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单监管趋严:城商行、农商行要小心了!

同业存单监管趋严:城商行、农商行要小心了!
2017年04月17日 11:35 城商行研究

文章来源:gfbanking,作者:沐华,屈俊

原标题:同业存单监管趋严,强化同业链条监管去杠杆

6号文提出监管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说明监管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考核将成为监管同业负债的范畴。基于此,本文深度剖析同业存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以便更清楚地了解监管的思路和脉络。

核心观点

近期,银监会6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在流动性风险管控中明确提出“各级监管机构要锁定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对一”贴身盯防。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而此前在MPA对同业负债的考核中界定的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三项扣除结算性同业存款的部分,同时明确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负债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可以看到此处并未包括同业存单,同业存单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付债券统计,而6号文提出监管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说明监管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考核将成为监管同业负债的范畴。基于此,本文深度剖析同业存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以便更清楚地了解监管的思路和脉络。

商业银行和非法人产品是同业存单主要的投资者,2017M3占比分别为39.2%和40.4%

1、截止2017M3,商业银行合计持有同业存单3.07亿元,占整个同业存单市场规模的39.2%;货币/债券基金等非法人机构合计持有同业存单的规模为3.17万亿,占比达到40.4%,占比超过商业银行;两者合计占比已达80%左右,共同构成了同业存单市场的主要投资者。政策性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对同业存单的投资比重相当,均为10%左右。

2、商业银行投资同业存单的占比来看,发行存单规模可以忽略的国有大行+邮储银行、政策性银行投资同业存单的占比达到11.04%+1.55%=12.59%、8.12%,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也是投资同业存单的主要主体,投资存单的占比为8.29%、8.46%、9.18%,对比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反映出资金流向资金宽裕的国有大行和政策性银行流向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

3、由于存单具备的优势使其作为投资品的潜在市场需求较大,银行类机构持有存单可以在降低资本占用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率;16年下半年以来存单利率持续高位发行使其对高资金成本的非银机构吸引力增大。

多因素叠加导致2017年2/3月同业存单发行量创历史新高,发行利率快速上行

1、存款增长乏力,中小银行资产驱动负债模式的转变,同业存单的优势契合中小银行快速资产扩张所需负债的匹配需求而快速发展。

2、同业存单本身也具有其他负债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备案制发行,发行条件较为宽松,期限结构灵活;发行CD所得资金无需缴准;相较同业存款、同业拆放等同业负债形式,流动性更好;发行同业存单,不计入同业负债,不计入“同业市场负债比例”指标计算范围;发行CD更易满足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要求;发行CD有利于降低LCR满足流动性覆盖率考核;CD作为资产,对资本金占用低;CD作为银银同业往来,不计入广义信贷资产增速考核测算。

3、MPA考核+存量资产滚动匹配负债的需求+监管落地前抢跑做大存量+存单发行期限短期化+为应对MPA考核及季末流动性等多因素叠加促使2、3月份同业存单发行量创历史新高,发行利率快速上行。

同业链条监管趋严,同时约束资产端和负债端促使银行被动去杠杆

1、监管层对银行资产负债同时监管以推进去金融杠杆:一方面通过广义信贷考核抑制资产端过快增长,另一方面推升负债成本迫使银行被动去杠杆。

2、近期银监会接连出台6号文、45号文、46号文、53号文等文件强化同业链条监管,与MPA框架保持高度一致,延续去杠杆的监管方向,针对同业投资链条的监管更加严格。近期监管政策落地明显加速,针对性也极强,剑指最近两年高速扩张的同业投资链条,包括上游的负债端的同业融资和下游资产端高速增长的债券投资,强化此前的去杠杆力度,对于监管套利、杠杆套利、空转套利将持续构成约束。与此前MPA的要求和政策目标保持一贯性,MPA考核提供了一个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而近期的监管政策则提供了针对具体业务的监管要点,细化针对同业链条的监管。

