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金协会 对“假存管”动手 发布P2P存管规范

中国互金协会 对“假存管”动手 发布P2P存管规范
2017年12月10日 19:05 华夏互联网金融

华夏互金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于12月7日正式下发《互联网金融 个体网络借贷 资金存管业务规范》(下称“业务规范”)和《互联网金融 个体网络借贷 资金存管系统规范》(下称“系统规范”)。

据了解,协会正式下发的业务规范和系统规范共分为5大部分,业务规范部分明确了参与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同时规定了存管人、业务管理、和业务运营等要求。

系统规范则提出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的基本原则,规定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的账户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等功能要求以及安全性、业务连续性等非功能性要求。

系统规范明确了标的限额监控方式。根据标的限额管理要求,存管人应至少采取单笔监控方式对标的限额实施监控,宜增加累计监控、定期监控等方式。其中,在单笔监控中,存管人可对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标的金额进行实时监控。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单个标的借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个标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累计监控中,存管人可对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借款余额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

定期监控中,存管人可对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进行定期事后监控。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借款余额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

如超出借款限额,存管人应及时报送相关监管部门,或通过协会搭建的数据收集平台,统一报送相关监管部门。

文件也指出,2017年2月,银监会发布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相关机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且市场上资金存管业务模式种类繁多,个相关法规迫切呼吁出台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相关规范。

对此,华夏互联网金融主编金微表示:“大账户”必须是银行资金专用账户,“小账户”则是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或子账户。

未来,一对一的小账户模式将会是网贷平台银行存管的标配,如严格按照此规范来实施的话,现在市面上的存管都需要重新进行“翻修”。

金微还表示,监管旨在存管规范规范网贷平台、银行等存管参与主体的行为,通过银行机构监督、隔离P2P平台的资金流动,加强平台账户资金监测,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以下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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