。富人不交税变成一个难以争辩的事实,甚至愈演愈烈,精英特权挑战社会规则。监管部门为了打击这种巨额财富逃税的行为,没少使力,比如“预扣”资本税,制裁避税天堂等。而普通人虽说相对富豪算是底层群体,避税的份额只能在薪资或者其它收入里面斤斤计较,法律框架内,能做的有限,政府反而相对扶持。目前在有效避税和合理分配社会资源问题上,确实有不小压力,只能不断缓和其中的矛盾,合理避税恐怕也会随着社会发展成为一个日日新的问题。

本文作者 慧悦财经研究部C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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