3、对同业链条的监管从负债端和资产端均提出了针对性的具体监管要求,过去两年银行银行在负债端快速做大同业理财、同业存单,在资产端通过委外或自营投资债券市场,并加杠杆做高收益的模式可能将难以持续。负债端:对同业负债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同业存单有望纳入同业负债,或将实行总口径1/3的控制,同业存单量和占比高的银行将面临较大压力;对于表外理财强化穿透管理,严禁资金池。资产端:对于银行投资债券的杠杆比例限制和对委外投资的穿透监管,将直接债券投资以及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表外理财等方式开展的债券投资纳入统一监测范围。

4、监管趋紧,后续同业投资业务或将进入收缩和去杠杆的过程,市场流动性或将延续偏紧格局。监管的趋紧将加速银行银行被动去杠杆的进程,负债端资金实力较弱、同业负债占比较高的银行面临较大的压力,同业存单的发行规模将受到约束;资产端,直接债券投资以及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表外理财等方式开展的债券投资包括委外投资将实现穿透管理纳入统一监测口径;同时严格控制通道多层嵌套来实现监管套利和杠杆套利,负债和资产的同时收缩可能会对债券市场流动性构成一定压力。

根据我们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当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考核,或将对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负债端构成一定约束

1、作为实现加杠杆的重要环节,表外理财和同业存单的监管首当其冲:前期监管已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作为MPA考核指标,同时正在研究讨论资管理财新规、银行理财新规等去杠杆措施;同业存单作为实现资金杠杆的关键工具,前期仍处于监管空白地带,根据6号文表述,有望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占总负债不超过1/3的监管范围。

2、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根据压力测试的结果显示:将会对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产生约束。具体来看,国有行由于同业存单发行量很小,如果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对国有行的影响微乎其微;部分股份行和农商行由于发行存单量相对较大,如果纳入同业负债考核,部分银行存在一定压力;农商行由于深耕本土市场,存款增长相对不错,同时前期金融市场业务不是很激进,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相对较小,同业存单的纳入对农商行同业负债比重冲击不大。

投资建议

随着金融去杠杆的深化,2017年MPA考核趋严,同业链条监管更趋严格,短期或对行业构成一定的压力。鉴于银行板块核心逻辑未变,业绩向上拐点+不良反弹趋缓带动估值中枢小幅提升,同时自2016Q4以来融资需求持续保持比较旺盛的状态,我们看好银行基本面的企稳回升;当前板块估值处于合理偏低区间,配置价值提升,我们维持对银行板块的买入评级。个股方面,2017年我们推荐存款优势明显且估值相对便宜的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建议关注宁波银行、次新股中的贵阳银行、常熟银行、杭州银行。

风险提示

●  经济增长超预期下滑;

●  资产质量大幅恶化;

●  监管政策超预期收紧。

目    录

一、同业存单存量规模(2017M3:7.88万亿)高速增长,股份行和城商行是发行主力

同业存单存量规模高速增长,2015-2016年复合增长率达262%

整体来看,同业存单自2013年推出以来,经过3年的发展,其发行规模存量高速增长。截至2016年底,银行业整体同业存单发行存量规模已达63,134亿元,2015-2016年的年平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62%。最新数据截止2017年3月,银行业整体同业存单发行存量规模已达78,766亿元

股份行和城商行是同业存单发行的主力(合计占比达到87%)

发行方结构方面,同业存单在推出伊始,发行参与方仅涉及政策性银行、国有行和股份行。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以及同业存单市场规模的扩大,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和民营行也陆续加入到同业存单的发行队伍之中。

在2013-2017年间,同业存单发行人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2013年,同业存单刚刚起步,国有行和股份制银行是发行同业存单的绝对主力,根据wind统计数据,两者发行的合计存量金额占到总规模的90%以上。

