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学院:神秘的金融衍生品-期权&期货

荷马学院:神秘的金融衍生品-期权&期货
2017年07月04日 16:51 荷马金融

在上一篇文章《被巴菲特嫌弃的衍生品 到底是什么鬼?》中我们探讨了金融衍生品中的远期。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将分享金融衍生品中十分重要的两个品种,期货和期权。

期货(Futures)

在远期合约交易中,所签署的合约各有各的要求和特点,由交易双方私下自行协商一致后完成交易。期货,则是由远期延伸而来,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远期合约,在合约中规定了标的资产(实物或金融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能够在期货交易所公开交易。与远期相同,期货合约也规定了交易双方要在未来的某一日以某个特定的价格交割实物标的资产或直接进行现金交割(不涉及实物资产的转移)。期货与远期的区别主要有两点,1)远期合约属于私下合约,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签订,不对外公开;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公开交易,对标的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信息均有披露2)远期合约在执行的时候没有清算所的参与,即一般情况下,合约的执行依赖于交易双方的信用;期货合约由于是标准化公开交易的合约,在整个交易和合约执行的过程中均有第三方清算所的参与。从这一点我们能够看出,远期合约可能存在着更大的违约风险和对手方风险,而期货合约的交易和执行均由清算所完成,违约风险和对手方风险在清算所这一环节得以被稀释。以下为大家提供一个关于期货合约的示例,

期货合约交易普遍采用保证金制度(请参见稍早前发布的关于保证金制度的文章)。假设A看涨未来黄金价格走势,希望能够在今天锁定六个月以后的黄金价格,而另一位投资者B看跌黄金价格走势,希望卖出黄金期货合约来盈利,那么A和B可以选择在某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化的黄金期货合约。A和B在交易时均需要先按照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清算所会根据每日黄金价格的变化将黄金价格涨跌差额在A和B的账户之间按照逐日清算法则进行清算,于是A和B的账户会每天产生利润或损失。假设黄金价格在合约期内出现大跌,导致看涨黄金价格的买方A的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跌破维持保证金的界限,则清算所就会对A提出追加保证金的要求,如果A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清算所一般会对A的账户进行强行平仓以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期权(Options)

期权也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分为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顾名思义,期权即未来的权利。买方与卖方同样会在标准化的期权合约中规定未来某一个时间以某一个特定价格交割标的资产或资金。与期货最大的区别在于,期权合约的买方所购买的是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换句话说,期权合约的买方在交割日(欧式期权)或交割日之前(美式期权)有权选择是否要执行自己所购买的合约,一旦买方决定执行期权,那么该期权合约的卖方就必须履行相应义务,执行期权合约中所规定的交易内容。作为对期权合约卖出方出让权利的补偿,买方在购买期权合约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同样,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假设目前黄金价格为1000美元/盎司,A认为黄金价格在一年内会上涨,而B认为黄金价格未来会不涨反跌,于是A决定买入黄金期权合约,B作为对手方卖出该期权合约给A。该期权合约中规定执行价为1050美元/盎司,期限为一年,即一年后如果A选择执行该期权,B必须以1050美元/盎司的价格把一定数量的黄金出售给A(可能只涉及现金交割)。A需要按照期权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B支付期权费作为出让权利的补偿。现在会有两种情况出现,1)若一年后黄金价格上涨至1100美元/盎司,那么A可以选择执行该期权合约,因为A能够以1050美元/盎司的价格从B处购买黄金,再到市场上以当时市价1100美元/盎司的价格卖出实现盈利,在这种情况下,B必须履行合约内容,按执行价将黄金出售给A。2)若一年后黄金价格下跌或没有涨致执行价1050美元/盎司,那么A可以选择放弃执行该期权合约,因为此时执行合约对于A来说不能盈利,那么A的损失仅限于期权费,而B赚得期权费。

在实际操作中,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相对较大,这种风险主要一是来自于市场波动,例如,在期权交易中,卖出看涨期权的一方在理论上要承担的损失可能是无限大,因为标的资产(例如股价)的价格上涨空间是无限大的;二是来自于交易者采用的杠杆,成倍数的放大了风险。期货和期权的交易都属于资本市场中的零和游戏,买方的利润就是卖方的损失,没有产生额外的经济效益。在进行此类交易之前,投资者应该对此类交易有详细的了解,知晓其中的基本原理,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清醒的认识到其中所暗含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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