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按照估值征收?是好是坏?

房产税按照估值征收?是好是坏?
2017年11月07日 15:29 桐看股市

导读: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税、个税改革,未来会如何推进?近期,监管层对这两项税改前景作出了描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随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及各地陆续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一环,始终未远离公众视野。对于房地产税改革,不少税务学者表示方向既定:一方面,需要将房地产税扩围到个人住宅,因为现有房产税主要针对营业用房(包括厂房、公寓、店铺等,个人住房免纳房产税);另一方面,针对营业用房开征房产税,现在计税方式是针对房产原值,与市场价值相差较大,需改为评估值开征。

“从房屋评估值的角度来征收房地产税,实际上就是要真正实现对房屋持有环节的征税。”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房屋价值评估要综合考虑周边房产以及具体的市场环境,是对持有阶段房产价值的科学评估。

房地产税税基以评估值作为基础,但是房地产税不以单纯调控房地产市场为目的,也不是增加财政收入目的。它给地方政府一定自主权,制定政策要符合本地的情况。

从上海和重庆房产税的试点情况来看,其实不能算很严厉,多少都还有些税费减免的政策优惠。类似房屋评估价其实也会考虑一些实际情况,或比实际成交价更低一点,尤其是在房价持续看涨、房价略有泡沫的情况下,评估价或比市场价更切合实际价值。

事实上,房屋估值过高,可以给予折扣,现行的针对工商业房产征收的房产税在计税时,对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标准由地方确定。

随着对后端居民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前端的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将相应降低,确保总体税负平稳,这有利于房地产税推出。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降低,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以及各种行政性收费改革。

其实,房产税最终将取代土地财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只不过这只会出现在城市大规模城建完成以后。现在地方政府“实际征收”的房地产税相当于一次性征收,站到房价六成以上,支撑着国内现在疯狂的基建过程。而未来的房产税是细水长流,满足政府基本财政支出和发展需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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