2017M3,国有行同业存单发行存量微乎其微,占比急剧下降至仅为1%左右;股份行存单规模持续高速增长,根据wind统计数据,规模由2014H的885亿元增长到2017M3的35,559亿元,占比由2014H的71.7%降至2017M3的45.1%;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城商行和农商行在同业存单发行市场快速增长,其中城商行存单规模由2014H的175亿元增长到2017M3的33,505亿元,占比由2014H的14.2%上升到2017M3的42.5%;农商行同业存单的发行起步相对较晚,增长也不如城商行迅速,但占比整体保持稳步上升的态势,截止2017M3同业存单规模达到8,309亿元,占比达到10.5% 。

同业存单的发行方结构变化也充分反映了各类型银行的经营模式的变化和负债结构的变化。国有行由于资本雄厚、起步较早、网点广布、客户众多,其吸收存款的能力是其他类型的银行难以比拟的,而且同业投资不如中小银行激进,相对而言其发行同业存单没有太大动力。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由于资本实力相对较弱,地方化经营难以吸收充足的存款以支持其也业务的增长;基于主动扩充资产规模的动机和业务发展的压力,其发行同业存单的动机非常强烈,这也造成其同业存单规模急剧上升。

根据wind统计数据,兴业、浦发、光大发行同业存单存量位居股份行前三位,江苏、上海、北京位居城商行前三位

2017M3上市25家银行的同业存单发行存量规模达到4.4万亿元,增速仍维持在90%的高位;其中股份行同业存单存量规模达3.1万亿元,城商行的同业存单存量规模达1.2万亿元,五大国有行的存量规模仅为963亿元,农商行由于资产规模体量较小发行同业存单存量规模都很小,五家上市城商行的存量规模仅为206亿元。

股份行:根据wind统计数据,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的发行存量占据前三甲,分别为5,529、5,418和4,912亿元。

城商行:根据wind统计数据,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和北京银行的发行存量规模占据前三位,分别为2,383、2,350、2,242亿元。

二、商业银行和非法人产品是同业存单主要的投资者,2017M3占比分别为39.2%和40.4%

同业存单作为银行发行的类债产品、流动性好,目前同业存单的投资者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法人机构。其中,商业银行和非法人产品是同业存单的主要投资者,根据上海清算所数据,截止2017年3月底,商业银行合计持有同业存单3.07亿元,占整个同业存单市场规模的39.2%;货币/债券基金等非法人机构合计持有同业存单的规模为3.17万亿,占比达到40.4%,占比超过商业银行;两者合计占比已达80%左右,共同构成了同业存单市场的主要投资者。政策性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对同业存单的投资比重相当,均为10%左右。

商业银行投资同业存单的占比来看,发行存单规模可以忽略的国有大行+邮储银行、政策性银行投资同业存单的占比达到11.04%+1.55%=12.59%、8.12%,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也是投资同业存单的主要主体,投资存单的占比为8.29%、8.46%、9.18%,对比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反映出资金流向资金宽裕的国有大行和政策性银行流向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

注:非法人机构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企业年金计划、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社保基金、私募投资金、养老基金等其他非法人机构。

由于存单具备的优势使其作为投资品的潜在市场需求较大,银行类机构持有存单可以在降低资本占用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率;而16年下半年以来存单利率持续高位发行使其对高资金成本的非银机构吸引力增大。

三、为何2、3月份同业存单发行量创历史新高,发行利率持续上行?

●  资产驱动负债模式的转变,同业存单的优势契合中小银行快速资产扩张所需负债的匹配需求而快速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12月7日公布的《同业存单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目前同业存单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记为应付债券,区别于一般性的同业存款、同业拆入等同业负债,近年来作为中小银行银行应对资产规模快速扩张的主动性负债得到快速发展。

自2015年以来同业存单快速发展,需要结合银行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的变迁才能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认识:

