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幼儿园虐童这件事,也许要靠东湖高新了

解决幼儿园虐童这件事,也许要靠东湖高新了
2017年11月26日 16:17 项乾

图为“虐童事件”相关题材电影剧照

啥?虐童与东湖高新?熟悉项乾调性的朋友,看到这个标题,心里九成九是懵逼的吧......

没错,项乾是严肃的、专业的财经公众号,但是正如标题所言,解决虐童这件事,也许真的要靠东湖高新。

且看项乾君细细道来。

携程幼儿园的芥末味儿还没消散,三原色园子里的不可描述便如同霹雳一样把人们轰了个目瞪口呆,但是这事儿还没完,昨天传来消息,武汉东方剑桥金湖天地幼儿园教师张某体罚孩子又被逮个正着!

难道没有王法了吗?

王法是有的,但是防患于未然显然比事后惩罚和补救更好对不对?

各位客官,是时候让人工智能登场了。

现在不管是公立私立,很多幼儿园都安装有摄像头。从商业逻辑上来讲,至少园长或老板是愿意好好经营的(除非特殊原因如猜测中的三原色),虐童的一般是幼师。问题在于,首先,除非家长发现问题强烈要求,否则一般人根本看不到监控,其次,无良幼师知道监控往往是个形同虚设的东西。

既然家长不能始终盯着监控,那么能不能让监控自己去判断识别是否发生了可疑行为?

有人工智能在,并非不可能。错,当然可能!

人工智能+视频监控的基本逻辑,是摄像头加入人工智能算法驱动的图像识别、人脸识别能力。一旦出现可疑行为,会自动留取证据,还可以将长时间的视频素材进行智能分析,压缩成短时间的关键视频,还可以自动形成监控报告。

如果人工智能+视频监控应用在幼儿园,那么自动、快速研判分析疑似虐童行为、留存证据、上传给家长、幼儿园管理者甚至警方将成为现实。

让监控由被动记录变为主动分析与预警,这不正是家长们最迫切的需求吗?

项乾君,你啰嗦了这么多,这件事和东湖高新有什么关系?

我们进入正题:

日前,武汉东湖高新区出台支持人工智能产业的相关政策,分别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乾项君一如既往地贴心,为各位客官细细解读。

一、政策简要及解读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区发布《东湖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规划》,出台全国首个区域性《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根据规划,光谷人工智能产业要在核心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全国领先的人才培养基地、产业竞争力进入国内第一方阵。到2020年,光谷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100亿元人民币,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500亿元。

光谷每年将设立不低于2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光谷相关企业集聚高端人才、领军企业引进和培育、提升计算能力、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产学研深度合作等,以有效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扶持和推动产业发展。

东湖高新区配套出台《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拿出“真金白银”,对高技术人才落户、企业建设人工智能计算能力平台、举办数据创新应用大赛等方面给予奖励或补贴,领军企业和“独角兽”落户最高可获1亿元。

此外,光谷还支持企业开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去年,光谷在智能制造、智慧商圈、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遴选24个互联网+人工智能项目开展示范应用,共计给予1500万元的经费支持。

目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产业发展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7中国人工智能产业报告》显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2016年以43.3%的增长率达到了100亿元,预计2017年增长率将提高至51.2%,产业规模达到152亿元,并于2019年增长至344亿元。

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提出把人工智能产业打造成为我国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二、延伸阅读

1、武汉有哪些人工智能企业?

目前东湖高新区已集聚100余家从事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

语义识别方面,飔拓科技公司在语义识别、意图识别方面国内领先,拥有自然语言处理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并在恒生电子、万达网络、国家民委等企事业单位得到广泛认可及应用。

机器视觉方面,拥有天远视科技、海达数云、极意网络、华正空间等一批重点企业。武汉天远视科技在机器视觉、基于机器学习的图形处理的算法领域属于国际第一梯队、国内领先。拥有全自主知识产权的AI3D产品系列(多项专利),在军区、总参、国土、电力等部门主导或参与了多个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无人驾驶方面,拥有依迅电子、光庭科技、卡比特、极目智能、众向科技等一批重点企业。依迅电子公司发布了高精度北斗5G网联自动驾驶技术,测试车在武汉三环线试跑58.4公里,累计测试里程11000公里。

智能机器人方面,拥有奋进电力、华中数控、需要智能、汉迪科技、智味来创新等一批重点企业。中新红外(武汉)公司研制的三维红外智能检测航空机器人技术水平全球领先。需要智能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智能服务机器人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机器人运动与控制、机器人执行与操作方面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

2016年11月25日,记者从2016中国光谷国际人工智能产业论坛获悉,为进一步聚合行业资源,构建行业生态,由中国计算机学会武汉分部与武汉泰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飔拓科技)发起,联合30多家企业、高校等单位成立的“武汉·中国光谷人工智能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正式揭牌成立。据称目前会员单位和个人已达近百个,正在启动光谷人工智能产业园规划建设,打造一个集研发、孵化、生产、物流、生活为一体的高水平、国际化人工智能产业园,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空间载体支撑。

2、未来3年,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将扶持近30家企业落地

据长江网报道,2017年10月17日,武汉(汉阳造)人工智能研究院在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正式揭牌。研究院将在未来三年内,扶持近30家人工智能企业落地。

据悉,武汉(汉阳造)人工智能研究院是由汉阳区支持,汇聚全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人才,以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孵化和产业基金为主要目标,由专家和企业家创办的民办非营利机构。研究院将依托武汉的人才优势、区位优势及市场优势,在未来的三年内瞄准生产生活智能化技术,推进10项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转化,扶持20~30家人工智能企业落地,并与国内外优势研究单位构建深度合作关系。

