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当郭树清说监管缺失如“牛栏里关猫”时,他究竟在说什么

评论 | 当郭树清说监管缺失如“牛栏里关猫”时,他究竟在说什么
2017年03月03日 11:25 经济观察网

理性·建设性

在谈及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时,郭树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牛栏里关猫”。这句话有深意,也大有来头。

3月2日,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首秀,这距离他正式担任此职务只有3天。所以,期待了解他完整的施政纲领,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不过很显然,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始终是监管的两条主线。在谈及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时,郭树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牛栏里关猫”。他说,当前,大家都知道,部分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层层嵌套,底层资产看不见底,最终流向无人知晓。这种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监管制度缺失,就是所谓“牛栏里关猫”。

仅从字面理解,牛栏是关牛的,关牛的栅栏傻大黑粗,再高大威猛有蛮力的牛也不可能冲出栅栏。但是对猫就不同了。牛栏空隙太大,八面透风,以喵喵的小小身材,加之身手敏捷,柔软灵活,当可来去自如,攀高爬低,如履平地,想去哪去哪,比在自家院子里撒欢还便利。

这句话有深意,也大有来头。2013年7月11日、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中,就曾以此为喻,谈反腐工作。他说:“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管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

郭树清以此来比喻当前金融监管的“短板”,当然也很恰当。

当前防控金融风险的重点,就监管而言,重点之一怕就是要解决“牛栏里关猫”的情况。这包括两方面。第一是考虑“量身定做”,针对猫的特点,要有关猫的笼子。也就是说监管要有针对性,就各个监管机构而言,就是要跟得上层出不穷的“金融产品创新”,填补监管盲区和空白,切实解决监管不到位和滞后的问题。要根据变化的金融经济形势,对监管框架和格局做适应性的调整。

郭树清也给出了解决方案。他说,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银行业经营必然引发严重的风险暴露。要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参照国际监管标准,全面梳理银行业各类业务监管规则,尽快填补法规空白,及时更新已经滞后于业务和风险发展的监管规制,废除不合时宜的监管规章制度。当然,这是就银监会的层面而言。

第二,或许更为重要的是,还应注意到,在一些领域,现实情况是监管制度不是没有,但监管分割的情况比较严重。监管空白和盲区,更容易出现在监管交叉地带。比如有些领域银政保各管一段,从各自划定或默认的监管职责去评判,有些金融产品似乎是没有问题的,但正如郭树清所说,部分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层层嵌套,底层资产看不见底,最终流向无人知晓。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此前在谈及保险资金运用时也曾指出,当前,金融产品由简变繁,可能通过银行、券商、保险等资管产品层层包装,跨领域、跨产品传递风险加大。加之投资链条延长,风险隐蔽性增加。一些跨领域的投资行为,从局部看是合规的、风险可控的,但从整体看,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比如杠杆在累积,这样导致风险跨监管、跨行业叠加,应对难度加大。

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各个监管机构是有共识的。这导致了大量的监管套利,金融脱实就虚的情形无法断绝,也增加了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难度。

在这个层面,郭树清的表态是,积极参与、全力配合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设,深化与“一行两会”,当然还有外汇局,以及其他部委的信息共享和统筹协调,健全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及时弥补监管短板,排查监管制度漏洞,完善监管规则。

这恐怕也是决策层最为关注和重视的问题。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专门听取央行汇报,讨论了防控金融风险的问题。习近平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工作,参照国际标准,提出明确要求。要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从这次会议传递的信息看,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已经是当务之急。或许可以说,这也是弥补监管短板的重要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过去就存在。这种尝试伴随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也随混业格局的出现和金融深化而显得日益重要。其中相应的机制虽有调整,甚而工作有过中断,但大的方向和趋势一直没有改变。

2003年12月27日,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要求“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此后,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成为多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主题。

2013年国务院专门发文,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具体职责和任务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等等。

当年8月,联席会议由央行牵头建立,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央行行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央行,承担金融监管协调日常工作。

当时,中国金融监管也面对强化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尤其是互联网、电子商业、电子交易等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相互融合和渗透日益深化,各类金融产品的创新,对金融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和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认识,明确政策导向、监管规则和监管责任。

此后,连续数年,央行货币政策报告中对此机制多有提及,比如强调“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交叉性、跨市场金融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管协调,促进各类金融市场、各类金融工具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综合统计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这一机制颇为重视,也给了比较高的评价,2015年的金融稳定报告曾专栏讨论联席会议运行情况。据2016年6月末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6)》,从2013年至2015年末,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共召开11次会议,研究讨论50余项议题,其中2015年召开3次会议,研究讨论13项议题。2016年报告称,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报告中多次提及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并提出,积极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对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的金融创新,明确政策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

最近由央行牵头,三会参与,共同制定资管新规,或许也可以看作这种工作机制的一部分。

当前中国金融面对的监管格局要更为复杂,防控金融风险也被置于更高的位置上。这一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明确“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而不用“完善”或“健全”这样的词汇,是否意味着与过往的金融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相比,监管协调机制又有了新的内涵,监管协调机制从组织架构到议事程序乃至协调方式等方面都有可能重新建构。

由于此前决策部门多次提及,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制定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在这样的大目标下,如何建立新的监管协调机制尤其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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