●  中小银行经营模式由负债驱动资产模式向资产驱动负债模式转变       

吸收公众存款,并将存款资金发放贷款或投资债券,以获取息差收益,这是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也被称之为“负债驱动资产”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同业负债只作为流动性管理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业务趋于活跃,银行资产规模快速扩张使得银行存款捉襟见肘,在此背景下,通过公众存款作为放贷资金源泉的被动负债模式已经难以满足银行的经营需要和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同时,除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部分规模较大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外,大部分存款类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能力有限。仅仅依靠存款资金将束缚银行规模的扩张。基于此,“资产驱动负债”的主动负债管理模式使得银行在满足信贷规模扩张目标、增厚银行盈利的同时,也满足市场的投资资金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活跃,作为现有主动负债工具的补充,同业存单的推出进一步便利银行“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的运作,使银行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更加充足。

●  利率市场化,存款增长乏力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化,由于社会公众理财观念的转变以及存款利率长期处于低位;金融脱媒进程的加快使银行业金融中介功能遭到削弱,在此背景下银行体系内公众存款增长势头疲软,同时对于中小银行而言,由于营业网点,从业人员的限制,短时间靠存款增量无法满足资金需求,负债端的压力使得同业存单等主动性负债的重要性愈发明显。相比于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在期限上的设计是标准化的,分为1,3,6,9,12M等品种,流动性好;与传统的被动负债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相对,主动负债方式下,负债额度、期限以及承担与否均由银行自主决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资产匹配的需求作出主动安排,通过发行同业存单来充实负债端,以满足放贷、投资、风险指标管理的需要。

此外同业存单本身也具有其他负债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

●  备案制发行,发行条件较为宽松,期限结构灵活。同业存单实行备案制,且符合CD发行条件的金融机构,每年只需在首单CD发行前向央行报备,年内其余发行无需每次报备。

●  发行CD所得资金无需缴准。发行同业存单属于“应付债券”,不属于一般存款,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

●  相较同业存款、同业拆放等同业负债形式,流动性更好。同业存单更为标准化、流动性更高,被作为一种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而频繁交易。

●  发行同业存单,不计入同业负债,不计入“同业市场负债比例”指标计算范围。127号文和MPA考核规定“同业负债/总负债规模≤1/3”,且127号文明确同业负债分为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和卖出回购,发行同业存单不计入同业负债范围。

●  发行CD更易满足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要求。NSFR指数=可用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稳定资金,监管要求NSFR≥100%。发行CD,等同于发行金融债,所得资金计入分子项、且权重为100%;而同业负债(同业拆借、存放和买入返售)所得资金,计入分子项、但权重只有50%及以下。

●  发行CD有利于降低LCR满足流动性覆盖率考核。LCR(流动性覆盖率)是优质的流动性资产和未来30天的现金净流出之比。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的LCR应在2015年底、2016年底和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70%、80%、90%,并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由于同业存单是金融机构所发,不能计入合格流动性资产,如果用不是合格的流动性资产作为质押券,那么对LCR将会有较大提升。

●  CD作为资产,对资本金占用低。3M以内期限的CD风险权重为20%,3M以上是25%,低于信贷资产和信用债的100%权重。

●  CD作为银银同业往来,不计入广义信贷资产增速考核测算。对于银行发行,其他持有的同业存单,属于银银同业往来,按照MPA考核关于广义信贷的测算口径,不计入考核范围内。

●  MPA考核+存量资产滚动匹配负债的需求叠加促使2、3月份同业存单发行量创历史新高,发行利率持续上行

同业存单自2013年底推出以来,经历了2014年的试水期、2015年的成长期以及2016年成熟期等阶段;2017年2-3月同业存单当月发行量接连创下历史新高,其中2月发行量为19,719亿元,3月发行量为20,202亿元,而2016年全年月均发行量基本维持在10,000亿元左右。考虑到2月到期量为10,201亿元,3月到期量为15,911亿元,2/3月同业存单净融资额分别为9,518亿元和4,291亿元,其中2017年2月创下同业存单自发行以来净融资历史记录。

