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成效、问题及建议

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成效、问题及建议
2017年11月22日 14:50 Chinamoney

201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金改30条”),实现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的一系列开放创新。

一、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成效

(一)金融制度创新加快推进,金融跨境业务快速发展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金改30条”进一步细化为69项具体措施,截至2017年8月末,已推动八成政策落地实施,其中涉及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等23项措施成效显著。

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至2017年8月末,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账户4.2万个;办理跨境收支1108.5亿美元,占全市跨境收支的24.2%。

(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服务高效性凸显

一是跨境融资渠道有效拓宽。截至2017年8月末,天津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业务,累计借用外债12.5亿美元,其中中资企业借用外债11.4亿美元。

二是贸易投融资愈加便利。例如,天津“金改30条”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有13项具体措施,在金融支持的业务种类、市场范围、主体层次等都实现了很大突破,特别是允许区内企业开展境外融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业务,为涉外企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从天津“金改30条”实践情况来看,推动实施外汇资本金、外债意愿结汇政策,使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明显加快。如取消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待核查管理,使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最高提升近90%。

(三)租赁业实现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金融支持租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有力促进了租赁业专业化、国际化、精英化发展。天津东疆港成为全国唯一获批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的区域,截至2017年7月末,东疆经营性租赁试点业务累计收取外币租金2469笔,收取外币租金22亿美元,参与企业达176家。

同时在支持租赁公司实施外债意愿结汇、开展联合租赁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方面,实现了多个全国“首单”和“第一” ,充分发挥了天津租赁特色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对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金融政策复制性初步实现,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创新政策可复制可推广取得新进展。“金改30条”中关于外债宏观审慎监管、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不入待核查账户、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7项政策已在全国推广实施。

二是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例如,天津自贸试验区实现了外汇业务“一站式”综合服务,审批效率大幅提高,畅通区内企业开户“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

三是金融基础设施及功能不断完善。着力加强征信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区内金融集成电路卡应用环境、拓宽应用领域。

(五)京津冀协同发展稳步推进,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著

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等5项创新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了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河北曹妃甸、北京中关村三地央行和外汇领域的创新协调机制,较好地实现了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有机结合。

二是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不断加强。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京津冀,特别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关联性强的区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落户天津。引导基金将充分利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引领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转移对接,特别是对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形成金融集聚效应、辐射带动京津冀乃至环渤海等地区发展,将起到重要支持作用。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仍不够系统、完善和清晰

市场机制在部分领域的作用仍不充分,市场主体尚未完全熟悉或获得充分竞争条件下市场配置资源的营商环境;而政府对于市场创新潜在风险的容忍度不高,在市场调控的边界把握上还有待完善。

(二)金融改革创新对环境和条件的依赖度较高

自2015年末以来,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复杂变化,国际收支和结售汇形势出现波动。出于风险防范考虑,目前自贸试验区对资金的跨境流动与区外相比,开放优势并不明显,与国际性自贸试验区相比在资金跨境流动方面仍需进一步放开。

天津“金改30条”尚未落实的部分创新政策中,有限额内可兑换、本外币境内外拆借等多项涉及资本账户开放的政策或细则暂未出台。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还需要一个窗口期。

(三)金融领域单项改革与系统性存在一定冲突

突出表现在市场统一性使得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这样的宏观金融改革较难在自贸试验区实现实质性突破。金融改革单项突进极易形成价格套利或虹吸效应,对其他地区形成一定的负面外溢性。因此,利率、汇率的开放更需要中央的顶层设计,地方的推动作用相对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范围和成效。

此外,对于部分制度创新,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也存在着管理目标冲突、风险收益不一致的难题,也一定程度上对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造成了制约。

(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容错机制仍需深化

应该说,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是一个自下而上改革的过程,既需要增加对在创新中犯错的容忍度,也要从机制上预防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不计风险、过度激进和冒险的行为。此外,要高度关注加强创新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强化非现场核查与监测、加强本外币政策协调联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相关建议

(一)关于金融创新政策复制与联动的建议

建议部分创新政策向京津冀或全国复制推广,主要有4项:一是开展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二是金融机构和企业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回流业务;三是企业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四是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建议加大支持与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联动,推进金融政策与其他领域创新政策的系统集成,带动贸易、投资等领域迈向更高层次的开放。

(二)关于促进天津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建议

建议国家和有关部门考虑天津租赁业发展实际,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租赁物登记制度,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金融配套改革措施试点,加快全国性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建设;二是借鉴爱尔兰、新加坡等世界租赁业中心经验,在融资租赁业税制安排、租赁物加速折旧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完善租赁业管理制度,特别是,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业准入门槛、经营范围、资金使用、交易规则、监管指标等内容,统筹内外资融资租赁业的融资渠道、税收政策与金融租赁同等待遇。

(三)关于健全完善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议

一是要求金融机构严格遵循“展业三原则”,完善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机制;二是强化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义务;三是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和完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四是构建自贸试验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五是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机制;六是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四、中国自贸试验区的未来展望

中国自贸试验区的未来,就是要经过数年的不懈建设,将“试验”二字去掉,最终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国际化和高标准自由贸易区,这有赖于多方面任务的完成。首先,基本完成为国家试制度的任务,建设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其次,建设高标准的自由便利、投资开放和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前提下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达成上述标准,中国的自贸试验区才有可能真正成为典型的自由贸易区。在此过程中,要实现三个转变。第一,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从主要着眼于市场经济制度试验转向高水平自由贸易区环境建设。第二,自贸试验区要从主要着眼于利用区位和政策优势吸引国内外企业和资本,转向主要依靠开放的、国际化、法治化的,且与国际接轨的贸易便利、投资开放和金融自由的营商环境来吸引国内外企业和国际业务。第三,自由贸易区的运营机构建设要从以制度试验为主要任务的临时性架构,转向为维护自贸区长久顺利运营为主要目标的常设性实体机构。

中国自贸试验区的未来发展前途必然是自由贸易港,它将长期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并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经济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刘通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