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哥说
婚都离了,还要替前配偶还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离婚者有可能就会陷入这样的局面:前夫/前妻曾以个人名义举债,自己毫不知情,离婚后,一纸传票让自己背上对方的巨额债务,这种事不少,而且在逐年递增,我们必须要小心!
因为这条法律,她突然欠债2亿!
离婚后,突然有一天被告知前夫或者前妻私底下欠下巨额债务,而法院的判决要求另一方共同还债——有这样共同遭遇的人自称是“婚姻法解释24条受害者”。
为什么达人哥突然说起这个,因为看到了今天的微博热门:小马奔腾创始人去世,妻子被判承担2亿债务。问题在于,他的妻子之前并不知道债务的存在。
提到这件事,真的是唏嘘不已。
你可能没听过小马奔腾这家公司,但你肯定看过《历史的天空》、《我的兄弟叫顺溜》、《武林外传》、《建党伟业》、《将爱情进行到底》等。
上面这些都是小马奔腾投拍的知名影视剧,它曾是红极一时的影视公司。
然而这家热门公司,在2014年遇到了变故,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因为心肌梗塞突然猝死。
离世后,他所涉大概2亿的债务便落在了其妻金燕头上。金燕工作重心此前一直在家庭,远离公司经营。
“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
金燕说,“直到被推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位置,我才知道了‘对赌协议’的存在。”
而且自丈夫离世后,生活急转直下。面对生活的变故,这个女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无力的说,“北京的两处房产已被查封,现在我和女儿、妈妈一起租房子住。丈夫的遗产,实际上也只有一百万。”
中南影业CEO刘春,也站出来为金燕说话。
小心!“被负债”的人数每年都在增加!
有人觉得,2亿、巨额负债等等都离自己太远了,像听故事一样,和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
千万别这么认为!很多普通人也遭遇了类似的事:
1、著名的王锦兰案,这名29岁的女性在离婚后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前夫欠下300万元债务,自己也需要进行偿还,从此陷入困境。她痛苦的表示:“一旦你嫁错了人,婚姻就能埋葬你的一生。这个错误的代价是巨大的,可能你穷尽一生都无法走出困境。”
2、46岁的南京市民周先生原本家境殷实,拥有多套房产和商铺,他的妻子因好赌,把家中房产商铺都输个精光,周先生和妻子结束了婚姻关系。离婚两年后,他突然收到法院通知,前妻在未离婚期间欠款240万元,周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人需要共同承担。
涉及“二十四条”的案件多了去了,且很多涉及金额较大。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多达81288份,仅2016年一年就新增了30484份。
看看这与日俱增的数字,你还不提高警觉吗?
达人哥看到有人说,别只看债务,赚了钱你也能享受啊。
是的,夫妻财产同担,债务也应该同担,这很公平。
可是,我们探讨的不是这个,而是如果另一半在自己未知的情况下欠下债务呢?
更有甚者,在离婚前故意大量恶意举债,逃之夭夭后让另一半背锅。这种恶意举债的事还真不是没有,所以这条法律是有漏洞的。
因此连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礼仁都表示:“二十四条”为“癌症性”的,是“国家一级法律错误”。
依达人哥看,有一个方法可以让所有问题迎刃而解,就是“共同债务,共同签字”。
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举债,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的简单的支出,不属于家事代理的范围,必须要双方签字,否则法院不予认可。
这能就在保护债权人同时,兼顾不知情配偶的利益。
不过修改法律是人大的事,在现有法律下,我们只能祈祷眼睛擦亮点,别遇到人渣另一半了。
来源:达人说钱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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