我们分析同业存单发行量大幅增加,发行利率持续走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存量负债滚动接续的压力:2016年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扩张较快,其中投资类科目扩张尤其明显,不少同业资金用于对接同业理财、债券投资、委外投资、固定收益类基金等业务,资产端久期较长,而负债端通过短久期的同业负债或者同业存单资金进行匹配的,部分资产负债存在期限错配,当负债到期后需要滚动接续发行同业存单来匹配存量资产。

第二、满足MPA考核和流动性管理监管指标的影响:一是在同业杠杆指标方面,相比于其他同业负债产品,同业存单未纳入同业负债管理,不受MPA及127号文关于同业负债不能超过总负债1/3的限制;二、发行CD更易满足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要求。NSFR指数=可用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稳定资金,监管要求NSFR≥100%。发行CD,等同于发行金融债,所得资金计入分子项、且权重为100%;而同业负债(同业拆借、存放和买入返售)所得资金,计入分子项、但权重只有50%及以下;三、发行CD有利于降低LCR满足流动性覆盖率考核。LCR(流动性覆盖率)是优质的流动性资产和未来30天的现金净流出之比。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的LCR应在2015年底、2016年底和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70%、80%、90%,并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由于同业存单是金融机构所发,不能计入合格流动性资产,如果用不是合格的流动性资产作为质押券,那么对LCR将会有较大提升。

第三、监管落地前抢跑做大存量:金融去杠杆背景下同业存单的监管有可能进一步趋严,在此预期存在的情况下,由于同业存单尚未纳入同业负债,但纳入考核的预期却在不断地加强传导,进而促使中小银行纷纷在监管出台前做大同业存单存量,以期待新规(比如新老划断、增幅增量考核等)出来后有更大的操作空间和回旋余地。

第四、存单发行期限短期化:基于目前存单发行利率下资产负债倒挂或者息差很薄的状态,叠加对二季度及后期资金面的相对乐观预期,机构在存单发行期限的选择上偏向1M和3M等短期限品种,以缩短高成本影响区间;但是该发行方式下负债端的滚存压力较大,连续发行使得当前和后续的区间供给量进一步增大,存单短期化行为是否转变也将关系到后续存单市场的区间供给压力。总体来看,目前存单市场整体处于供需放量后的高位平衡状态。

第五、为应对MPA考核及季末流动性,各银行为自保手握流动性:由于MPA考核落入C档机构的后果不明,这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对此次考核的重视程度。银行自保应对流动性,减少拆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同业存单的供给。

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自2016年11月开始出现大幅波动:

●  2016年1月-10月基本维持在股份行:2.5%-3%,城商行:2.6%-3.3%的区间。

●  2016年11月-12月期间发行利率迅速拉升,并在2016年12月21日-26日创下2016年以来的新高,其中股份行的发行利率:1M:5.0005%,3M:4.4999%,6月:4.7115%;城商行:1M:5.3714%,3月:5.1643%,6月:4.9950%,9月:4.6667%,12月:5.0313%;此外利率出现期限倒挂的情况。

●  2016年底2017年初的短暂回调之后,2017年1月-3月发行利率继续一路走高,并在2017年3月22日-24日创下2016年以来的次新高,其中股份行:1M4.7457%,3M4.6438%,6M4.6200%;城商行:1M:4.9854%,3M:4.8092%,6M:4.7785%,9M:4.7529%,12M:4.7991%,此外利率也出现期限倒挂的情况。

●  2017年3月底开始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开始进入下行阶段。

从期限品种来看,1M,3M和6M的同业存单利率波动较大,9M和12M的波动较小。

短期来看,跨季后同业存单发行利率相比3月份最高点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是由于MPA季末考核暂时退出,市场流动性略有宽松;同时资产规模增速有所回落也在一定程度上拉低同业存单利率。

中长期来看,中小银行负债端的压力并未完全解除,仍需观察。一方面,存量资产期限和收益基本锁定,长久期资产匹配的短久期负债的滚动压力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由于2016年的资产收益率偏低,2017年的主动性负债成本大幅上升,导致部分中小银行存量资产出现亏损,通过增加发行同业存单对接新的高收益资产来弥补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发行压力。因此,我们认为发行同业存单进行主动性负债的动力仍然存在,同业存单利率利率下降到2016年上半年的较低水平的可能性目前来看不大,我们观察业发现近期同业存单发行利率虽然有所下降,但绝对水平仍维持在4-4.5%的较高水平。

