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大妈杀入西藏发展股权争夺战,违规被罚40万

66岁大妈杀入西藏发展股权争夺战,违规被罚40万
2017年12月15日 19:30 AI财经社

文|AI财经社 周晶晶

编|鹿鸣

12月15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宗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2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其中,曾在2016年举牌西藏发展的“66岁大妈”马淑芬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

66岁大妈半年增持西藏发展5%

证监会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马淑芬于2016年1月5日至6月30日期间,累计买入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藏发展)股票2753.19万股(27,531,889股),累计卖出115.60万股(1,155,960股),净买入2637.59万股(26,375,929股)。其中,2016年6月6日收市后马淑芬证券账户持股比例达到西藏发展已发行股份的5.0007%,触发了5%的举牌线。马淑芬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且于6月15日,马淑芬再次买入“西藏发展”39.89万股(398,901股),持股比例达到西藏发展已发行股份的5.15%。

证监会表示,马淑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38条、第86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期间,马淑芬曾于6月7日委托代理人联系西藏发展告知持股相关信息,但因材料准备不充分等原因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6月14日西藏发展发布了马淑芬持股达到5.0007%的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实际披露日期为6月21日。鉴于马淑芬有主动进行信息披露的意愿,未危害其他中小投资者利益,也无操纵市场等负面影响,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204条规定,马淑芬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信息及在限制期违法增持股票行为给予警告;对其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信息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限制期内交易股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西藏发展在当时公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马淑芬出生于1951年3月,住所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李岗村,除此之外并无更多个人信息。按照其2637.59万股的持股来计算,当时马淑芬的持股比例已达到10%,位列西藏发展第二大股东,且距离第一大股东10.65%的持股比例仅有一步之遥。截至2017年9月,马淑芬持有西藏发展2639.13万股,持股比例为10.01%。

(图|央视财经)

国信证券渠道经理违规炒股被罚3万

在证监会当日公布的其他案件中。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钟湉在借用“薛某琼”“王某磊”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没有违法所得。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钟湉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北京证监局责令钟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中水渔业因信披违法违规被处以45万元罚款,安徽合力、龙泉股份的交易相关方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分别被监管部门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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