来自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计算所等国内外多家科研院所的20余位专家及当地30多家企业参加了揭牌仪式。据悉,汉阳区将对研究院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巨东机器人有限公司、武汉护工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研究院签订了入驻协议,并举办了武汉人工智能发展座谈以及CCF YOCSEF武汉专题论坛“百万人才留汉”,促进智力资源与企业进行深度对接。

文件全文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进一步促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智谷”建设,打造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人工智能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本政策中的人工智能产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领域,支撑深度学习的大规模计算平台及海量数据库等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以及人工智能在各行业和硬件终端的产业化应用。

第二条 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东湖高新区每年设立不低于2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集聚高端人才、领军企业引进和培育、提升计算能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产学研深度合作等工作。

第三条 集聚产业高端人才

对新落户东湖高新区的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给予奖励,每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年度个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于5万元的企业员工,每年给予其个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 引进和培育领军企业

对在东湖高新区新设立总部、第二总部、研发中心的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三年内研发人员规模每增加100人,给予1000万元的企业发展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

对于在人工智能某个细分领域取得全国领先地位的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条 鼓励企业提升计算能力

对企业在东湖高新区投资建设的人工智能计算能力平台,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资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企业年用电费用超过30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的5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六条 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

开展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先行先试,将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于交通、医疗、教育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推动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和应用推广。

鼓励产业联盟、领军企业或独角兽企业与政府部门一起举办以“中国光谷”冠名的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获奖项目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 支持产学研深度合作

支持领军企业或独角兽企业、产业联盟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人工智能研究、检验检测等平台,给予其建设投资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企业聘用高校实习生的费用进行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人数不超过企业用人规模的2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本政策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三年。关于人工智能企业在人才引进、落户补助、办公用房支持、研发补贴、培训补贴、应用示范、协作配套、活动举办、金融支持、知识产权、参与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支持,由东湖高新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文件实施。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重点支持领域与支持对象

(一) 重点支持领域

1.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2.支撑深度学习的大规模计算能力平台等人工智能基础资源的建设。

(二)申请享受东湖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办公场所设在东湖高新区;

2.从事本政策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相关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

3.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无违法及不诚信行为;

4.纳入东湖高新区统计;

5.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应承诺注册及办公地址5年内不迁离东湖高新区、不改变在东湖高新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条 组织协调及专项资金申报

1.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负责协调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及园区办开展人工智能产业相关政策的解释及落实工作,会同财政局统一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2.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每年6月统一组织上一年度所发生事项的补贴申报。各园区办负责所服务园区企业专项资金申请的组织、受理和初审推荐工作。申报事项经核定、公示后予以拨付。

第三条 本政策所涉及概念的界定

1.“个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工薪地方个人所得税为准。

2.“独角兽企业”为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初创企业;“领军企业”为估值规模大于独角兽企业且在行业中取得显著领先市场份额的企业。

3.“高级技术人才奖励”是针对个人税前年薪资达3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研发人员,按其税前年薪资给予100%的奖励,分两年拨付。

4.“研发人员规模”按企业实际支付薪资并缴纳社保的研发岗位正式员工数的年度平均值计算。研发人员规模每突破100人,均可按年度提交申请。比如第一年用人规模突破100人时,可申请1000万元奖励;第二年用人规模突破300人时,可申请2000万元奖励。

5.“细分领域取得全国领先地位的企业”是指在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培训及产业化应用方面,最近年度企业估值或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位于全国前5名的企业。

6.“人工智能计算能力平台”包括企业自建自用或提供给其他企业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及软件投入。计算机设备采用以GPU、FPGA、ASIC、NPU、TPU为主的芯片,适合进行海量数据训练的神经网络计算机集群。平台建设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方可享受本政策。

7.“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为东湖高新区主办,东湖高新区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联盟、领军企业或独角兽企业承办,以省市区政府数据资源为基础,面向国内外征集数据创新应用竞赛团队的高级别创新竞赛。

8.“人工智能研究平台”是指专注于人工智能领域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以及人工智能领域。

第四条 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组织实施

大赛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遴选确定承办方,围绕政府率先开放共享的公共数据资源领域选择当年大赛主题,组建大赛工作委员会及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赛事规则,发布大赛公告,征集参赛团队,开展项目评审、颁奖及宣传等活动。

第五条 专项资金申报提交材料

申报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发展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及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企业还需根据各专项的具体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高级技术人才奖励的应提交人员名单、薪资缴纳凭证。

2.申请员工个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励的应提交申报人员名单及员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申请研发人员规模发展奖励的应提交研发岗位员工名单及社保参保凭证。

4.申请人工智能计算能力平台建设经费补贴的应提交平台建设相关软硬件的采购单或采购合同、采购明细、付款凭证及平台建设方案。

5.申请企业用电费用补贴的应提交电费缴纳凭证。

6.申请人工智能研究、检验检测等平台补贴的应提交平台建设情况报告(包括平台建设方案、平台运行情况等)、建设投入明细及实际投入凭证。

7.申请高校实习生聘用经费补贴的,应提交实习生名单、薪资缴纳凭证、在校就读凭证、企业的正式员工名单及社保参保凭证。实习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第六条

凡企业提供虚假材料、以欺瞒手段进行资金申报的,一经发现,企业除应退还专项资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五年内不得申请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支持。

第七条

如本政策条款与东湖高新区其他政策条款支持内容重复,企业可本着“从高不重复”的原则选择其一申报。“一企一策”重点支持项目政策执行期内,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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