但是如果社会融资需求不如预期那样强烈,或者由于监管因素导致高收益非标资产的供应和增长放缓(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落地可能性是存在的)导致银行主动负债动力下降,则可能会看到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调整。

四、同业存单在同业投资链条扮演重要角色,面临金融去杠杆压力

●  同业存单在银行投资类资产高速扩张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扩表的利器

15/16年以来银行业资产规模增速放缓,在存放央行、同业资产规模下降,贷款增长乏力的背景下,银行加大了投资类资产的配置。而负债端存款的增长无法支撑资产端的快速扩张,同业负债尤其是同业存单作为主动性负债的利器,在投资类资产高速扩张的阶段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  监管层对银行资产负债同时监管以推进去杠杆:一方面通过广义信贷考核抑制资产端过快增长,另一方面推升负债成本迫使银行被动去杠杆

自推出以来,同业存单由于其各方面的优势,既能为商业银行提供主动负债管理,也为中小银行扩表提供绝佳的工具。中小银行基于非银机构杠杆监管较弱的比较优势和其投资同业存单权限逐步放开,将表内资产转到表外,通过发行同业存单从负债能力较强的大型机构筹集资金,购买其他金融机构的同业理财产品,进而以自营或者委托投资的方式投资债券产品,从而形成了“同业存单-同业理财-自营投资/委外投资”的资金链条委托非银机构管理资产获取杠杆收益。

在整个资金链条中,随着交易环节的增多,较薄的息差在多个交易环节和主体中分配,使得参与各方的息差空间都变得比较有限,处于链条的上游银行议价能力较强,但银行受制于杠杆控制严格等制度因素的约束;而处于下游的机构议价能力较弱,但下游非银机构的内外杠杆限制较少,其可通过通道优势加杠杆的方式实现较高收益。这个平衡在资金面相对宽裕的环节下可保持稳定,而一旦去杠杆监管趋严,负债端成本大幅上升,各环节息差将进一步压缩,平衡将被打破。

五、压力测试显示:当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考核,将对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负债端构成约束

● 127号文、MPA考核加强了对同业负债的考核要求

2014年4月24日,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简称“127号文”)中,明确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这对银行业同业负债的规模作出了具体的限制。

2016年,由央行下发的MPA考核体系中,针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同业负债比重,赋予不同的分值。其对同业负债的界定包括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三项扣除结算性同业存款的部分;并规定N-SIFIs、R-SIFIs、CFIs同业负债占总负债不超过25%(28%、30%),可得25分;不超过33%,可得15-25分;超过33%,得0分。

●  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后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的压力测试

作为实现加杠杆的重要环节,表外理财和同业存单的监管首当其冲:前期监管已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作为MPA考核指标,同时正在研究讨论资管理财新规、银行理财新规等去杠杆措施;同业存单作为实现资金杠杆的关键工具,前期仍处于监管空白地带,根据6号文表述,有望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占总负债不超过1/3的监管范围。

在现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同业负债有三个科目: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广义上向央行借款也可以纳入同业负债。而同业存单当前放在应付债券科目下,区别于其他同业负债,同业存单不受1/3的比例限制。

同业存单实质来讲仍属同业往来,如果监管趋严,把同业存单从银行应付债券口径划入同业负债口径,同业存单功能回归本源,受33%上限和MPA考核限制,或将对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中小银行。

近期,银监会6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在流动性风险管控中明确提出“各级监管机构要锁定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对一”贴身盯防。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而此前在MPA对同业负债的考核中界定的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三项扣除结算性同业存款的部分,同时明确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负债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可以看到此处并未包括同业存单,同业存单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付债券统计,而6号文提出监管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说明监管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考核将成为监管同业负债的范畴。基于此,我们对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后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占比进行压力测试。

