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职业打假人正在赶来!做进口酒的小心了

一大波职业打假人正在赶来!做进口酒的小心了
2017年05月16日 15:20 茅台时空

2015年一则“进口拉菲无中文标识 长沙职业打假人数万买酒索赔22万”的新闻曾刷爆朋友圈,无独有偶,近日又有一桩类似的案件宣判,提醒进口酒商们张贴中文标识的重要性。据新华网消息,李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了25瓶进口的日本清酒后,他发现这些清酒外包装上没有张贴中文标识。于是,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款。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一审判处公司支付李先生10倍赔偿金。

李先生起诉称,2016年6月1日,他在被告公司的店面购买了25瓶日本清酒,以作为公司宴请之用,价款一共是6500元。买回酒之后,他发现这些清酒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无法获取清酒的相关信息。李先生于是将被告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退还货款,并进行10倍赔偿。

对此,被告公司辩称,虽然他们没有中文标示,但只是违反了规定,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不会造成危害,因此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当庭出示了被告公司出具的收据一份及机打小票一张,被告公司也认可向李先生出售了涉案的清酒,双方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根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被告公司出售的日本清酒未张贴中文标识,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先生退货退款、支付10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1、为什么是赔10倍?

海淀法院法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中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赔偿损失3倍的赔偿金。无论进口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只要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识,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就可以请求退款退货及10倍赔偿。

2、哪些情况可以不贴中文背标?

根据《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进口酒在下面情况下是可以不贴中文背标的:

第十七条:进出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进口用作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的、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出口用作使领馆、我国企业驻外人员等自用的食品,可以申请免予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

第十八条:旅客携带入境及通过邮寄、快件等形式入境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譬如说免税经营的产品、大使馆自用的葡萄酒还有那些属于非贸易、非盈利性的葡萄酒产品,如样板、礼品以及赠品和一些参与展会的展示品等等,都可以暂时免除贴上中文背标。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所有进入中国流通领域的进口葡萄酒,均必须贴有合规的中文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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