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车120件不够用?有人出租每件不到十元

双十一购物车120件不够用?有人出租每件不到十元
2017年11月10日 07:43 AI财经社

文|AI财经社 实习生 杨佩雯

编|周春林

双十一即将来临,许多淘宝商家都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

近日,AI财经社发现,在闲鱼等二手平台上,有人针对双十一推出了“出租购物车”的服务,价格在两元到三十元不等。

据了解,淘宝普通会员的购物车上限为120件商品,超级会员的购物车上限为150件商品。

对于部分消费者来说,限量的购物车远远无法满足消费需求。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有数十个商家推出了“出租购物车”的服务,部分商品的销售数量已经破百。

有商户告诉AI财经社具体的流程:买家交付定金和租用的费用后,将要拍的商品链接发给他们,双十一当天他们将该商品拍下,收货地址等填写的是买家的信息,交易成功后买家补齐尾款(或者选择“其他人代付”功能,由买家付款)。如果没有拍到买家心仪的商品,则退还全部费用。

这样的出租服务一般每件商品的费用都在十元以下。另外,还有商家提供了相对高级的购物车租用服务,价钱一般在十元到三十元不等,这种商家多是淘宝的超级会员。

据了解,今年双十一,淘宝推出了“超级会员抢先订”活动,即超级会员——淘气值在1000以上的用户可以通过消耗积分的方式锁定商品的库存,每位超级会员可以锁定五件商品的库存。

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大部分的折扣商品都是限量抢购。按照往年的惯例,这些折扣力度大的商品几乎都会在几秒时间内售空。超级会员则能在双十一之前就锁定商品的库存,等到当天开放销售后补款。11月11日凌晨一点还未付款,则锁定的商品再回到库存中。

超级会员的锁定库存特权,使得那些担心手速慢而抢不到心仪商品的买家心动。于是,部分没有购物需求的超级会员则选择对外租出自己的购物车车位。

超级会员的购物车租用服务流程与前一种类似,不过,超级会员几乎能保证拍到买家所需商品。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租用购物车”的服务与代拍实质相同。这种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黎永绿律师对AI财经社表示,“代拍”行为并不违法,并未有法律明确禁止,委托他人去购买某种商品的民事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便商品出现问题,代拍行为和消费者维权也不会出现矛盾,消费者的权益仍然应受法律保护。

【更多报道请移步 AI财经社微信公众号(ID:aicjnews)和官方网站 www.aicaijing.com.cn 】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