根据2016年三季度的数据的压力测试结果:

国有行:由于同业存单发行量很小,当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对国有行的影响微乎其微,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提升均不超过0.3个百分点。

股份行:由于股份行发行存单量相对较大,当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考核,部分银行存在一定压力。当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后,压力测试的结果显示: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压力较小。

城商行:城商行同样作为同业存单发行的主要主体,存款增长良好的银行压力不大,但部分存款增长乏力的银行存在压力。当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后,压力测试的结果显示,贵阳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压力较小。

农商行:由于深耕本土市场,存款增长相对不错,同时前期金融市场业务不是很激进,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相对较小,同业存单的纳入对农商行同业负债比重的提升冲击不大。

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如结算性同业存款等可能的扣除项,最终考核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但从2016Q3银行数据的压力测试的结果来看,当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可能会对部分银行构成一定的压力,但考虑到考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新老划断等因素,实际的影响可能要更小。

通过大规模发行同业存单进行主动性负债的渠道被堵死,银行业短期内难以扩张总负债,受影响较大的均是中小型银行,对于大型银行约束作用相对有限;资产端,银行被动去杠杆,减少低收益的同业资产、票据业务的配置,加大高收益的信贷和非标资产的配置。

银监会接连出台6号文、45号文、46号文、53号文等文件强化同业链条监管,与MPA框架保持高度一致,延续去杠杆的监管方向,针对同业投资链条的监管更加严格。近期监管政策落地明显加速,针对性也极强,剑指最近两年高速扩张的同业投资链条,包括上游的负债端的同业融资和下游资产端高速增长的债券投资,强化此前的去杠杆力度,对于监管套利、杠杆套利、空转套利将持续构成约束。与此前MPA的要求和政策目标保持一贯性,MPA考核提供了一个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而近期的监管政策则提供了针对具体业务的监管要点,细化针对同业链条的监管。

对同业链条的监管从负债端和资产端均提出了针对性的具体监管要求,过去两年银行银行在负债端快速做大同业理财、同业存单,在资产端通过委外或自营投资债券市场,并加杠杆做高收益的模式可能将难以持续。

负债端:对同业负债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同业存单有望纳入同业负债,或将实行总口径1/3的控制,同业存单量和占比高的银行将面临较大压力;对于表外理财强化穿透管理,严禁资金池。

资产端:对于银行投资债券的杠杆比例限制和对委外投资的穿透监管,将直接债券投资以及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表外理财等方式开展的债券投资纳入统一监测范围。

监管趋紧,后续同业投资业务或将进入收缩和去杠杆的过程,市场流动性或将延续偏紧格局。

监管的趋紧将加速银行银行被动去杠杆的进程,负债端资金实力较弱、同业负债占比较高的银行面临较大的压力,同业存单的发行规模将受到约束;资产端,直接债券投资以及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表外理财等方式开展的债券投资包括委外投资将实现穿透管理纳入统一监测口径;同时严格控制通道多层嵌套来实现监管套利和杠杆套利,负债和资产的同时收缩可能会对债券市场流动性构成一定压力。

六、投资建议及风险提示

投资建议:随着金融 去杠杆的深化,2017年MPA考核趋严,同业链条监管更趋严格,短期或对行业构成一定的压力。鉴于银行板块核心逻辑未变,业绩向上拐点+不良反弹趋缓带动估值中枢小幅提升,同时自2016Q4以来融资需求持续保持比较旺盛的状态,我们看好银行基本面的企稳回升;当前板块估值处于合理偏低区间,配置价值提升,我们维持对银行板块的买入评级。个股方面,2017年我们推荐存款优势明显且估值相对便宜的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建议关注宁波银行、次新股中的贵阳银行、常熟银行、杭州银行。

风险提示:1、经济增长超预期下滑;2、资产质量大幅恶化;3、监管政策超预期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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