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地区四城市传统水泥企业停窑6个半月(附名单)

这一地区四城市传统水泥企业停窑6个半月(附名单)
2017年11月20日 09:36 水泥人网

从11月1日到明年5月16日,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石河子区域传统水泥生产企业(含塔城地区沙湾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和乌苏青松水泥有限公司)将全部停窑,以减少冬季空气污染。

1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建材行办了解到,《关于2017-2018年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地冬季采暖期和水泥市场需求情况,各地错峰时间有所差异。具体错峰停窑时间分别为:

和田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共计3个月;

喀什、克州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3月16日共计4个月;

阿克苏、巴州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共计5个月;

其它地州市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16日共计5个半月。

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石河子区域(含塔城地区沙湾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和乌苏青松水泥有限公司)传统水泥生产企业与电石渣水泥企业实行“错峰置换”。

即电石渣水泥企业在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期间不停窑,由区域内传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增加停窑时间予以置换补偿,整体上不增加区域水泥总产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水泥企业在新疆冬季开展生产,比平时高出10%能耗,错峰生产可规避高耗能生产期,使水泥企业全年节煤10万吨到15万吨。停窑期间,可停止用煤1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00万吨、二氧化硫0.85万吨,为节能减排作出贡献。

错峰生产是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举措,也是避免采暖期排放叠加、减轻环境污染的有力措施,已经列入国家环保督查内容。

新疆水泥行业产能现状清单

新疆水泥粉磨企业产能现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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