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多家水泥企业将于采暖季停限产

河南省多家水泥企业将于采暖季停限产
2017年10月10日 10:19 水泥人网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称:河南省全省73家水泥企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将于今年11月15日起启动采暖季错峰停产计划。

  《方案》将河南全省划分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行政区域和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具体错峰时间,错峰要求如下:

  错峰时间:

  (1)郑州、开封、安阳市、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巩义、兰考、滑县、长垣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行政区域内的43家水泥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停产。

  (2)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内的27家水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全部停产;2018年1月1日至1月31日,恢复生产;2018年2月1日至3月15日,全部停产。

河南省58家熟料企业名单

  错峰要求:

  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建材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201家水泥粉磨站(含熟料生产企业粉磨工段)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河南省水泥粉磨站企业名单

  同时,《方案》还针对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的要求做了规定

  错峰范围:全省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医药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

  错峰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错峰要求:各地要结合不同行业的错峰生产要求,摸清企业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建立重点用车企业清单,制定“一厂一策”的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各地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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