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银消费金融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被银监会给予900万行政处罚罚款。本次行政处罚并非不是北银消费金融第一次收罚单了,早在2015年11月银监会就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P2P评论讯 9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一则处罚消息显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并对其给予900万行政处罚罚款。
除此之外,分别对其责任人宋文昌、袁耀璋、尹峥、顾弢四人予以不同程度处罚。其中,对宋文昌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袁耀璋给予取消10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2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尹峥给予禁止12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顾弢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显示,该罚单处罚依据《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是是中国首家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是由北京银行独立注资3亿元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10年1月6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开始营业。此前,宋文昌为北银消费金融总经理,其他三人为北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
据P2P评论了解,本次行政处罚并非不是北银消费金融第一次收罚单了,早在2015年11月银监会就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处罚依据是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个人消费贷款用途不真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无合理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上调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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